第27章 和珅(1/2)
和珅(1奏折,见云南边境奏报“土司叛乱,守军失职”,引用《论语》“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发问,周围官员、侍卫均不能答,和珅上前对曰“典守者不得辞其责”,准确阐释监管失职之责。乾隆帝对其刮目相看,随后将其调为御前侍卫,随侍左右。
乾隆四十年(1775年),和珅升任御前侍卫兼副都统,官阶正二品;次年,调任户部侍郎,开始参与国家财政管理;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29岁的和珅被任命为军机大臣,成为清代最年轻的军机大臣之一。
和珅的快速升迁,并不都像单口相声《君臣斗》里说的那样,全靠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他的办事能力是很出色的,他记忆力超群,可同时处理军机处、内务府、户部等多个部门的文书事务,对各地赋税、官员履历等数据过目不忘,常能提前整理相关信息供乾隆帝参考。乾隆帝晚年喜好诗文与书法,和珅便模仿其诗风笔迹,代笔书写御制诗匾;乾隆帝崇奉藏传佛教,和珅亦学习藏文经卷,陪同参与宗教仪式。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云南总督李侍尧贪腐案发,乾隆帝命和珅前往查办。李侍尧在云南经营多年,势力盘根错节,此前查办官员均未获实据。和珅抵达云南后,先拘审李侍尧心腹管家,获取其贪赃枉法的供词及财物藏匿地点,随后据此固定证据,李侍尧最终认罪伏法。此案办结后,和珅因办事干练,被擢升为户部尚书,兼管内务府事务,掌握宫廷财政。
入军机处后,和珅权势进一步扩大。军机处为清廷军政核心机构,奏折需先经军机处审核再呈乾隆帝,和珅借此职权,压制对己不利的奏折,提拔依附于己的官员。他推行“议罪银”制度,规定官员犯罪可通过缴纳罚银抵罪,所得银两直接归入乾隆帝私人府库“内务府广储司”,既解决了乾隆帝南巡、修园等私人开支,也为自己编织关系网提供了便利——官员缴纳议罪银时,需向和珅行贿以求“从轻处置”,山东巡抚国泰、两江总督高晋等均通过此方式攀附和珅。
此外,和珅通过联姻与提拔亲信巩固势力。其子丰绅殷德娶乾隆帝幼女固伦和孝公主,使和珅成为皇亲国戚;弟弟和琳从笔帖式(文书官员)升至四川总督,官至正一品;亲信苏陵阿、伊江阿等人分别担任尚书、巡抚等职,和珅的势力遍布中央与地方关键部门。此时的和珅,掌控科举、盐政、税关等领域,被朝野私下称为“二皇帝”。
和珅的贪腐并非个人受贿,而是构建了以权力为核心的“产业帝国”。他利用职权,在京城及各地开设75家当铺、42处银号,其当铺利息高于同行两成,银号垄断京城汇兑业务,官员俸禄、地方贡品多通过其银号周转,从中赚取高额利润。
在贸易领域,和珅掌控丝绸、茶叶、盐引等官府专营资源。江南织造局生产的上等丝绸需先供给和府,剩余部分才能送入皇宫;福建、浙江的茶叶需经其商行收购后外销;两淮盐引全部分配给依附于他的盐商,盐商需将利润的三成作为“孝敬银”上交和珅,仅两淮盐商每年的“孝敬银”便达一百万两。
和珅还与海外势力有商业往来。通过广东十三行,他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展贸易,将中国丝绸、茶叶售予对方,换取英国钟表、玻璃器皿等洋货,再高价转售给京城贵族,东印度公司每年需向其支付“管理费”,最高达五十万两白银。此外,他在广州、上海等地购置大量商铺出租,每年租金收入二十万两,在直隶、山东、江苏等地拥有良田八千顷,年收租十五万石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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