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书店的留言本(1/2)

巷尾的“拾光书店”里,最特别的不是架上的旧书,而是收银台旁的牛皮纸留言本。封面磨出了毛边,内页写满了字迹,有的是娟秀的钢笔字,有的是歪歪扭扭的铅笔涂鸦,最末页还夹着片压平的紫阳花瓣——店主阿柚说,这是书店的“时光邮筒”,能收到来自不同时刻的心事。

周末午后,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站在留言本前,指尖反复摩挲着空白页,迟迟没下笔。阿柚正整理着书架上的诗集,见他犹豫,递过去一支薄荷味的钢笔:“第一次写?没关系,就当跟未来的自己说句话。”

男生接过笔,笔尖在纸上顿了顿,慢慢写下:“希望明年此时,能和晓棠一起在这里读《小王子》。”字迹清秀,末尾还画了个小小的星球。阿柚瞥到“晓棠”两个字时,忽然想起什么,从柜台下翻出另一本旧留言本,翻到第三十七页——那里也有一行相似的字迹,同样写着“晓棠”,同样画着小星球,落款日期是三年前。

“你认识一个叫晓棠的姑娘吗?”阿柚问。

男生愣了愣,眼睛亮起来:“她是我同班同学,我们都喜欢读《小王子》,可我一直没敢跟她表白。”

阿柚把旧留言本递给他。男生翻开那一页,指尖触到泛黄的纸页,忽然红了眼——三年前的字迹,和他此刻的笔迹几乎一模一样,末尾的小星球旁边,还多了行小字:“如果有人能看到这里,希望你能帮我告诉晓棠,我在等她一起看星星。”

“这是三年前一个男生写的,”阿柚轻声说,“他每天都来书店,总坐在靠窗的位置,点一杯柠檬茶,翻着《小王子》,说是在等一个喜欢读这本书的姑娘。后来他要搬去外地,临走前在留言本上写了这段话,说希望有人能替他把心意传下去。”

男生握着旧留言本,指腹反复蹭着那行字,忽然想起晓棠曾提过,三年前她转学来这里时,总在书店的窗边看到一个读《小王子》的男生,只是每次想打招呼,对方都先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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