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1章 谁的月亮,照在废墟上(2/2)

林茂才的眉头皱紧了,他取下眼镜,揉着鼻梁,显出几分疲惫和挣扎。“孩子的事……是秀儿糊涂。但一码归一码。出轨,是道德问题,可以作为情感破裂的佐证,但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必然导致对方在离婚诉求中处于不利地位。重点是感情是否破裂。而且,建国现在的状况,确实无法维持一个正常的婚姻家庭。从实际出发,分开对双方,或许都是一种解脱。”

“解脱?”我觉得荒谬至极,“舅舅,你这是用法律条文,给秀表姐的背叛开路!建国哥躺在床上,他需要的是解脱吗?他需要的是不被自己最亲的人从背后捅刀子!你是老师,你教了一辈子书,教学生做人要正直,要讲良心。你的良心呢?看着你女儿这样对待一个为你家付出过、现在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你的良心不会痛吗?你就用这些冷冰冰的‘权益’、‘实际’来糊弄自己?”

我的声音有些发抖,是气的,也是悲的。

林茂才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猛地站起来:“田颖!注意你说话的态度!我是你舅舅!我怎么做事,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我正是凭着良心,才要帮秀儿尽快摆脱这个无望的泥潭!难道要看着她被拖垮,一辈子就毁了?建国可怜,但秀儿的未来就不是未来了吗?法律保护的是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离婚的自由!”

“她的自由,就是伤害别人的理由吗?用这么恶毒的理由?”我毫不退让地瞪着他。

我们僵持着,屋子里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声。他书架上那些厚重的书籍,此刻像一块块冰冷的墓碑。

最终,他颓然坐回椅子,挥挥手,声音苍老了许多:“你走吧。法律程序会走下去。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我知道,说什么都没用了。在他心里,那套逻辑已经闭环了。女儿的未来高于一切,至于手段是否光彩,对另一个几乎算是儿子的人是否残忍,都可以用“法律”、“实际”、“解脱”来合理化。知识分子的冷酷,有时候比文盲的愚昧更让人胆寒。

回到村里,消息已经像风一样刮遍了每个角落。同情陈建国的,骂林秀没良心的,鄙夷那个“野男人”的,还有少数嘀咕“林秀也不容易”、“守着活寡是难”的……各种声音嘈杂。陈建国的老母亲,我的姨婆,哭得眼睛都快瞎了,拉着我的手:“颖啊,我们建国是老实人啊,老天不开眼啊……那个杀千刀的林秀,她不得好死啊……”

村里的舆论,更像是一把双刃剑,在给陈建国些许微弱支持的同时,也在反复切割他已经鲜血淋漓的尊严。每个人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怜悯,好奇,或许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一个男人,落到被妻子以“不尽义务”起诉离婚的地步,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彻底的失败。

法院的传票还是送到了陈建国手上。林茂才作为诉讼代理人,提交的证据条理清晰:陈建国的伤残鉴定,证明其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邻居的证言(不知如何取得的),描述夫妻长期分居(陈建国住里屋病床,林秀住外间),少有交流;林秀自己的陈述,强调夫妻感情因丈夫伤病早已破裂,身心备受煎熬,婚姻名存实亡。诉求:判决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所破败的房子和一点点存款),并要求陈建国支付林秀“生活困难帮助费”(理由是陈建国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林秀为照顾他耽误工作,暂无收入)。

最刺眼的是那行字:“被告因病瘫痪,长期无法履行夫妻间互相扶助及共同生活的义务,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

每一个字,都像烧红的烙铁。

陈建国拿着传票的手抖得厉害,纸张哗哗作响。他死死地盯着,眼睛红得吓人,胸膛剧烈起伏,却发不出声音,只有喉咙里咯咯的响动,像破旧的风箱。我怕他一下子背过气去,赶紧给他顺气,倒了水。他推开,依旧盯着那张纸,忽然,他咧开嘴,无声地笑了起来,笑得眼泪大颗大颗往下砸,砸在印着国徽的传票上。

“好……好……好一个……没尽义务……”他嘶哑地,断断续续地说,“扶助……共同生活……哈哈……林老师……教得好……写得好啊……”

那是一种精神世界彻底崩塌的声音。曾经相信的夫妻情分,曾经尊敬的师长,曾经作为男人、作为丈夫的自我认知,在这一纸诉状面前,被碾得粉碎。

我不能让他这样坐以待毙。我必须做点什么。我联系了城里的朋友,咨询律师。律师听了情况,也直皱眉头:“从证据和常理看,女方是铁了心要离,而且她父亲作为代理人,很懂怎么抓重点——感情破裂和男方丧失婚姻实质功能。男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可能不会判离,但六个月后女方可以再次起诉,那时判离的可能性就极大。至于‘不尽义务’的理由,虽然残忍,但在法律框架下,作为感情破裂的一种表述,很难直接认定为诬蔑或侵权,除非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重大过错且导致感情破裂,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重婚?同居?林秀和那个男人,目前看还差一点。但孩子……那个孩子是关键!

“孩子!孩子不是男方的,这不算证据吗?”我问。

“这能证明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并怀孕,属于过错。可以主张女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也可以在道德层面谴责,但对于‘感情是否破裂’这个核心离婚要件,法院仍然会综合判断。而且,孩子还没出生,需要亲子鉴定来证实,程序上比较麻烦,对方也可能不配合。”律师顿了顿,“不过,这确实是男方手里最重要的一张牌。如果能证明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对于男方在财产分割和舆论上,会比较有利。更重要的是,可以反诉,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反诉?精神损害赔偿?我眼睛一亮。对,不能只挨打,要反击!哪怕力量悬殊,也要让挥刀的人知道疼!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陈建国。他灰败的眼神里,重新燃起一点微弱的光。“告她……精神损害?”他喃喃道。

“对!她婚内出轨怀孕,还用那种理由起诉你,对你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我们得把这件事,清清楚楚摆到法官面前,摆到所有人面前!不能让他们就这么轻轻松松,把黑的描成白的!”我握紧拳头,感觉血在往头上涌。

陈建国沉默了很久,久到窗外的天色都暗了。最后,他点了点头,那点头的幅度很小,却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告。我告她。”

接下来的日子,我像上了发条。一边帮陈建国联系愿意接手的律师(本地律师碍于林茂才的关系和案子棘手,大多不愿接,最后是我从市里请了一位年轻但富有正义感的律师),一边协助律师收集证据。最重要的,就是林秀婚内出轨并怀孕的证据。

这很难。捉奸在床不可能。我们只能从侧面入手。我拖着不太情愿的母亲和几个还有点正义感的亲戚,在村里、镇上悄悄打听。谁在什么时候见过林秀和那个皮夹克男人在一起?举止如何?有没有人听林秀亲口承认过孩子不是陈建国的?过程很不顺利,很多人怕得罪人,不愿多嘴。但也有收获,一个在镇上开小超市的远房婶子说,林秀几个月前在她那里买过验孕棒,当时神色慌张。还有一个常跑运输的村民说,看见过那男人的车停在镇上的小旅馆外面,林秀从里面出来过。

最关键的一击,来自一个意想不到的人——陈建国装修队里以前的工友,大刘。大刘是个莽汉,但讲义气。他听说建国的事,气得直骂娘。他偷偷告诉我,大概半年前,他在邻县一个建材市场,亲眼看见林秀和那个皮夹克男人手挽手逛街,样子很亲密。他当时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敢声张。

“兄弟瘫在床上,她倒好……”大刘红着眼圈,“这证据行不?我敢去法庭上说!”

我们把这些零散的证据——证人证言线索、林秀承认孩子非亲生的录音(我第二次去找她对质时偷偷录的,内容有限但关键)、那个男人的车牌号和小旅馆信息——整理好,提交给了我们的律师。律师说,虽然有些间接,但形成证据链,足以向法庭主张林秀在婚姻中存在严重过错。

同时,我们也准备了反诉状,状告林秀婚内与他人发生关系并怀孕,以及在离婚诉讼中使用侮辱性理由,给陈建国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要求林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当我们将反诉状副本送到林茂才手上时,他的脸第一次失去了那种掌握一切的平静。他捏着那份薄薄的纸张,手在微微颤抖。他大概没料到,那个躺在床上一动不能动的“废人”,那个他以为可以按照法律条文轻松“解决”掉的前女婿,竟然还有力气,或者说,竟然还有人肯帮他,发起这样一场反击。

“你们……这是胡闹!”他色厉内荏地对我说,“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证明秀儿有你们说的那种行为!这是诬蔑!法庭不会采信!”

“是不是诬蔑,法庭说了算。”我直视着他,“舅舅,你也知道‘诬蔑’是犯法的。我们敢告,就有敢告的底气。那些证人,那些线索,法官会去查。孩子生下来,也可以做亲子鉴定。到时候,不知道谁的脸更没地方搁。”

林茂才气得嘴唇哆嗦,指着门:“出去!你给我出去!”

我没有立刻走,而是放低了声音,带着最后一丝希冀:“舅舅,现在撤诉还来得及。给建国哥留点体面,也给秀表姐,给你自己,留点体面。事情闹到法庭上,把什么丑都摊开来,对谁有好处?秀表姐以后真能抬起头做人?你一辈子的清誉,就真的不在乎了吗?”

他别过脸,不再看我,只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不送。”

最后一丝和解的希望,也熄灭了。

开庭那天,县法院那个小小的民事审判庭里,挤满了人。有特意赶来的亲戚,有闻风而至的村民,还有几个扛着相机(也许是手机)的陌生面孔,不知道是自媒体还是纯粹看热闹的。空气浑浊,弥漫着一种诡异的兴奋和压抑。

陈建国是躺在担架上,被我和大刘他们抬进法庭的。他瘦得脱了形,盖着毯子,只有头露在外面,眼睛直直地看着天花板。他的出现,让原本嘈杂的法庭瞬间安静了一下,旋即响起低低的议论声。那种无声的控诉,比任何哭喊都更有力量。

林秀和那个皮夹克男人坐在原告席上,林茂才坐在他们旁边。林秀穿着件宽松的裙子,试图遮掩微微隆起的小腹,脸色苍白,紧紧抿着嘴,不敢往陈建国的方向看。那个男人则显得有些不耐烦,时不时整理一下衣领。林茂才板着脸,面前摊着厚厚的案卷材料,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审判长宣布开庭。程序一步步进行。林茂才作为代理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依旧是那一套:感情破裂,长期无法共同生活,男方因病无法履行夫妻义务……他的声音平稳,法律术语娴熟,试图将一场鲜血淋漓的背叛,包裹成冷静克制的法律争议。

轮到我们这边。我们的律师站了起来,他没有立刻反驳离婚诉求,而是先向法庭申请,出示我们收集到的证据,证明林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并已怀孕,属于婚姻过错方。当律师提到“证人”、“亲密挽手”、“旅馆”、“验孕棒”、“亲口承认孩子非亲生”这些关键词时,旁听席一片哗然。林秀猛地抬起头,脸色惨白如纸,慌乱地看向她父亲。林茂才的腮帮子咬紧了,举手反对:“审判长,对方证据均属间接证据,且来源可疑,与本案离婚纠纷无直接关联,不应采纳!”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示意肃静,然后表示会对证据进行综合审查。

紧接着,我们的律师提交了反诉状,正式提出林秀的行为给陈建国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要求赔偿。法官显然也有些意外,看了看躺在担架上一动不动的陈建国,又看了看对面脸色难看的林茂才。

法庭辩论异常激烈。林茂才不愧是语文老师出身,紧扣“感情破裂”这一核心,引经据典(法律条文),极力淡化甚至否认林秀过错的严重性,强调陈建国的现状才是婚姻无法维持的根本原因,试图将林秀塑造成一个不堪重负、无奈选择离开的可怜人。他甚至提到了“人道主义”,认为强行维持婚姻对双方都是折磨。

我们的律师则针锋相对,指出婚姻的基础是忠诚和互相扶助,林秀在丈夫最需要关怀的时候出轨怀孕,是对婚姻的彻底背叛,是导致感情破裂的根本原因和重大过错。所谓“无法履行义务”,是陈建国因工伤导致的客观不能,而非主观不愿,林秀以此作为理由并提出离婚,无异于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性质极其恶劣。陈建国坚持不同意离婚,正是对这份被践踏的感情和尊严的最后坚守。

“审判长,”我们的律师最后陈词,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遍法庭,“本案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离婚纠纷。它关乎一个被命运击倒的男人的最后尊严,关乎法律在保护婚姻自由的同时,如何惩处过错、抚慰无辜。我的当事人陈建国先生,他失去的不仅是健康,还有作为丈夫的信任和妻子的忠诚。现在,对方还要用一纸诉状,剥夺他作为丈夫的名分,并冠以‘不尽义务’的污名。这公平吗?这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维护公序良俗的精神吗?我们要求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不仅驳回原告的无理诉求,更应支持我方的反诉请求,给受害人一个公道,给过错方一个警示!”

律师的话落音,法庭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看向了审判长,又看向了担架上的陈建国,和对面低着头,肩膀微微发抖的林秀。

林茂才的脸色灰败,他想再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他精心构筑的法律逻辑城墙,在对方抛出的血淋淋的事实和情感冲击下,出现了裂痕。他或许能打赢离婚官司(如果感情破裂被认定),但他女儿“婚姻过错方”的帽子,以及他们父女在这场官司中表现出的冷酷算计,恐怕是摘不掉了。他一生珍视的体面和清誉,正在被他自己亲手扯碎。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休庭后,人群嗡嗡地议论着散去。我和大刘他们抬起陈建国,准备离开。经过林秀身边时,她突然抬起头,看向担架。陈建国也正好转过脸,两人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那一眼,很短,却像过了一个世纪。

陈建国的眼神里,没有了最初的怒火和疯狂,只剩下一种深不见底的疲惫和空洞,还有一丝……彻底的了然和放弃。仿佛透过她,看到了所有温情和期待的最终幻灭。

林秀的眼里,则充满了复杂的情绪:慌乱,羞愧,或许还有一丝残留的挣扎和说不清道不明的痛楚?但在接触到陈建国目光的瞬间,她像是被烫到一样,飞快地躲开了,泪水毫无征兆地滚落下来。她身边的男人搂住她的肩膀,低声说着什么,带着她匆匆往外走。

林茂才最后一个收拾好东西,他步履有些蹒跚,走过我们身边时,停顿了一下。他想看看陈建国,但最终,他的目光落在了我脸上。那眼神里,有恼怒,有难堪,有一种被当众剥去外衣的狼狈,甚至,还有一丝极淡的、连他自己可能都没察觉的……茫然和悔意?他没有说话,低下头,快步离开了法庭。

外面的阳光有些刺眼。我们把陈建国抬上车。他始终闭着眼,仿佛刚才那场耗费心力的对峙,抽干了他最后一点精神。

回去的路上,谁都没说话。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这场官司,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陈建国不再是一个只能被动承受、默默等死的可怜虫。他反击了,用他所能做到的最激烈的方式,向所有伤害他的人,也向命运,发出了自己的声音。那声音微弱,却带着不容忽视的力量。

而我,田颖,这个原本只是回来看看的普通女人,也被卷入了这场风暴的中心。我看到了亲情在利益和私欲面前的脆弱,看到了知识在失去温度后的可怕,也看到了,即使在最深的绝望里,人性中那点不肯屈服的光芒。

车子驶过田野,驶过村庄。夕阳把天空染成了凄艳的橙红色,像一块巨大的、正在渗血的纱布,覆盖在这片充满故事的土地上。我不知道明天会怎样,宣判的结果会如何,林秀肚子里的孩子会怎样,陈建国未来的路又该怎么走。

但我知道,有些伤口,永远不会真正愈合。有些月亮,照亮的,只能是断壁残垣的废墟。而生活,这片土地上最坚韧也最残忍的东西,还会裹挟着所有人,继续向前,碾过一切悲欢离合,留下深深浅浅、难以磨灭的辙痕。

就像此刻,晚风穿过车窗,带来远处农家烧秸秆的焦糊味,和一丝若有若无的、清冷的夜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