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2章 古人:后人不扮鬼了?(2/2)

扮作“神”的人会立刻冲上来,挥着桃木枝、艾草把“鬼”赶跑。

户主则会端出准备好的米糕,笑着犒劳这些扮神扮鬼的乡亲。

寓意把疫鬼赶出家门,来年阖家平安。

说穿了,这跟那套“不给糖就捣蛋”,又有什么两样呢?

我们甚至比他们早了上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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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哪怕是先秦的古人,看着评论区里说的“扮鬼吓人”“扮鬼不敬”,也只觉得匪夷所思。

我们身处封建时代,敬天法祖,却也活得通透自在。

怎么瞧着你们后人,反倒比我们更迷信、更束手束脚了?

历朝历代的古人心中,都不约而同地冒出一个念头:

到底是我们封建迷信?

还是你们认为我们封建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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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古今之别的根源,或许不在“敢不敢扮”,而在“为何而扮”。

古人“扮鬼”从不孤立,它总是绑定着明确的时节、场合与心愿。

于古人而言,扮鬼是有章可循的仪典。

何时何地,因何而扮,乃至样貌举止,皆有代代相传的规矩。

这规矩如同一道安全的屏障,将“扮鬼”行为框定在祈福、禳灾的功能性目的之中。

当时的“鬼”,乃是仪典中一个可知、可控,甚至可供驱策的角色。

而后世,当这套维系了千百年的礼俗框架逐渐涣散。

鬼神便从节令的、功用的、乡井共襄的脉络中被剥离出来,沉入纯粹个人的想象深渊。

失去了共认的形貌与出处,终沦为全然不可知、不可控的恐怖本身。

于是,古人在仪典中“以鬼治鬼”的坦然游戏,到了后世,便成了“怕鬼招鬼”的森然禁忌。

这无关胆魄,亦非简单的孰智孰愚。

只是千百年间,风俗流变、人心迁转之下,一场无声的错位与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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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天京。

刘兴汉望着天幕上的字句,忽然放声大笑。

南瓜传入中国后,因它易种易活,瓜瓤又好掏空,便被民间拿来做了灯盏。

中元节时,江南的孩童们,会挖空瓜瓤,留个小口放进蜡烛。

提着朴素的南瓜灯,在河灯旁追逐嬉闹。

可新大陆的蛮夷,竟也这般做!

只不过他们在南瓜上刻了鬼脸。

刘兴汉撇撇嘴,腹诽道:

定是抄袭,却又不敢全盘照搬,所以才弄出这么个四不像!

他当然知道,新大陆的南瓜灯,源头是凯尔特人的萨温节。

起初用的是芜菁、萝卜,掏空了装炭火,用来驱邪标记。

后来爱尔兰人移民到了新大陆,见南瓜更易雕刻,才换了材料。

又编出个“吝啬鬼杰克”的传说,给南瓜灯添了些噱头。

可这些,关我刘兴汉什么事?

你们就是抄的!

不然你们谁解释一下天幕为何独属华夏?

解释不清楚就是抄的!

因为抄袭,所以你们被神抛弃了!

因为被神抛弃了,所以你们看不了天幕!

虽然,此时泰西之地还没有“不给糖就捣蛋”。

但万圣节扮鬼驱邪,穷人、孩童挨家挨户讨“灵魂蛋糕”,年轻人乔装后上门表演才艺换食物的民俗,却是早早有了。

“不给糖就捣蛋”的习俗,源头便是讨要灵魂蛋糕。

年轻人乔装表演换取食物,则是扮装的源头。(不包括扮鬼驱邪的扮装。)

前者,最早也就是公元九世纪的事。

后者,更是十六世纪的事。

可我华夏,早在公元前十世纪,圣人周公便将扮神驱鬼的傩仪,写进了《周礼》!

刘兴汉越想越得意,脑海里一篇雄文顷刻而就,核心思想就一句:

【大胆洋人,竟敢偷窃我华夏文化!】

还好我华夏有史官代代修史,典籍煌煌,铁证如山!

若是像身毒国一般,连自家历史都记不全,怕是洋人还要编出“亚历山大打进华夏”的鬼话吧?

他正笑得开怀,一旁刚打发仆人送信回家的孔继宗瞧着他这模样,吓了一跳,还以为他魔怔了,连忙上前询问。

听刘兴汉说完心中所想,孔继宗愣在原地。

半晌才回过神,忙不迭地要喊住仆人,说信不送了。

“为何?”

“刘兄……你比衍圣公更像衍圣公!”

这话一出,刘兴汉顿时仰天大笑,声震屋瓦。

“衍圣公?那有什么意思?”

“乃公要做,就做万国之教皇!”

他抬手一指光华流转的天幕。

“毕竟,教皇看不见神迹。”

“而乃公!能看见!”

孔继宗哑然。

仔细一想,竟无法反驳。

刘兴汉如今手握两支奇特的队伍。

一支是帮天国钻研“格物之道”的西洋学者。

一支是替天国冲锋陷阵的异国佣兵。

若天国真能成事,他携此资本与“阐释天幕”的至高话语权,去泰西之地争一个教皇尊位,未必只是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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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士麦克斯,已彻底进化成了“刘兴汉”。

他坚信自己是汉高祖刘邦的后裔。

便是刘邦本人从坟里爬出来反驳,他都不认!

他的底气,也不是凭空来的。

一来,是头顶的天幕神迹。

信仰这东西,从来容不得破灭,无论如何都要寻个理由维系。

刘兴汉不仅找理由说服了自己,更凭着这番理由,笼络了无数信徒。

二来,天国的诸位天王只要不内讧作乱,哪怕只是照着封建王朝的法子治理朝政,凭着麾下的虎狼之师,问鼎北京、一统天下的胜算,本就不小。

三来,刘兴汉如今手握两大助力。

西洋的军队为天国冲锋陷阵,西洋的科学家为天国钻研技术。

待到天国定鼎天下,他的地位,只会水涨船高。

洋人虽没有“衣锦还乡”的成语,可那份荣归故里、光耀门楣的心思,却和华夏人一般无二。

刘兴汉打从一开始,就没想着在华夏的土地上,和几位天王争权夺利。

所以,只要天国得了天下。

一个得胜的天国,于情于理,都会支持这位“自己人”出去开枝散叶,扬威域外。

如此天时、地利、人和,刘兴汉怎能不意气风发?

在刘兴汉的叙事里,他是刘邦后裔、舜帝苗裔、天生高贵的被神垂青的华夏贵族!

先祖高帝提三尺剑取天下,圣王舜帝以仁德治万方!

吾身负双帝苗裔之贵,生来便该统御四方!

红毛的蛮夷,黄毛的蛮夷,合该是吾之子民奴仆!

宗教,吾懂。

科学,吾亦懂。

所以:

教皇的冠冕,我要!

国王的权杖,我也要!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那是庸人之虑。

吾兼教皇与国王于一身,方是天道所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