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改剧本(2/2)
“唐朝阳不是有句台词叫,你可怜别人的孩子,谁可怜你的孩子吗?就让宋金明的孩子出点事,让他不得不杀元凤鸣筹钱。”
李扬思路瞬间就打开了,元凤鸣救了宋金明一命以后,宋金明就一直在犹豫,正当他快要放弃杀元凤鸣时,家里突然传来他儿子得了白血病的消息,或者也可以是出了车祸,反正需要一大笔钱。
这样宋金明就有了杀人的理由,而且杀一个还不够,他要连唐朝阳也一起杀了,这样就能拿到六万块钱。
然后唐朝阳也发现了宋金明的心思,或者说他发现了宋金明的犹豫,觉得两人不能继续搭伙干了,就想把宋金明杀了,他来拿这六万块钱。
在最后关头,宋金明拼死救了元凤鸣,然后让元凤鸣把他的抚恤金寄给自己的儿子,因为宋金明知道唐朝阳是绝对不会把钱给别人的。
如果这样修改,原本还算是温暖的故事,就彻底黑化了,变得非常压抑。但却更具戏剧张力,也更符合逻辑和人性。
李扬还在考虑要不要把结尾也改了。买《神木》版权的时候,李扬曾经和作者刘庆邦讨论过。
小说的结尾是元凤鸣把在井底看到的一切都告诉了矿主,还说宋金明根本不是他二叔,没有要抚恤金。矿主自然很高兴,给了元凤鸣一点路费就把他打发回家了。
最后元凤鸣既没找到父亲,又没挣到钱,他不想回家,可不回家又无处可去。
刘庆邦这么写是为了保持元凤鸣心底的纯洁,拿他和那两个罪犯进行比较,以此来警示世人……希望人们能够变得善良。
但并不真实……
李扬改编的版本是,最后元凤鸣拿走了宋金明和唐朝阳两人的六万块抚恤金,然后站在火葬场门口看着烟囱里的烟袅袅升起……
这样写比较符合普世价值观——善恶到头终有报,单纯善良的元凤鸣保住了命,拿到了钱。两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最后死在井下,尘归尘,土归土。
其实吕文也想了一个结尾——
电影的最后,元凤鸣回到了一开始遇见宋金明和唐朝阳的火车站,也在物色能够下矿的猎物,他成了下一个宋金明。
李扬忍不住问道,“你的意思是轮回?”
吕文点点头,“没错,元凤鸣尝到了甜头,下井累死累活干一年,只能拿两万多,杀一个人就是三万块。既然他能心安理得地拿走六万块钱,就能继续寻找猎物。”
“还是算了。”李扬想了半天摇了摇头,拒绝了吕文这个很有诱惑力的提议,“要是这么改,元凤鸣的单纯就没了。戏剧张力和人物弧光没了,希望也没了,整个剧本都要大改。”
吕文耸耸肩,结尾他倒是无所谓,单纯善良的人有,贪心的人也有,他和李扬的结尾都有迹可循。
李扬很痛快地去改剧本了,吕文的戏份也随之扩充,添加了很多独角戏和内心挣扎的镜头,这下他的戏份超过了王双保,成了当之无愧的男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