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2章 司法新程(1/2)

数日之后,天枢城核心议事殿内,气氛庄重而热烈。巨大的环形桌案旁,东方墨、青鸾、李恪赫然在座,李贤作为新晋的国家司法院首席,亦列席其中。此外,尚有监察院、万民议事院、律政司(部分职能将划归司法院)等相关机构的数位核心官员参与。这是华胥国高层基于李贤巡察报告所揭示的问题,召开的一次关于司法改革与边疆治理的专项会议。

殿内墙壁上悬挂着巨幅的华胥疆域图,上面清晰地标注着各州郡,尤其是李贤重点提及的南溟、雨林等边远州府。海风透过高大的琉璃窗,带来湿润的气息,也仿佛带来了来自那些遥远疆域的呼唤与期待。

李贤坐在属于自己的新位置上,心境与几日前述职时已截然不同。那时他是汇报者,是观察者;此刻,他是参与者,是决策者之一。他面前摆放着整理好的巡察报告摘要以及初步的改革构想。

会议伊始,东方墨便开门见山:“李贤首席的巡察所见,诸位皆已传阅。今日之议,旨在商讨对策,完善制度,使我华胥法度,如日月之明,无远弗届。”他将目光投向李贤,“李首席,你既亲历其境,洞察症结,便由你先陈述改革之初步构想。”

李贤深吸一口气,沉稳起身。他走到疆域图前,目光扫过与会众人,声音清晰而有力:“承蒙元首、诸位大人信任。基于巡察所得,卑职以为,当务之急,在于三事。”

他伸手指向南溟洲等区域:“其一,厘清边界,细化规则。 当立即成立专门小组,修订《边疆治理临时条例》。必须明确‘尊重地方良俗’与‘遵循国家统一律法’之间的界限。何为可尊重之习俗?何为不可逾越之法律红线?例如,商事交易之基本规则、刑事定罪之证据标准,必须全国统一,绝不容许以‘习俗’之名加以扭曲。需制定详细的《边疆司法执行细则》,为边郡官员提供清晰、可操作的指引。”

接着,他的手指划过几个边远州郡:“其二,强化根基,提升素能。 需建立常态化的边远州郡司法官员培训与轮换机制。选拔通晓律法、熟悉边情的干才,定期赴边任职,同时将边郡官员调回中枢受训,开阔视野,深化对华胥整体法治理念的理解。尤需加强对《商律》、《专利条例》等新兴领域律法的培训,确保律法精神在基层不走样。”

最后,他回到桌案前,神情郑重:“其三,完善体系,筑牢堤防。 卑职提议,由司法院牵头,联合律政司原有相关精英,并吸纳万民议事院中精通律法的代表,立即着手起草《华胥司法程序法典》。将‘程序正义’的理念,如告知权、申辩权、证据规则、上诉流程等,以最高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所有司法活动必须遵循的铁律,从根源上杜绝因程序疏漏导致的实体不公。”

他的提议条理分明,既有对当前紧迫问题的应对,也有着眼长远的制度构建。话音刚落,议事殿内便响起了低声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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