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2章 新北公厕头颅谜案(2/2)

这个线索让警方心头一震,他们立刻对陈家的下水道进行了勘查,虽然时隔三个月,但在管道的拐角处,技术人员还是提取到了少量残留的组织样本。与此同时,警方调阅了陈家附近巷口的监控录像,发现 2012 年 12 月 11 日(上周二)晚上八点多,陈佳富曾提着三个鼓鼓囊囊的黑色塑胶袋走出公寓,拦了一辆出租车,往南部方向驶去。

更关键的线索接踵而至:警方在陈家的浴室墙面磁砖缝中,提取到了少量可疑血迹,经过 dna 比对,与头颅的 dna 完全吻合;陈佳富的手机通联记录显示,2012 年 12 月 12 日(上周三),他的手机讯号从新北市三重区一路移动到了嘉义县水上乡,与发现头颅的地点高度契合;此外,警方还查到,从 2011 年起,陈佳富以陈婉婷的名义,陆续投保了五份意外险,总保额高达 636 万元,受益人都是陈佳富本人。

“所有线索都指向陈佳富,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周志宏拍板决定,“立即对陈佳富实施抓捕!”

2013 年 3 月 18 日清晨,天刚蒙蒙亮,警方在陈佳富工作的自助餐店将其抓获。面对警员的突然出现,陈佳富显得异常平静,没有反抗,也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是默默放下手中的菜刀,任由警员戴上手铐。

审讯室里,灯光惨白,映照着陈佳富毫无表情的脸。起初,他对警方的提问一概否认,声称自己不知道妹妹的下落,也没有杀害她。但当警方一一摆出证据 —— 监控录像、血迹 dna 报告、手机通联记录、保险单时,陈佳富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

沉默了足足一个小时后,陈佳富突然抬起头,眼神空洞地望着天花板,缓缓开口,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摩擦:“是我杀的,婉婷是我杀的。”

接下来的供述,让在场的警员都感到不寒而栗。陈佳富说,他对妹妹的堕落一直感到羞耻和愤怒。“她以前那么乖,那么懂事,为什么要去做那种事情?” 陈佳富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每次她带男人回家,我都觉得脸上火辣辣的,邻居们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我觉得整个家都被她毁了。”

与此同时,陈佳富自己的生活也一团糟。他在自助餐店做厨师,月薪只有三万多元,既要赡养母亲,又要供弟弟上学,还要承担公寓的房租,经济压力巨大。2011 年,他偶然听同事说意外险的保额很高,一个邪恶的念头在他心中滋生:如果妹妹死了,他就能拿到巨额保险金,不仅能还清家里的债务,还能让母亲和弟弟过上好日子。

“我开始偷偷给她买保险,一次又一次,保额越买越高。” 陈佳富说,“我本来想找机会制造意外,但她平时很少出门,除了接客就是在家,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2012 年 12 月 9 日晚上,陈婉婷带了一个男人回家,两人在房间里吵了起来,声音很大。陈佳富冲进妹妹的房间,看到那个男人正拉扯着陈婉婷的头发,而陈婉婷在拼命反抗。“我当时就火了,把那个男人赶了出去,然后跟婉婷大吵了一架。” 陈佳富的情绪激动起来,“我骂她不知廉耻,她却反过来骂我没用,说要不是我没本事,她也不会落到这个地步。”

争吵中,陈佳富想起了妹妹平时的所作所为,想起了邻居们的指指点点,想起了自己背负的经济压力,更想起了那 636 万元的保险金。一股无名火涌上心头,他猛地冲上前,双手掐住了陈婉婷的脖子。“我当时什么都没想,就想让她闭嘴,让她不要再丢人现眼。” 陈佳富的双手不自觉地握紧,“她挣扎了很久,后来就不动了……”

确认陈婉婷死亡后,陈佳富并没有感到害怕,反而觉得松了一口气。他把妹妹的尸体拖进浴室,用自己平时做菜的菜刀,一点点剔分骨肉。“我是厨师,处理这些很熟练。” 陈佳富的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一件平常的事,“我把她的头颅用盐腌起来,因为我听说盐能封存魂魄,这样她就能永远陪着我了。”

接下来的两天,陈佳富将妹妹的躯干、四肢等部分用绞肉机绞碎,顺着下水道冲下去 —— 这也是为什么楼下住户会发现下水道反涌 “肉末污水”。然后,他将头颅层层包裹,装进黑色塑料袋,于 12 月 12 日乘坐出租车前往嘉义市水上乡,将头颅藏进了公园男厕的水箱里。

“我本来想等过一段时间,再假装发现妹妹失踪,然后去保险公司理赔。” 陈佳富说,“但我又怕她的尸体一直不被发现,保险金拿不到,所以就写了匿名信,告诉警察藏尸的地点,署名‘好心人’,这样既能让她的死讯公开,又不会怀疑到我头上。”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陈佳富的母亲回忆,案发前三个月,她曾多次在深夜听到阁楼传来绞肉机的声响,当时陈佳富告诉她是在处理自助餐店剩下的边角料,她信以为真。而陈婉婷生前向邻居抱怨的 “二哥要陪睡”,陈佳富在审讯中承认,是因为他觉得妹妹 “已经不干净了”,就对她提出了无理的要求,遭到拒绝后,兄妹俩的矛盾更加激化。

2013 年 10 月,这起震惊全台的 “公厕分尸案” 在嘉义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陈佳富穿着囚服,头发凌乱,眼神呆滞。当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列举他的罪行时,他没有任何辩解,只是反复念叨着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