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法院的公正判决(1/1)
距离庭审结束已过去三天,青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再次座无虚席。与上次庭审的紧张氛围不同,今天的旁听席上,不少人脸上带着期待 —— 辰星科技的员工代表、合作客户、媒体记者早早到场,等待着这场 “诚信与恶意竞争” 对决的最终结果。林辰和苏婉并肩坐在原告席上,苏婉悄悄握住林辰的手,轻声安慰:“别紧张,证据这么充分,一定会有公正的判决。” 林辰点点头,目光落在审判席上,指尖却不自觉地收紧。
上午 10 点整,审判长穿着法袍,在书记员的陪同下走进法庭,全场瞬间安静下来。审判长在审判席上坐下,拿起厚厚的判决书,清了清嗓子,声音庄重而清晰:“现在,本院对原告辰星科技诉被告张昊、被告单位宏图科技损害商业信誉、不正当竞争一案,进行当庭宣判!”
法庭内的空气仿佛凝固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审判长手中的判决书上。林辰深吸一口气,紧紧盯着审判长,连呼吸都放慢了节奏。
“经审理查明,2024 年 11 月,被告张昊受被告单位宏图科技市场部经理李某指使,伪造原告辰星科技的财务报表、app 用户数据截图,在青州论坛、微博、知乎等平台散布‘辰星科技财务造假’‘app 用户刷量’‘林辰卷款跑路’等虚假谣言,并收取宏图科技支付的报酬 10 万元。” 审判长的声音回荡在法庭内,每一个字都清晰有力,“被告张昊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诽谤罪;被告单位宏图科技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指使他人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罪。”
审判长停顿片刻,翻过判决书的下一页,继续宣读判决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昊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 10 万元;二、被告单位宏图科技犯不正当竞争罪,赔偿原告辰星科技名誉损失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500 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一次性支付;三、被告张昊、被告单位宏图科技于本判决生效后 3 日内,在《青州日报》头版、《青州电视台》晚间新闻时段发布公开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持续时间不少于 读量在 2 小时内突破 500 万,讨论量超过 30 万。网友们纷纷留言点赞:“法院的判决太公正了!恶意竞争就该严惩,不然好企业都要被搞垮了!”“支持辰星科技,从今天起,我就是‘宜居生活’app 的忠实用户!”“希望所有企业都能引以为戒,靠实力竞争,而不是靠歪门邪道!”
不少行业自媒体也发布评论文章,称 “辰星科技胜诉案是青州科技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的里程碑,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甚至有外地的科技企业在评论区留言:“辰星科技的坚持让我们看到了正义的力量,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我们也会勇敢维权!”
苏婉拿着手机,翻看着网友的正面评论,笑着对林辰说:“你看,大家都在为这个公正的判决高兴,为辰星科技加油。” 林辰接过手机,看着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支持留言,心里充满了温暖。他知道,这场历时一个月的 “谣言风波” 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辰星科技,也将带着这份信任与支持,在智慧城市的道路上,继续坚定地走下去。
夕阳下,林辰和苏婉并肩走出法院,金色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温暖而明亮。远处的城市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林辰握紧苏婉的手,轻声说:“以后,我们可以更安心地做项目,更专注地服务用户了。” 苏婉笑着点头:“嗯,未来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是的,未来一定会越来越好 —— 不仅是辰星科技的未来,更是所有坚守诚信、勇于创新的企业的未来,是整个智慧城市行业健康发展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