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要遭!(2/2)

看着徐丽丽被丈夫和婆婆联手伤害致死,林晓遭受长期家暴却难以挣脱,她仿佛看到了女性在困境中的无助,那份悲痛和愤怒是发自内心的。

而当她跳出“只有女性才是受害者”的怪圈,明白罪恶不分性别、伤害无关男女后,心里的憋闷就像被戳破的气球,瞬间消散了。

不是不再同情受害者,而是学会了以更理性、更全面的视角看待所有案件,不再被单一的性别视角裹挟情绪。

叶正海的做法,恰好精准地解开了她心里的这个结。

可冷静下来想想,他们都“选择性”忽略了一件事。

那就是——不管怎么调节心态,徐丽丽案中的董彪和刘秀英、林晓案中的杨洪,依旧在外面活得好好的。

不是他们真的忘了,而是实在没办法了。

徐丽丽案里,明眼人都知道董彪脱不了干系。可人是刘秀英亲手杀的,她一口咬定是自己的主意。只要她不改口,就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是儿子教唆的。

法律讲究“疑罪从无”,只能眼睁睁看着董彪逍遥法外。

林晓案更是无奈,警方收集了杨洪家暴的证据,提交给法院后,最终的判决权在法官手里,他们能做的只有尽到侦查职责,剩下的只能听天由命。

也正是因为这份无力感,他们才不由自主地跳出了这两个具体的案子,选择从宏观上调节半夏的心态。

与其困在无法改变的遗憾里,不如引导她建立更成熟的认知,这样才能在未来的工作中走得更远。不从宏观调控的话,走下去,那可都是坑!容易失控。

叶正海和韶华都以为,随着半夏的“开悟”,这事就算翻篇了,可现实却给了他们一记惊雷。

这天上午,下面派出所呈上来一个失踪案的案卷,叶正海刚翻开第一页,脸色就变了。

他快速浏览完案情,心里咯噔一下。

要遭!

案子是一起儿童失踪案,失踪的是个六岁的小女孩,名叫杨萱。而这个杨萱,正是林晓和杨洪的女儿。报案人是杨洪的母亲,也就是孩子的奶奶。

据报案人描述,杨洪因为“工作忙”,怕自己照顾不好孩子,就把杨萱送回了老家,交给她照顾。

刚送回来的第一个月,孩子因为不熟悉周围的环境和人,大多时候都待在家里,不怎么出门。

可后来慢慢和村里的孩子玩熟了,就开始跟着小伙伴们一起出去疯跑,老太太觉得“村子里都是熟人,孩子们聚在一起玩,也没谁家大人跟着”,就没太在意。

直到那天下午,杨萱跟着几个孩子出门去村头的小河边玩,其他孩子都回来了,唯独她没踪影。

家里人找遍了村子里的各个角落,问遍了所有认识的人,都没人知道孩子去了哪,这才慌了神,报了警。

派出所的民警对林晓的案子早有耳闻,接到报案后不敢怠慢,立刻展开走访调查。

这一查,就查出了新情况:杨洪最近一直在忙着相亲,前前后后相了好几个对象,都没成。据介绍人说,女方大多是嫌弃他“带着个拖油瓶”,觉得以后不好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