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9章 纵火灭迹(1/2)

秦仁杰在勘察时,发现房屋西南墙角有一团被烧焦的棉絮,棉絮下面覆盖着一具头朝西脚朝东,部分炭化的婴儿尸体。

室内地面中部躺着一具头朝东北方向。脚朝西南方向仰卧着已经高度炭化的成年女尸,尸体的颈部和手掌处有明显的锐器留下的伤口。

秦仁杰将尸体移开,发现有大量内衣和外衣被燃烧后留下的残片。此外杨颖在现场勘查时,还在室内地面上提取到已经烧剩一半的银行存折,以及残缺不全的一千多元现金。

秦仁杰经过初步勘察认为,这是一起杀人纵火焚尸案。并立即成立了“3.22”专案组在杏坛镇香花村展开调查。

香花村总共有二百多户人家,近一千村民,该村村民和睦,社会风气良好,村民之间平时连鸡毛蒜皮的小矛盾都很少,更别说是纵火杀人焚尸案了。

死者韦琼芳两年前嫁给香花村村民闫涛后,为人正道,和村民关系很好,根本没有产生过什么纠纷和矛盾。

韦琼芳和闫涛结婚后,夫妻关系非常融洽,闫涛租下陈石生的房屋,在村里开了一个小商店,韦琼芳负责看店,闫涛负责进货,夫唱妇随,生意不错。

火灾发生时,闫涛正在县城进货,接到自家商店起火,妻子和女儿被烧死的消息后连滚带爬地赶了回来。

韦琼芳和闫小雪的死,显然与闫涛没有关联,闫涛在县城进货的行踪有人可以作证,他没有作案时间,亦没有作案动机。

秦仁杰首先排除了闫涛杀妻的可能,也排除了情杀和仇杀的可能。通过现场勘查中发现存折和现金的残骸,室内没有发现大规模翻动迹象,现场杂乱是因为屋顶的坍塌而造成,因此秦仁杰也排除了劫财杀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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