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的旺夫妻 1)(1/2)

薛大姐如遭雷击,哭的歇斯底里,薛大哥恨的咬牙切齿。

薛奇却也只是口头上,不疼不痒的教训了老婆几句,事情便不了了之。

再不情愿,下乡时间一到,薛大姐也只能提着包裹,带着切骨的恨意离开。

对于大姐的下乡,薛琴晚毫无愧疚之意,她不认为这是自己的过错。

毕竟这是她妈做的事,她可是毫不知情。

而且,大姐以结婚为借口,企图逃避下乡,本身就是错误的,不是吗?

她思想不够积极,确实需要去广大农村,接受再教育。

本以为事情已经解决,但接下来的发展,再次出乎所有人意料。

两周后,知青办的同志再次登门,这次是通知薛琴晚下乡的。

直到这一刻,薛琴晚母女才得知,原来薛大哥为给妹妹报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偷偷给她也报了名。

薛琴晚恨透了大哥。

她对着父亲撒娇哭泣,用尽各种方法,想要拒绝下乡。

但还是那句话,木已成舟,无法更改。

故事剧情由此展开。

男女主的相识,是在y省安元县,铁树大队。

同住一个知青院,两人又有着共同爱好,共同语言。

惺惺相惜间,不可避免的,碰撞出爱情的火花。

只可惜,彼时,男主已婚,且对方是他的救命恩人。

救命之恩大于天,无法辜负。

原主就是男主那位妻子,也就是本文的恶毒女配,同样是位下乡知青。

寒冬腊月时节,男主不幸掉入湍急的河流。

命悬一线间,原主不顾一切,跳下河救了他,并且身体严重受寒,被诊断为再也无法受孕。

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水下救人时的肢体接触,被村民们视为搂搂抱抱。

救命之恩在先,肌肤之亲在后,再加上救命恩人身体受损。

如此一来,哪怕不爱,出于道义,男主也只能捏着鼻子娶了原主。

因男主已婚,男女主虽互生好感,却牢牢遵守底线,未曾越界。

后来,随着知青的大批返城,两人就此分离。

多年后,命运使他们再次相遇。

彼时,原主身体已然破败,无法给予男主正常的夫妻生活。

男主已清心寡欲多年。

猝不及防的相遇,使男女主压在心底多年的爱意,如挣脱牢笼的野兽般,再也无法抑制。

他们在一起了,但愧疚啃食着他们的良知。

哪怕接连生下三个儿女,顾及体弱的原主,他们也一直未曾公开。

为此,他们的孩子受尽委屈,常年缺少父亲的陪伴,唯有母亲,独自承受着抚育子女的艰辛。

看到这段描写时,林夕月无比唾弃,眼神嫌弃,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

我呸!这是哪个作者写的小说,简直三观尽毁!

一个是知三当三,生下私生子的女主,被塑造成,伟大坚强的母亲。

一个是出轨,背弃发妻的渣男,被描写成,为恩情隐忍,重情重义的真汉子。

而原主,这位真正无辜的冤种发妻,却被抹黑成,阻碍男女主爱情的恶毒女配。

被众多读者咒骂并留言,诅咒她早日下线,赶紧的去死。

呵呵,恶毒?她恶毒什么了?

若非为救男主,原主的身体,会破败到无法生育吗?

即便如此,她也并未做过任何恶毒之事。

只是恪尽职守,撑着病体,尽心尽力打理家务,孝顺公婆,为丈夫安顿好后方。

甚至主动拿出堂哥牺牲后,留给自己的八百元抚恤金,给男主做启动资金。

若非如此,又哪来男主的事业有成,飞黄腾达?

辛苦奉献了一辈子,她得到了什么?

只得到了来自读者的诅咒,婆家的嫌弃,苍老衰败的身体,丈夫的冷暴力,与一段为爱守身,名存实亡的婚姻。

更甚者,是临终前,来自爱人的致命一击。

生命的最后时刻,原主躺在冰冷的病床上,被病痛折磨到瘦骨嶙峋,痛苦呻吟时。

她还要被迫承受,许久不曾露面的丈夫带着情人,以及他们的儿女们。

一家五口,句句忏悔,实则炫耀的诛心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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