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6章 预谋百年立纲纪(六)(1/2)
根据朱载坖的指令,户部、虞部、司农院等衙门对于之前大明的禁榷酿酒则例予以了修改,放宽了对于酿酒的限制,根据新法,对于酿酒,朝廷不再实施非常严厉的限制措施,改为实施分级管控制度,将酿酒产业分为三等,第一就是全部使用稻米、小麦等酿酒的作坊,仍旧实施相对比较严厉的禁榷制度,在赋税上也是最重的,同时严格限制这些酒类的生产,防止消耗大量的粮食。
第二等就是使用各种杂粮、豆类所酿造的酒类,对于这种作坊,朝廷也要加以管理,因为豆料也是有军国之用的,所以要加以限制,在赋税上要比之纯粮酿造的酒轻一些,但是也是属于受到朝廷管制的物资。
第三等就是使用玉米、番薯、土豆、以及各种果酒等之类的酒税,则是完全放开管制,只要向朝廷缴纳相应的赋税即可酿造,通过这种方式,鼓励百姓种植这些新作物,同时根据司农院的研究,这些酒糟也可以作为饲料使用,同时酒也可以作为大明重要的出口物资,西洋、南洋很多人都嗜酒,向他们出口酒类也是一个获取金银的办法。
户部预计,对于酒类放松禁榷之后,可以使得朝廷榷税增加七百到一千余万元,对于朝廷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所以朱载坖才会放宽对于酒类的禁榷。
而且酒类的酿造也可以促进大明的粮食消费,刺激百姓种植粮食,保障大明的粮食供应,还要从暹罗等国进口大量的粮食,用于保障大明的粮食供应。
除了开放国内市场,减少钞关和禁榷措施之外,更加重要的就是积极开拓国外的市场,就此事商人们也向朝廷提供了很多的意见,首先就是朝廷之前的禁榷措施有些过于武断了,如铁器的禁榷过于严格,不利于大明商品的流通,铁器固然是有军国之用的物资,但是主要是精铁和钢材,普通的生铁并不应该成为禁榷物资。
毕竟要是想要制造火器的话,起码也应该是熟铁才行,但是朝廷对于铁器的禁榷极为严格,生怕因此将铁器流入海外,其实大明的铁器在海外是很畅销的,所以这些商人请求朝廷弛铁器出海之禁。
朱载坖命令有司加以调查,主要是两个问题,第一就是大明尤其是闽粤冶铁业的情况,因为大明的铁器出口,主要是广东,尤其是佛山,是大明铁器出口的重镇,据广东方面的奏报:内廷内官监需要的御锅、兵部需要的军锅和工部需要的官锅,均长期在佛山采办。此外,广锅还适用于草原放牧迁徙,驮在马背上随其颠簸而无损,因此深得北方少数民族喜爱。佛山铁镬行出品丰富,有耳广锅,大者曰糖围、深七、深六、牛一、牛二,小者有牛三、牛四、牛五,又有三口、五口。无耳广锅,曰牛魁、清古等。
佛山所制造的铁锅,最大的糖围直锅径约四尺,深尺余,载汁约七百斤。最小的广锅直径一尺七,现在市场上最畅销的是二尺广锅和三尺广锅。
据巡抚广东都御史石昆玉奏报:“富国强兵之术以盐铁为首务。两广铁货所都,七省需焉。每岁浙、直、湖、湘客人腰缠过梅岭者数十万,皆置铁货而北。南货过北者,悉皆盐铁粗重之类,日有数千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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