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侠客行》(1/2)
《侠客行》
雪国有双英,腾风共腾云。
浪迹天涯路,笑傲江湖行。
逢敌亮吴钩,遇奸铲不平。
明月照雄姿,飞足踏风影。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形。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
“浪迹天涯路,笑傲江湖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形。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滕风直接念出声来,转过头眼神灼灼看着玉临风,“宝贝,真是一首好诗!可是宝贝,这不是情诗啊!”
“我可写不出来情诗!”
玉临风无可奈何再次声明,“我跟你们一再说过了,你们那个求偶礼我根本不懂,我只是见你们冲我行礼,我就还了一礼而已!
况且我又不是你们部落里的人,那个礼再神圣,也仅仅是针对你们部落内的人……”
他的话没能说完。
因为滕风突然伸手将他揽抱过来,并且飞快凑嘴,在他嘴上亲了一下。
“宝贝,你回了我们的求偶礼,就已经算是我们雪狼部落的人了!”
“是啊宝贝!”
滕云从另外一边贴近,凑在玉临风耳边嘿嘿笑,“你已经是我跟我哥的共有配偶了,这辈子都不可能摆脱我跟我哥了!
所以我觉得你还是给我们写一首情诗比较好!要不然,我跟我哥就要勾着你写了!”
玉临风被两人的雄性气息,熏得晕头转向。
但是有一个念头却非常肯定:绝不能给他们写情诗——
尤其是,要一下子送给兄弟俩,打死他也不能写。
……
玉临风发愁地坐在假山上,看着隔壁的花园发呆。
那晚帮滕风滕云写了一首《侠客行》,那可是诗仙李白的大作。
虽然为了配合滕风滕云兄弟俩的名字身份,玉临风不得不将原作大幅改动。
但“笑傲江湖行”这一句,是后世才会出现的专门刻画江湖侠客的经典之辞。
再加上最后四句才是整首诗的最精华,玉临风仅仅对这四句做了细微调整,以配合前边改动过的句子。
但整体来看,基本保持了原作韵味。
因此这首诗即便赶不上原作,成不了传世大作,却也不失为非常杰出的作品。
可那兄弟俩明明很喜欢这首诗,却借口不是情诗,百般纠缠着不肯离开。
玉临风心里很清楚,慢说他再没有超凡绝世的情诗好写,就算他能够拼凑出一首还算不错的情诗,这兄弟俩也不会乖乖离开。
反而一旦得了情诗,就更加坐实了他玉临风确实应允了兄弟俩的“求偶礼”,成了兄弟俩的共有配偶,那这兄弟俩百分百名正言顺更不肯走了。
幸好玉临风早有防备,交代过迪克森来的客人倘若太晚不走,就直接过去保护他。
所以在滕风滕云缠手缠脚又亲又抱的时候,迪克森及时出现,虎视眈眈看着兄弟俩,随时都准备跟那兄弟俩拼命。
虽然他兄弟联手迪克森远远不是对手,但真要伤了迪克森,玉临风还不跟他兄弟撕破脸皮一刀两断?
何况一旦惊动王府护卫,兄弟俩依旧无法得逞。
最终兄弟俩恋恋不舍放开了玉临风,但却告诉玉临风,他们兄弟已经认准他了,这辈子绝不放手。
这兄弟武功这么高,联起手来司徒炎都不是对手,却让玉临风怎能不愁?
更愁的是,从那晚滕风滕云不情不愿离开之后,到今天已经过去三天了,西胡国那边似乎并没有什么动静。
当然朝堂上的情形玉临风并不知晓,毕竟这三天不管是司徒炎还是冉黎殷飞都没来看过他。
但可想而知,朝堂争斗必然十分激烈,甚至在经过这些天的发酵之后,“男宠打郡主”之事,很可能已经开始出现外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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