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一泡尿的后果(1/2)
说起手把肉来的味道来,怎一个香字了得!那时候的羊吃的都是草,再加上羊每天都随群出山。每天也要走二三十里的山路。所以当时的羊都不是太肥。但由于今天的人多, 再加上都是半大的小伙子,所以二叔就杀了一只二年的公羊。杀了五十斤多肉。 在我看来,二年的小公羊的肉是最好吃的。这种羊肉特别紧实,肉也比一般的母羊要肥。但有一点。煮肉的时间必须要长,才能做到软烂脱骨,咬一口,肉香浓郁,满嘴流油,真是让人回味无穷。
我一直都觉得,要说起做饭来,我觉得大多数男人的手艺要比女人要好。就拿这次来说,三叔肉做的确实很不错。味道特别好。再加上三叔又生了儿子,所以饭桌上的氛围是格外的好。三叔的酒量十分惊人。也不管别人喝不喝,自己总是一句话,我干了,你们随意。我总是觉得,内蒙人都能喝酒,在我认识的内蒙朋友里,虎子和石头也能喝,还有建军也能喝,而且酒量也不错。还有就是兵兵,他如果带一瓶酒出门,尽管舍不得大口喝,尽管每次都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喝,但总是会抱怨,他妈的,一瓶酒还没喝呢,怎么就没了。他也总是会说,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说实话,我不怎么喜欢喝酒,我也不怎么能喝,但如果我今天想喝了,他总是会大大方方地递给我,然后开心的说,呀!你今天怎么想喝了,喝,难得你想喝。记得有一次,我们俩住在窝棚里,可能是哪一天太冷了,我就想到了酒可以让身体暖起来,于是,我就想到了兵兵身上的那瓶酒。
兵兵,你的酒呢?让我喝一口。他好奇地看着我问道,我没听错吧,你说你要喝酒?我把手伸向他说道,对,喝酒,冷的不行。他急忙从皮袄里把酒拿出来递给我,酒一直在他的怀里,所以不是很凉。也不知为什么,那一次,我喝了很多。兵兵却没喝几口。不知不觉一瓶酒就没了,直到我看着兵兵仰着头在嘴边把酒瓶立起来控了半天,等酒瓶里最后一滴酒流到嘴里,才心满意足地放下了酒瓶子。我才慢慢睡去。
我其实喝不出酒的香味来,但我喜欢酒下到胃里后,产生的那一种热辣滚烫的感觉。或许酒真的可以让身体暖起来的原因,那一次,我睡的很香,夜里也没感觉到冷。等我醒来,才发现,我的身上盖了两层羊皮。兵兵抱着酒瓶子,给我我照看着火堆,不让火熄灭。他笑着看看我说道,醒了,我坐了起来,口干舌燥。还没等我说话,酒瓶子就递到了我跟前,我赶紧说道,不喝了,他却笑着说,水,那里还有酒了,我接过来喝了几口。问道,你没睡?兵兵说道,看你睡的那么香,又那么冷,所以就没睡。现在我睡,你给我看着火堆。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把我的羊皮也递给了他。也给他盖两层羊皮。所以,对于我来说,我喝的不是酒,喝的是对他们的怀念。
这一幕,多少年了我也不曾忘记,我记不清这么多年我想过多少遍,直到兵兵的样子渐渐变得模糊了。但只要遇上酒局,我总会第一个想到他。对于兵兵,是我内心里最愧疚的事情,要不是听我爹让我去学那该死的裁缝,兵兵可能也不会有事,彩凤也不会离开,这一幕,就像是一块永远好不起来的伤疤,时不时就会揭开一下,让我痛不欲生,所以,到最后我对裁缝是相当抵触的。但还是没过去我父亲这一关。
除了我和沈雁只盯着盆里的肉,他们都大口大口地喝着酒,酒喝的多了,大家的肉也就吃的少了。不得不说,酒是一种活跃气氛的东西,半个小时以后,酒桌上就没大没小了起来。现在还是叔,一会儿又变成了哥。气氛也空前活跃,这顿肉就是现在想起来,也是无比怀念的。我早早的就步入了社会,让我无比怀念的就是这些和我一起的朋友。不对,是兄弟,还有那个年代在山里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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