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9章 青河、疑云与沉默的“小白菜”(1/2)
青河省,林安县。这座北方小城看起来平静而普通,很难想象三年前这里曾发生过一桩轰动一时的毒杀案。
陆野和老陈没有惊动当地警方,以部里调研员的身份,秘密入驻了林安县局提供的一个临时办公点。他们首先要做的,是调阅原始的、未经任何修饰的案卷材料,特别是现场勘查记录、物证提取清单、以及所有涉案人员的原始询问笔录。
原始卷宗比上报的副本要详细一些,但也更能看出问题。现场照片显示,那个作为关键证据的小药瓶,确实是在后厨一个堆放杂物的、积满油污的角落里被发现的,位置相当隐蔽。提取记录上,民警签名和两名见证人签名俱全,但其中一名见证人的笔迹,与后续其他文件中的签名相比,确实存在细微差异。虽然不能直接断定是代签,但无疑增加了程序上的疑点。
对沈刚的多次审讯笔录显示,他始终否认投毒,并反复强调:“我根本没碰过那个瓶子!肯定是有人想害我!” 他声称,案发当天他与王大龙确实因为餐费找零问题发生了口角,但很快就平息了,他根本没有杀人动机。至于那个药瓶上的指纹,他无法解释,只推测是有人趁他不注意栽赃。
而沈刚的妻子刘慧(小白菜)的询问笔录,则显得更加混乱。案发初期,她坚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按惯例送餐。但后来有一次问询中,她又含糊地提到,好像看到沈刚在后厨“摆弄过一个类似的小瓶子”,但具体时间、细节都说不清。到了一审法庭上,她更是情绪崩溃,语无伦次,几乎无法完成作证。
陆野决定,首先要见的,就是这个案件中最关键也最不稳定的证人——刘慧。
根据当地派出所提供的信息,刘慧在案发后精神就一直不太好,没有再工作,靠着娘家接济和一点微薄的低保生活,深居简出。
陆野和老陈在社区干部的陪同下,来到了刘慧租住的一个简陋平房。开门的是一个面色苍白、眼神躲闪的年轻女子,虽然岁月和磨难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但依然能看出几分清秀,正是卷宗照片上的“小白菜”。
看到穿着便装但气质不凡的陆野和老陈,以及陪同的社区干部,刘慧显得非常紧张,手指紧紧绞着衣角。
“刘慧同志,你别紧张,我们是部里来的,想找你了解一下三年前‘好再来’快餐店那个案子的情况,主要是想核实一些细节。”陆野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温和。
听到“好再来”三个字,刘慧的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低下头,声音细若蚊蚋:“都……都过去那么久了……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沈刚一直在喊冤,你知道吗?”老陈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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