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双线并进的压力与侧写的修正(2/2)

【进行侧写修正分析...】

【分析中...】

【修正提示1:嫌疑人“近期遭受重大挫折”的推断可能仍需坚持。但挫折来源可能并非仅限于“交通处罚”,或其对“挫折”的认知与常人不同,可能更为偏执。李宏伟的遭遇(罚款扣分)符合此特征,但其失踪需另案调查。】

【修正提示2:砸车案发案停止,可能原因:a. 嫌疑人离开本县;b. 嫌疑人情绪得到缓解或发泄完毕;c. 嫌疑人忙于其他事情(如:违法犯罪);d. 嫌疑人自身出事(如:意外、被抓、死亡)。需结合排查情况判断。】

【修正提示3:外来逃犯赵志强案与砸车案暂无直接关联证据,建议暂视为独立案件处理。】

系统的修正建议显得更加谨慎,但核心观点没变:砸车嫌疑人应该还是一个近期因某事(很可能仍与车相关)而遭受了重大心理挫折的人。

“看来,我们的排查方向可能没错,但范围或许需要再扩大一点。”陆野对孙建军说,“不仅仅是那些被处罚的, 可能还包括一些我们之前忽略的、自以为吃了大亏的司机。比如,发生交通事故自认为无责却被判责的,或者被运管、路政处罚觉得冤枉的,甚至…比如,开车被人别了车、发生了口角觉得自己受辱的?这种在一般人看来是小事,但在特定性格的人那里,可能会被无限放大。”

“有道理!”孙建军表示赞同,“妈的,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真要一个个查,得查到猴年马月去啊!”

虽然抱怨,但工作还得继续。专案组重新调整了思路,开始梳理更广泛意义上的“交通相关纠纷”,甚至包括一些仅报了警但未做处罚的轻微冲突记录。工作量陡然增加了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