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疑点重重与高明的犹豫(1/2)
回到局里,陆野没有片刻耽搁,径直前往档案室,凭借权限调出了“10.12”清河边故意杀人案的完整纸质原始卷宗——他深知,电子档案有时会因录入疏漏或格式转换而丢失关键细节。他将自己反锁在办公室里,拒绝了所有打扰,如同一个在故纸堆里挖掘真相的考古学家,一页页、一行行地仔细翻阅着那些已然泛黄、带着陈旧墨水气息的纸张。
越是深入细节,潜藏在字里行间的疑点便如同水面下的暗礁,纷纷显露出来:
1.口供为核心,根基不稳:整个定案逻辑的基石,赫然是张大海那份最终的有罪供述。然而,这份供述本身细节模糊不清,关于作案动机、具体过程、情绪变化的描述多次出现前后矛盾,逻辑难以自洽。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份供述是在其被连续审讯、前两次均坚决否认的情况下,于第三次审讯后突然取得的。这种“突破”的模式,本身就带着不祥的意味。
2.物证链脆弱,牵强附会:被列为“关键物证”的那枚不完整指纹,提取位置位于案发现场五米之外的一处公共栏杆上,环境开放,人员往来复杂,并非直接接触或伤害尸体的核心位置。张大海关于自己此前经常在此处钓鱼、扶靠栏杆的解释,完全合乎情理。至于在其工装上发现的死者毛发和衣物纤维,考虑到两人是同事关系,日常接触在所难免,其作为指向谋杀的直接证据,证明力极其有限,根本无法形成排他性的唯一结论。
3.忽略的线索,侦查方向单一:卷宗内零星记载显示,当时并非没有其他调查方向。死者王某的另一名追求者,被描述为性格偏激,且在案发后行为确有异常。然而,侦查视线一旦聚焦到张大海身上后,对这条明显值得深挖的线索,后续调查便草草收场,不了了之,缺乏合理的解释和追踪记录。
4.审讯记录存疑,细节缺失:几次关键的审讯记录,尤其是最终获取有罪供述的那一次,记录内容显得“过于完美”和程式化,反而让人生疑。对于如何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的具体过程、策略运用、以及嫌疑人情绪转变的关键节点,记录语焉不详,缺乏必要的细节支撑。参与审讯的人员除了郑斌,还有另外两名民警,但部分签名和记录笔迹略显潦草匆忙,似乎暗示着记录并非完全同步、客观。
5.郑斌的深度参与:郑斌在此案中并非边缘角色,他承担了部分外围证据的搜集固定工作,并且直接参与了审讯环节。一个如今已被证实腐败的执法人员,在其经手的案件中,其行为的公正性、取证程序的合法性,都必须打上巨大的问号。
所有这些疑点,单个看来或许尚可解释为工作中的疏忽或局限,但当它们交织在一起,指向同一个结论时,陆野几乎凭借职业本能就可以断定——这极有可能是一起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
他立刻抱起那摞沉重的卷宗和相关申诉材料,快步来到支队长高明的办公室,将自己关起门来仔细研究后的发现、疑点以及基于这些疑点得出的惊人判断,原原本本、条分缕析地向高明做了汇报。
高明身体微微前倾,听得非常仔细,眉头随着陆野的叙述越皱越紧,形成一个深刻的“川”字。听完陆野的陈述后,他靠在椅背上,沉默了许久,办公室内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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