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机制变革与新的任务(1/2)

舆论的持续发酵与市局内部的痛定思痛,并未停留在口头和纸面上,而是以惊人的效率转化为了实实在在的制度建设与流程再造。

在市局主要领导的强力推动和周密部署下,一系列旨在堵塞漏洞、规范权力、提升执法质量与公信力的新机制、新规定,如同雨后春笋般被建立和完善起来:

1.重大案件复盘评议机制:定期(如每季度或每半年)组织法学专家、资深检察官、法官以及不同业务线的骨干民警,对已判决的命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抽样“回头看”。通过交叉阅卷、模拟推演、辩论研讨等方式,主动查找原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证据瑕疵、逻辑漏洞或程序问题,变被动纠错为主动防错。

2.证据审查与技术复核中心:挂牌成立独立的证据审查中心,配备最先进的多波段光源、光谱仪、dna测序仪、高精度扫描电镜等设备。该中心不仅负责对现行命案、重案的关键物证进行即时复核,更肩负起对历史存量案件关键物证的定期系统性复核和数字化备份任务,利用迭代更新的技术手段,防止因当年技术局限、保管不善或认知偏差导致的证据误读、失效甚至冤错。

3.审讯全过程规范化监督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强制推行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确保录音录像的完整性、不可篡改性。同时,积极探索并试点重大案件审讯时律师在场权的落实方案,尝试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规范审讯行为,压缩刑讯逼供、诱供、指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生存空间。

4.冤错案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出台细则,明确界定了从承办民警、审讯人员、技术鉴定人员到审核、指挥领导等各个环节,在导致冤错案中应承担的责任情形、认定标准和追责程序。强调“责任终身追究”,一旦查实,无论时过境迁还是岗位变动,均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搞下不为例,绝不姑息迁就。

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清晰地传递出一个信号:此次对“10.12”冤案的平反与反思,绝不仅仅是为了应对舆论压力、平息风波的权宜之计,而是云海市公安局真正下定决心,从体制机制层面动手术,致力于从根本上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落到实处的一场深刻自我革命。

就在陆野看着这些制度文件陆续下发,以为可以暂时从沉重的历史反思中抽身,将全部精力重新投入到与李氏集团那场旷日持久、步步惊心的正面较量时,支队长高明一个电话,又将他召到了办公室。

“陆野,坐。”高明指了指对面的椅子,脸上带着一丝疲惫,但眼神依旧锐利,“张大海的案子,你们小组顶住压力,办得干净利落,结果圆满,局里乃至市里相关领导都对你们提出了高度表扬。辛苦了。”

陆野刚要谦虚两句,高明却抬手制止了他,话锋陡然一转,神色变得凝重:“表扬的话先放一放。眼下有个紧急且棘手的任务,需要你们‘利刃小组’立刻转换频道,牵头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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