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壶盖上的指纹:1971年抚顺铁岭街灭门惨案侦破始末(2/2)

1972年2月4日,专案组第三次提取了陈桂荣的指纹,送往辽宁省公安厅进行权威鉴定。三天后,结论传来:现场壶盖上那枚决定性的指纹,与陈桂荣右手食指指纹认定同一!

恶魔的供述与最后的嚣张

铁证如山,陈桂荣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或许,她仍自恃怀有身孕,法律会留她一命,于是她带着一种近乎无耻的坦然,交代了全部的犯罪过程:

“12月18日白天,我看谷丽君没照顾好我在托儿所哭闹的孩子,心里就有气。

我又向她借钱,她不肯借。晚上8点多,我怀揣一把六寸长的剔骨刀,再次去她家借钱,她还是不借。

我就骗她说我大伯哥来了,家里住不下,想在她家借宿一晚。她信了,还给我铺了新被。我就靠着炕梢躺下了。”

“等到晚上10点多,我假装出去解手,看外面没动静,回屋就抽刀照她脖子砍去。

刀砍到骨头上,她醒了,要喊,我就跳上炕,左一刀、右一刀地乱砍……刀把都砍坏了,我右手也被割破了。”

“看她不动了,我看着她那三个睡着的孩子,心想一不做二不休,就捡起地上的斧子,把他们也都砍死了。

然后用被褥衣服盖住,撸下她的手表,用斧子撬开箱子,拿了布票、购粮证和布料。最后,我去厨房洗了手,又用盆接水泼在地上,锁上门回家了。”

听着她如此平静地描述残杀四名无辜者(其中包括三个熟睡的孩子)的过程,审讯的侦查员气得满脸通红,拍案怒吼:“你还是不是人!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

面对斥责,陈桂荣竟满不在乎地回道:“我就这么个人,你们能拿我怎么样?我怀着娃呢,你们没法枪毙我,有本事关我一辈子!”说罢,发出一阵放肆的冷笑。

1972年,这起震惊抚顺的特大灭门惨案终于告破。罪大恶极的凶手陈桂荣,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正义虽然来得沉重,但终究没有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