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古树迷雾(1/2)

有的光下,刚有理念的种子渗入缝隙;更多的暗处,扼杀种子的力量已张开铁腕。

长夜未央,风暴在无声中完成了最后的能量积蓄。

次日清晨,首先发难的却并不仅仅是简单的舆论喧哗。

一封措辞严谨、盖有公章的《律师函》,直接发送至neil手中。函中援引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某条冷僻条款,并附上一份“金叶凤凰木”的《特种林木价值评估报告》,以及那位李先生“合法合规”的《公共绿地认养权公证书》。

整套文件逻辑严密,程序看似无懈可击。

紧接着,某位“法学专家”在权威网络媒体上发表评论,不再纠缠于neil的私德,而是上升到理论高度:

“此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公共财产情感价值’与‘公民行为边界’。认养人对公共物品投入了特殊情感与巨大成本,其‘情感财产权’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和精神层面的尊重。行为人的失控,不能成为践踏他人‘情感依附物’的理由。”

水军随之跟进,话题不再是简单的#毁坏树木#,而是变成了#论情感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私人投入与公共财产的价值升华#。

他们将一个简单的泄愤事件,成功包装成了一个涉及新型法律权益、需要社会广泛讨论的“标杆案例”。

柳绿依旧隐在幕后,但通过代理人释放的声音,显得“理性”而“克制”:“我们无意追究个人情绪,但我们有责任推动社会对‘情感财产权’的重视。这不仅是个人损失,更是对所有为公共事业奉献爱心之人的伤害。”

他们成功地重新定义了战场。不再讨论树是否名贵,甚至不再重点指责neil的行为,而是将自己塑造成了一个为某种“前瞻性法律权益”和“社会公益”而战的先锋。

shirley和neil对视了一眼,面对着这套有备而来的组合拳,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这不再是栽赃,而是规则的降维打击。

他们将自己的私利,巧妙包裹在“法律探索”、“权益保护”、“社会公益”的华丽外衣之下。

看着对方精心构筑的法律与舆论迷宫,他们瞬间明白了问题的核心:

他们不是在利用规则的漏洞,他们是在凭借自身的能量,参与书写规则、解释规则,甚至将原本不属于规则范畴的强行纳入规则体系,并赋予其他们想要的解释权和定价权,这是一种规则的窃取与定义权的垄断。

这情况下,“证明树不值钱”或“认养人是否是骗子”的层面,似乎已经是完全的隔靴搔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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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腻了。”柳绿的手指划过红酒杯沿,“这些上纲上线……都是虚的,且都是小钱。有没有……更艺术的玩法?”

蒋思顿推了推金丝眼镜。镜片后的眼睛像两台微型扫描仪,正在快速检索法律数据库里的灰色地带。

“艺术需要载体。”他说,“比如……一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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