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礼记》的“礼”与和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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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点点头:“冠礼的核心是‘成人’,加冠时的庄重,是让他明白从此不能再任性。可要是只盯着衣服穿得对不对、程序走得全不全,忘了那份责任,再隆重也没用。就像那妇人说的‘苛政猛于虎’,苛政为啥猛?因为它只讲规矩,不讲人情,把人当成了应付差事的物件。”
马克转着的笔停了:“那现代社会还需要这些老礼不?现在结婚不拜天地,改去民政局领证;祭祀也不用三跪九叩,献束花鞠个躬。是不是算丢了礼?”
“倒也不是。”老周想起自己儿子,“前年他大学毕业,没办啥仪式,就请我和他妈吃了顿饭,说‘往后家里的事,我多担着’。那天我喝了两杯,觉得比啥冠礼都实在。礼这东西,就像穿衣服,冬天穿棉袄,夏天穿单衣,得合身。可不管穿啥,护住身子别受寒,才是正经事。”
苏拉忽然想起小区门口的张大爷,每天早上都给邮差递杯热水,见着谁都乐呵呵打招呼。有回她忘带钥匙,张大爷让她在自家坐了俩小时,还端了碗热汤面。“这算不算礼?”她问。
“算啊。”老周笑了,“《礼记》里说‘不学礼,无以立’,不是说非得会作揖磕头,是说心里得有别人。就像那泰山脚下的妇人,宁愿受老虎的苦,也不愿受苛政的气,为啥?因为苛政让人觉得自己连条狗都不如,可就算在老虎跟前,她好歹还是个人。”
下课铃响时,阳光刚好照在“礼之用,和为贵”那行字上。马克收拾书包时嘀咕:“看来礼这东西,不在手上做啥动作,得在心里装着点啥。”
苏拉把那片银杏叶夹进书里,想着回头见了张大爷,得好好说声谢谢。有些礼,不用教,遇上了,就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