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明智之四《经务》33 叶梦得(1/2)
叶梦得:北宋 “救灾暖男”!水灾中救 3800 名弃婴,靠一张 “法律券” 解收养顾虑
叶梦得(号石林)在颍昌任职时,正赶上水灾,京西地区受灾尤其严重。从唐州、邓州逃过来的灾民中,饿死的人不计其数。叶梦得立刻下令,把常平仓里储存的粮食全拿出来赈灾,可还有个难题解决不了 —— 到处都是被遗弃的婴儿,没法一个个照顾。
有一天,他问身边的人:“民间没孩子的人家,为啥不收养这些弃婴呢?” 手下人回答:“怕孩子长大以后,亲生父母找过来认亲,到时候说不清道不明。” 叶梦得立刻去查法律条文,发现有条规定:凡是在灾荒中被遗弃的婴儿,亲生父母不能再要回去。(边批:制定这条法律的人,考虑得真长远!)
他灵机一动,印制了几千张 “空白凭证”,上面清清楚楚写着这条法律规定,然后把这些凭证发给城里城外的 “保伍”(古代基层管理组织,类似现在的社区居委会)。只要有家庭收养弃婴,就让他们自己说明孩子是从哪捡来的,然后填写凭证交给收养家庭,官府再登记造册,记录下收养信息。
就靠这张 “法律保障券”,大家没了 “认亲纠纷” 的顾虑,纷纷收养弃婴,最后一共救活了 3800 个孩子。
【管理智慧】
不只会放粮赈灾,更懂 “解顾虑” 才是救弃婴的关键
很多官员救灾,只想着 “给粮食、搭棚子”,可叶梦得却看到了 “弃婴难救” 的核心矛盾 —— 不是没人愿意养,而是怕养了以后有麻烦。他没搞 “强制收养”,也没靠 “道德劝说”,而是用 “法律条文 + 凭证备案” 的方式,给收养家庭吃了颗 “定心丸”,既让孩子有了家,又没给百姓添负担,这才是真正 “懂民生” 的救灾。
一、核心逻辑:破解 “灾荒弃婴难救”,别只靠 “硬帮”,要 “解顾虑 + 给保障”
叶梦得能救这么多弃婴,关键是抓住了 “收养者怕纠纷” 的痛点,用两个办法解决问题:
找法律依据:不是自己拍板 “认亲无效”,而是查现成的法律条文,让 “不能认亲” 有法可依,不是官府的 “临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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