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术智之三《权奇》05 宋太宗(1/2)

宋太宗:宋朝“明察君主”!借刀断冤案,以己为证警司法

宋太宗刚即位不久,京城某条街上有个富裕人家,一天,有个乞丐上门讨钱,因为没满足他的要求,就站在门口不停地辱骂。围观的人都很气愤,却没人敢管。

突然,人群里冲出一个军官,一刀把乞丐捅死了,扔下刀就跑。他动作又快又猛,没人敢阻拦或追问。街上的差役把这事上报给了官府,官府把那把刀作为证据,认定是富人杀了人,将富人定罪。

案件审理完毕后,宋太宗问办案官员:“犯人认罪了吗?”官员回答:“认罪了!”太宗让人把那把刀拿过来查看,随后把刀收进了宫里,对官员说:“这是我的刀。其实是我杀了那个乞丐,你们怎么能冤枉好人!我现在才知道,严刑拷打之下,犯人什么罪名都会承认,制造冤狱,不一定只在乱世才有!”

于是,太宗处罚了判案失误的官员,释放了富人,还下令从此以后审理案件,一定要更加谨慎,不能滥用刑罚、制造冤案。

冯梦龙点评:这件事记载在《宋小史》里。还有一件相关的事:金城夫人深受宋太祖宠爱,因此有些恃宠而骄。一天,太祖在后宫设宴射箭,亲自倒了一大杯酒劝晋王(即后来的宋太宗)喝,晋王坚决推辞。太祖再次劝说,晋王看着院子里说:“让金城夫人亲自摘一朵花来,我就喝。”太祖随即下令让金城夫人去摘花。晋王趁机拉弓射死了金城夫人,然后抱住太祖的脚哭着说:“陛下刚得到天下,应该为国家社稷保重自己!”之后就像没事一样继续喝酒射箭。不过,考虑到“投鼠忌器”的道理,晋王应该不会这么鲁莽,这件事恐怕不是真的。

【管理智慧】

一、核心逻辑:纠正冤狱,关键在“以证破局+以身示范,直击司法弊端”

宋太宗能识破冤案、警示司法,核心逻辑是“明察秋毫、直击痛点”的治理智慧,可拆解为两层:

1.借物证与自身关联,戳破冤案真相

他没有只听官员的审理结果,而是聚焦关键证据“刀”——通过辨认刀是自己的,直接推翻“富人杀人”的结论。用“刀属自己”这一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案件审理的荒谬,让官员无法辩驳。

2.以“自承杀人”为警示,揭露司法核心弊端

他并非真的杀人,而是借“承认是自己所为”的极端方式,点出“严刑逼供下无冤不成”的司法乱象。用自身“虚构的罪行”,反衬出富人在审讯中“屈打成招”的必然性,以此警醒官员,比单纯说教更有冲击力。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