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晓梅高考(1/2)
1983 年七月十四日,清晨五点半的红旗农场还浸在黎明前的微凉里,东边的天际刚染开一抹浅橘色的霞光,林逍已经醒了。他轻手轻脚地穿好洗得发白的的确良衬衫,领口熨得笔挺,脚下是一双擦得锃亮的黑布鞋 —— 这是他特意为今天准备的行头,总觉得送晓梅去参加高考,得显得郑重些。
院子里,那辆深绿色的长江 750 挎斗摩托车静静立着,车身被擦得一尘不染,金属部件在晨光中泛着冷冽的光泽。挎斗里铺着新买的蓝白格子粗布垫,旁边绑着一个军绿色的帆布包,里面装着晓梅的准考证、2b 铅笔、橡皮,还有一瓶凉白开和两块麦乳精 —— 都是他能想到的,高考能用得上的东西。
“哥,你起这么早?” 晓梅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软糯,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这是沈歌前几天特意给她做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用一根素色的皮筋扎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小姑娘眼里带着几分对未知的忐忑,还有藏不住的期待,手里紧紧攥着一个小布包,里面是她的复习笔记。
“早收拾好早出发,别路上耽误了。” 林逍笑着迎上去,伸手替她理了理裙摆,指尖触到她微凉的手臂,忍不住多叮嘱了一句,“穿这个不冷吧?县城比农场凉快点,但早晚还是有点风。”
“不冷,沈歌姐做的裙子正好,又凉快又舒服。” 晓梅摇摇头,目光落在长江 750 上,眼睛亮了亮,“哥,咱们真骑这个去啊?这摩托车也太威风了!”
“那可不,保证稳稳当当把你送到考场。” 林逍拍了拍车座,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快上车,挎斗里坐得舒服,我给你垫了垫子。”
晓梅小心翼翼地钻进挎斗,坐稳后双手抓住旁边的扶手,脸上满是新奇。林逍跨上主车座,脚踩启动杆,“轰隆隆” 的引擎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黑子从屋里跑出来,对着摩托车叫了两声,似乎想跟着一起去,被林逍笑着摆手制止了:“黑子,在家乖乖等着,我们考完就回来。”
摩托车缓缓驶出农场,沿着乡间土路往县城方向开去。七月的清晨还带着些许凉意,风从耳边吹过,带着稻田里的清香和泥土的芬芳。晓梅靠在挎斗的靠背上,看着路边飞速倒退的白杨树和绿油油的庄稼地,忍不住小声哼起了歌。
林逍一边开车,一边留意着挎斗里的妹妹。后视镜里,小姑娘的脸上满是憧憬,眼神清澈又明亮。他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揪着似的,一阵阵发酸 —— 上一世,他没能护住晓梅,让她错过了改变命运的机会,那些年她吃的苦,林逍不敢细想,每次想起都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这一世,他重生回到 1979 年,老天爷给了他一次弥补的机会。他拼尽全力护着家人,努力改善家里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一定要让晓梅安安心心地参加高考,考上她梦寐以求的大学,让她过上本该属于她的人生。
“哥,你在想什么呢?” 晓梅的声音打断了林逍的思绪。
“没什么,” 林逍回过神,笑着通过后视镜看她,“就是想告诉你,到了考场别紧张,正常发挥就行,不管考得怎么样,哥都为你骄傲。”
“我知道啦,哥。” 晓梅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你放心吧,我复习得很充分,肯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乡间土路并不平坦,摩托车行驶起来有些颠簸,但林逍开得很慢,尽量让晓梅坐得舒服些。两个多小时后,县城的轮廓终于出现在视野里。相较于农场的宁静,县城里显得热闹多了,街道两旁的商铺已经开门,行人来来往往,自行车铃声此起彼伏。
林逍直接把摩托车开到了县一中门口 —— 晓梅本就是这里的学生,今天只是从宿舍搬到考点附近更方便的地方。1983 年的高考时间是七月十五号到十七号,县一中是这次高考的考点之一,学校门口已经有不少考生和家长了,大家脸上都带着紧张又期待的神情。
林逍把摩托车停在离学校不远的空地上,扶着晓梅从挎斗里出来。“走,哥带你去宾馆看看。” 他拎起晓梅的蓝布包袱,牵着她的手往不远处的国营宾馆走去。
这家宾馆就在县一中隔壁,地理位置绝佳。林逍提前三天就预定好了一个朝南的房间,采光好还安静,专门用来自己住 —— 晓梅平时就在学校宿舍住,高考期间也照旧,方便和其他考生交流、让老师照应,但林逍不放心,特意开了这个房间,随时在学校门口候着,就怕晓梅有什么突发情况。
“哥,你没必要这么破费的,我在学校住挺好的,你完全可以不用开宾馆。” 晓梅看着宾馆干净整洁的房间,有些过意不去。她知道,开三天宾馆要花不少钱,那都是哥哥辛辛苦苦打猎、干活挣来的。
“傻丫头,钱的事你不用操心。” 林逍摸了摸她的头,语气坚定,“你高考是大事,马虎不得。我住在这里,离你近,万一你有什么需要,跟宿舍阿姨说一声,或者让门卫大爷传话,我立马就过来。晚上你下了自习,要是想喝口热汤,或者有什么东西忘带了,直接来宾馆找我就行。”
晓梅看着哥哥眼中的认真和担忧,心里暖暖的,眼眶有点发红。她知道,哥哥是真的把她放在心尖上疼,这份情谊,她一辈子都忘不了。
安顿好后,林逍陪着晓梅去宿舍整理了一下东西。宿舍是六人间,上下铺,其他五个同学已经在备考了,大家互相点了点头,气氛安静又凝重。
“哥,你回去吧,我在这里挺好的。” 晓梅送林逍到宿舍门口,笑着说,“明天早上你不用太早来,我自己去考场就行。”
“我明天早上七点来给你送早饭,你记得早点起来。” 林逍叮嘱道,“晚上要是睡不着,别硬扛着,要么找宿舍阿姨陪着说说话,要么直接来宾馆找我。考试的时候别紧张,仔细读题,认真答题,有什么情况及时跟老师说。”
“知道啦,哥,你都说好几遍了。” 晓梅无奈地笑了笑,“你也别太担心我,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林逍还想再叮嘱几句,看着晓梅不耐烦又带着依赖的眼神,终究还是把话咽了回去。他揉了揉晓梅的头发,“那我走了,有事就让门卫大爷喊我。”
走出学校大门,林逍特意跟门卫大爷打了招呼:“大爷,我是高三(二)班晓梅的哥哥,这三天我住在隔壁宾馆,她要是有什么事,麻烦您跟我说一声,我立马就过来。”
门卫大爷是个热心人,点点头应道:“放心吧小伙子,晓梅这孩子我认识,懂事得很,真有事我肯定第一时间叫你。”
林逍谢过大爷,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下,看着来来往往的考生和家长,脑子里全是上一世的遗憾。这一世,他拼尽全力给晓梅创造了最好的条件,只希望她能没有后顾之忧地走进考场,实现自己的梦想。
中午,林逍没有在外面吃饭,而是骑着摩托车赶回了农场。沈歌已经做好了午饭,看到他回来,连忙迎上来:“怎么样,晓梅都安顿好了?没什么问题吧?”
“都好了,宿舍里的同学也都在安心备考,我跟门卫大爷也打了招呼,有事会传话。” 林逍坐下喝了口水,语气有些疲惫,“我在学校旁边开了个宾馆,这三天就在那里住,方便照顾晓梅。中午我回来做点饭,给晓梅送过去,她吃不惯外面的饭菜。”
“应该的,晓梅高考这么大的事,肯定得吃好点。” 沈歌点点头,“我下午去菜园摘点新鲜的蔬菜,再杀只鸡,给晓梅炖个鸡汤,补补身子。”
“麻烦你了,沈歌。” 林逍感激地说。
“跟我客气什么。” 沈歌笑了笑,“晓梅就跟我亲妹妹一样,她能考上大学,我也开心。”
吃过午饭,林逍就开始忙活起来。他炖了一锅大米饭,炒了晓梅爱吃的西红柿炒鸡蛋、青椒肉丝,又做了一个凉拌黄瓜,然后把饭菜装进一个保温桶里,骑着摩托车赶回县城。
下午两点多,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太阳像个大火球挂在天上,炙烤着大地,柏油马路都快被晒化了,空气里弥漫着热气,让人喘不过气来。林逍骑着摩托车,额头上的汗水不停地往下淌,后背的衬衫都湿透了,紧紧贴在身上,但他丝毫不在意,只想着快点把饭菜送到晓梅手里,让她能吃上热乎的。
到了学校门口,林逍跟门卫大爷打了声招呼,大爷笑着让他进去了。晓梅正在宿舍里复习,看到林逍满头大汗地提着保温桶进来,连忙起身接过:“哥,这么热的天,你怎么还跑回来给我送饭啊?你看你,都汗成这样了。”
“没事,骑车快,不耽误事。” 林逍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笑着说,“快尝尝,都是你爱吃的,还热着呢。”
晓梅打开保温桶,饭菜的香味扑鼻而来。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西红柿炒鸡蛋放进嘴里,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这是她最爱吃的菜,哥哥一直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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