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0章 河东郡王驾到(1/2)

就在两人说话的当口,远处地平线突然扬起一道灰黄的烟尘。那烟尘起初只是淡淡的一缕,随即迅速扩散、升腾,如同一条苏醒的土龙,贴着地面翻滚而来。紧接着,沉闷而有节奏的马蹄声穿透了空气,起初像是远方的闷雷,渐渐变得清晰可辨,最后汇成一片隆隆的轰鸣,震得脚下土地都微微发颤。

庆州府等候的众人纷纷循声望去,只见烟尘之中,一队骑兵正以惊人的速度向这边疾驰。马蹄踏起的尘土在午后阳光下泛着金黄的色泽,与骑兵们深色的铠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队伍行进间自有一股肃杀之气,仿佛一头钢铁巨兽正扑向它的目标。

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位少年将军。

他身披大明制式将军甲,玄色将军甲在日光下反射出冷冽的暗光,甲片随着马背的起伏微微摩擦,发出细碎而坚硬的声响。甲胄肩头的兽首吞肩造型威猛,胸前的护心镜光洁如镜,腰束皮革蹀躞带,悬挂着一柄大明制式战刀,刀鞘上的铜饰已被摩挲得发亮。一杆马槊斜挂在战马身侧,槊锋在尘土飞扬中偶尔闪过寒芒。

少年将军的面容尚带几分青涩,但眉宇间已凝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沉稳与锐利。他紧抿着嘴唇,目光直视前方,跨下的战马通体乌黑,只有四蹄雪白,奔跑时肌肉如波浪般起伏,显然是一匹难得的宝马良驹。

紧随其后的,是一个格外引人注目的高大少年。他比寻常人要壮实整整一圈,虎背熊腰,臂膀粗壮,即使坐在马背上也显得威武不凡。这少年双手高举着一杆军旗,旗面在疾驰中猎猎作响,上书一个笔力遒劲的“路”字,墨色饱满,气势磅礴。他的战马侧畔,挂着一柄重陌刀,刀身极长,刀背厚重,虽比传说中的杨延昭所用略小一号,却仍是常人难以挥动的重器。这少年面色坚毅,目光如炬,紧随着前方的主将,身形稳如山岳。

在高大少年身侧,另有一位打扮儒雅的少年郎紧紧蹙着眉头。他身穿一袭月白色长袍,虽已沾染了旅途的尘土,仍能看出料子的考究。此刻他正苦着脸,一手抓紧缰绳,一手不时抹去脸上的灰尘,嘴里似乎还在低声抱怨着什么。这位少年面容清秀,皮肤原本应是白皙细腻的,此刻却因长途奔波而显得有些憔悴,眼下泛着淡淡的青影。尤其令他郁闷的是,明明家中有舒适的马车,可路竟择那王八蛋就是不让他坐,说是坐马车会影响行军速度——对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富家公子哥来说,这简直是一种折磨。

在这三位引人注目的少年之后,是三百名顶盔掼甲的精锐骑兵。他们排列成严整的队形,虽经长途跋涉,却无一人显出疲态。每个骑兵都神情严肃,眼神中透露出久经沙场才有的锐利与警惕,那是真正见过血、经历过生死搏杀的眼神。

他们的铠甲虽不及主将精致,却保养得当,甲片在阳光下泛着统一的冷光。马鞍旁悬挂的兵器各不相同,有长枪、腰刀、弓箭,但每一件都摆放得整齐有序,显示出这支队伍严明的纪律。

马蹄踏起的尘土在空中久久不散,仿佛为这支队伍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随着距离的拉近,马匹的喘息声、铠甲碰撞声、旗帜飘扬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曲战地交响。

这正是从长安城日夜兼程赶来的路竟择一行人。

他们的行程堪称急如星火:自长安出发,取道凉州进入蜀州道,在蜀州改走水路,乘船顺流而下进入郴州,再从郴州上岸,一路快马加鞭直扑庆州府。这一路上,路竟择几乎没有做任何停留,每到驿站只是匆匆更换马匹,补充干粮和水,便立即重新上路。夜晚常常是在马背上度过的,只有实在撑不住了,才在路边稍作歇息。

路竟择的心中憋着一股气——从得知邬家人设计刺杀他娘亲那天开始,他的心气就没顺过。

此刻,他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路竟择在庆州府衙门前勒住缰绳,战马长嘶一声,前蹄扬起,稳稳停下。他翻身下马,动作干净利落,铠甲随着他的动作发出清脆的响声。双脚落地时,激起一小片尘土。

何雨德带着一众庆州府官员连忙上前,躬身行礼:“下官见过大都督……”

整齐的声音中透着恭敬,也夹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忐忑。这些官员中,有些是真心为路竟择的到来感到欣慰,有些则暗自担忧——这位少年郡王性格随了他爹路朝歌,不知此番会掀起怎样的风浪。

“大都督?”路竟择明显愣了一下,他抬手取下头盔,露出一张尚带稚气却坚毅的脸庞:“我什么时候成大都督了?何叔你可别拿我开玩笑。”

他的声音还带着变声期特有的沙哑,但语气沉稳,已有几分统帅的气度。

何雨德直起身子,从袖中取出一卷黄绢:“郡王,您可能还不知道,长安八百里加急送来的太子殿下御令。”

他展开黄绢,朗声读道:“擢升路竟择为庆州道大都督,总领庆州道军政事,庆州道上下官员听候您差遣。钦此。”

阳光照在明黄色的绢帛上,上面的朱红玺印格外醒目。围观的百姓中响起一阵低低的议论声,这小小年纪就能成为一道大都督,这是何等人物。

路竟择静静地听完,脸上并无太多惊讶,只是点了点头:“哦。”

他接过御令,仔细查看玺印,确认无误后将其收起,随即话锋一转:“何叔,邬家人呢?”

他的声音平静,但目光锐利如刀,让何雨德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板。

“都在他们邬家老宅呢!”何雨德赶紧说道:“锦衣卫那边已经派人盯着了,日夜轮班,保证一个也跑不了。邬家七个房头,上下三百四十三口,连同管家、账房、护院等要紧人物,全在掌控之中。”

何雨德说话时,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他不是害怕路竟择,而是深知此事关系重大——邬家在庆州盘踞数代,根深蒂固,与各方势力都有勾连。此番路竟择奉旨查办,若不能一网打尽,日后必成祸患。

“嗯。”路竟择点了点头,转身就要上马,“走,去邬家。”

“路竟择,你个王八蛋!”

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突然响起,打破了严肃的气氛。众人循声望去,只见那位儒雅少年郎正狼狈地从马背上滑下来,脚步踉跄,差点摔倒。他一手扶着马鞍,一手揉着酸痛的大腿,脸上又是尘土又是汗渍,花里胡哨得像只小花猫。

林承轩是真受不了了。

他好歹是林家的大少爷,他爹可是当今朝廷的户部尚书,管着大明的钱袋子呢!自小锦衣玉食,诗书为伴。平日里出门不是坐轿就是乘车,何曾吃过这样的苦头?

这一路上风餐露宿,骑马骑得大腿内侧都磨破了皮,晚上睡在硬邦邦的驿馆床板上,吃的是干硬的饼子和咸菜。这还不算,路竟择竟然连马车都不让他坐,说坐马车影响行军速度——简直是岂有此理!

“我好歹是个读书人,你让我陪你一路骑马也就算了,现在你居然不让我好好休息一下,你是想整死我是不是?”林承轩越说越委屈,声音都带上了哭腔:“我这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你看看我的脸,你看看我这身衣服!我娘要是看见我现在这个样子,非得心疼死不可!”

他指着自己原本月白现在灰黄的长袍,又抹了把脸,结果手上的灰尘反而把脸弄得更花了。周围的官员想笑又不敢笑,一个个憋得十分辛苦。

路竟择回过头,上下打量着这位发小。确实,林承轩现在的模样实在狼狈:头发散乱,发髻歪斜,几缕发丝被汗水黏在额前;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只有眼睛周围因为常擦眼泪而相对干净,活像只熊猫;那身昂贵的苏绣长袍不仅沾满尘土,下摆还有几处被马鞍磨破的痕迹;一双原本纤长白皙的手,此刻掌心通红,显然是握缰绳太久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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