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1/2)

宗族势力的存在必然催生地方豪强,官府亦依赖宗族维持地方稳定。因此,作为潜规则,宗族内部事务官府往往不予干涉。此外,朝廷为防止地方官员结党营私,通常派遣县令异地任职。然而,语言不通成为县令治理的一大障碍。

十里不同音并非虚言,官话便有八种,方言更是繁杂。百姓多不识字,沟通尚且困难,谈何治理?因此,县令不得不倚仗通晓官话与方言的士绅和胥吏。

官员任期短暂亦是问题。理论上县令任期三年,实则多为两年。短短两三年内,摸清地方情况已属不易,若贸然行事,触动宗族或其他势力的利益,必遭阻力。因此,县令的首要任务便是确保赋税收缴和地方安定,其余事务则可酌情妥协。权衡之下,将部分事务交由代表地方势力的士绅和胥吏处理,反倒更为稳妥。

基于上述原因,在县级行政体系中,知县往往会将部分权力默许下放。这些权力由地方士绅代为行使,使其能够协助管理乡、镇、村、里等基层事务。

士绅对此欣然接受,即便权力有限,也足以提升他们在基层民众中的地位与影响力。知县则借此获得了一批无偿协助治理的帮手,既能维持地方稳定,又能减轻县衙的行政负担。此外,每逢节庆,士绅们还会向知县呈上些许心意。

对普通百姓而言,向士绅求助远比直接报官更为便利。若贸然惊动官府,往往不问缘由先遭杖责。在这种多方权衡的格局下,逐渐形成了所谓皇权不下乡的现象。

这种现象实则是朝廷为节省资源,有意将基层治理权委托给地方士绅自治的结果。因此,宗族势力在乡村的影响力往往超过代表朝廷的县衙。朝廷通常只关注基层治理的最终成效,对具体过程并不深究。

燕长倾认为,皇权下乡实际上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朝廷完全有能力将权力彻底延伸至基层,但出于统治成本考量,仅选择在赋税和徭役方面直接管控,其余事务则交由县级处理。

这种做法虽存在弊端,如助长士绅势力膨胀、纵容其欺压乡民等,但与全面下乡所需的巨额开支相比,朝廷选择了相对较轻的弊端。毕竟只要维持统治稳定,当士绅恶行引发民怨时,朝廷随时可以出手整治。

燕王朱棣默然不语时,太子朱标突然望向燕长倾问道:

若全面推行赋役黄册中的里甲制,是否就能解决地方士绅宗族问题,将基层权力收归朝廷?

里甲制乃赋役黄册的根基所在。

该制度以户为单位,每110户编为一里,推选十户丁粮多者轮任里长,余下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轮流担任甲首。

每年由一名里长带领十甲甲首服役,称;十年轮换一周,谓之。

期满后按各户人丁田产重新编审。

若里长家道中落,则从110户中另选;如有逃亡则予以补缺。

里长既对上级官府负责,又总理一里事务。

其职责包括:管理辖内人户,统计丁产变化,督促农事生产,调解民间纠纷,并依据赋役黄册按丁粮多寡排定服役次序。初期里甲编制不得随意变动。

可以说,里甲制是县级政权向下延伸的统治触角。

尤为关键的是,里甲本身即属徭役范畴!

这意味着朝廷无需额外拨款供养,所有开支均由里甲自行承担。

虽无正式官衔,却实际行使官方职能。

类比而言,里甲制中的职役人员与正式官吏之别,犹如编外临时工与在编人员的差异。

虽无名分,却实为朝廷权力向乡村渗透的重要体现。

从这个角度看,里甲制的确立堪称皇权下乡的具体实践!

末座的朱元璋不禁面露得色。出身贫寒的他对地方豪强有着深刻认知。

年少时家族就曾深受其害,故登基后格外重视县级以下的基层治理。

这位权力欲极强的 ,绝不容许任何权力游离于掌控之外。

在借鉴汉唐乡里制与宋元保甲制后,最终创立了大明里甲制,目前正在应天府试行。

燕长倾目光扫过朱标,余光掠过坐在末席面带得色的朱元璋,轻叹道:

里甲制不过权宜之计,日久必败。

未等朱元璋辩驳,燕长倾便条分缕析:

其一,里甲制以标准户数编组,本意是均摊徭役。然此乃根本谬误。各户贫富悬殊,地理相连却难均衡。里长徇私舞弊后,赋役不均只会愈演愈烈。

其二,陛下欲借里甲制将人地绑定,便于征赋管治。然随着土地兼并加剧,人口流动必然活跃。终将出现一里之民散居各县,一县之田四处分属之况,跨省占田亦非罕见。届时里长再难掌握本里实情。

其三,此制基于当下社会分化不显之现状。然科举入仕者日增,享有赋役优免的士绅必将蚕食里甲根基。终致豪强兼并,贫户流离,里不成里,甲不成甲之局。在官绅挤压下,里甲制必亡。

燕长倾每说一句,朱元璋的嘴就张大一分,朱标等皇子面上惊色愈浓。待其言毕,里甲制败亡的图景已如预言般清晰展现在众人眼前。

里甲制的瓦解,是他在回溯历史时早已预见的事实。

此刻,无论是朱元璋,还是太子朱标、朱樉、朱棡、朱棣等一众皇子,都感到一阵恍惚。

里甲制度才刚刚推行,尚在试行阶段,可燕长倾却已预见了它最终崩溃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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