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齐地有信(1/2)

忠魂碑揭幕的礼乐声还未散尽,墨守成便在镇妖司的案牍上发现了一封奇特的信。信封用鎏金纸糊成,边角烫着繁复的云纹,封口处盖着枚歪歪扭扭的“莽”字印章,墨迹浓淡不均,倒像是孩童涂鸦。

他拆开信封,信纸是上好的宣纸,上面的字迹却潦草得如同狂风扫过的芦苇,墨迹时不时晕开一片,显然写信人下笔极急,还带着几分刻意为之的散漫。

“‘墨兄亲启’,”墨守成低声念着,指尖划过纸面,“‘见字如面。在下周莽,齐王膝下第五子是也。自云州安庆城一别,常念与兄月下痛饮之谊……’”

信中内容愈发清晰。周莽在信中坦陈,去年在安庆城与他初遇时,便已将心迹和盘托出——他并非天生顽劣,只是从前太过耀眼。十三岁随父王狩猎,一箭射落双雕;十五岁代兄出使西疆,凭一己之力化解边境冲突;十七岁主持黄河治水,提出的“分流法”至今被齐地百姓称道。

“……那时老臣们常说,‘五公子文武双全,当立为世子’。”信中写道,“可他们忘了,大哥才是嫡母齐王妃的亲子,是父王属意的继承人。我母妃与嫡母本是亲姊妹,就因这些流言,两人在宴席上连递杯酒都要手抖,去年中秋,嫡母更是托人送来一盒月饼,却在盒底压着张字条,写着‘愿莽儿平安,莫要再出风头’。”

墨守成指尖一顿,想起去年在安庆城见到周莽的模样。那时他正撞见周莽“抢”盐商之子的蛐蛐,被对方指着鼻子骂“浪荡子”,周莽却笑得一脸不在意,转头就把蛐蛐放生了。

“……我母妃夜里总躲在帐中哭,说对不起嫡母,没教好我。”信中字迹开始发颤,“所以我必须让他们失望。抢蛐蛐、烧别院、流连勾栏……怎么荒唐怎么来。上月我故意在朝堂上摔碎父王的玉圭,老臣们终于联名上奏,说‘五公子顽劣不堪,不堪大任’,父王虽骂了我,眼里却松了口气。”

“下月初八,某将在齐地‘醉仙楼’设局,”信末写道,“请了满城勋贵见证‘五公子强抢民女反被打’的大戏。墨兄剑术卓绝,若能屈尊前来,帮某添几句‘安庆荒唐事’,让老臣们彻底断了念想,某感激不尽。事成之后,齐地的‘醉流霞’管够,咱们在雪地里烤全羊,就当是……谢罪酒。”

信末还画了个歪脑袋的小人,旁边批注:“这是某扮纨绔时的尊容,墨兄莫要认错。其实某藏了把匕首在靴筒,必要时能护着自己,也护着大哥。”

墨守成将信纸折好,眼底闪过一丝了然。去年在安庆城,他撞见周莽“抢”蛐蛐时,曾见周莽悄悄给了盐商之子一袋银子,还低声说:“这点钱赔你的蛐蛐,别告诉你爹是我给的,免得他又说我拉拢人心。”那时只当是纨绔子弟的一时兴起,如今想来,周莽是怕自己的“善举”再被老臣们拿来做文章,让大哥难做。

“他信中说‘安庆荒唐事’,是指去年在安庆城遇上的事。”墨守成自语道。

去年深秋,他路过安庆,恰逢周莽在当地“胡闹”——据说为了抢一只蛐蛐,把盐商之子的门牙打掉了,还放火烧了对方的别院。后来他无意间撞破,那盐商之子实则是血妖族余孽,周莽放的火,不过是为了烧毁藏在别院的血妖祭坛。

“他是想借我之口,坐实自己‘不分青红皂白就惹事’的名声。”墨守成道,“既如此,便去一趟吧。”

三日后,墨守成写了封回信,托驿站送往齐地,随后独自备了行囊,往安庆赶去。

安庆城临着长江,是楚阳南境的重镇,码头商船云集,街上随处可见背着药篓的郎中、挑着担子的货郎,还有摇着拨浪鼓的小贩,比神都多了几分市井烟火气。

吴家在安庆城算不上顶流世家,却凭着一手“活骨术”闻名——据说无论多严重的骨伤,经吴家传人之手,不出半月便能痊愈。墨守成刚走到吴府门前,就见一个穿着湖蓝色衣裙的少女正在给门童正骨,手法利落,嘴里还念叨着:“说了多少遍,提水时别弯腰太猛,这腰椎要是错位了,老了可是要瘫痪的!”

“云清姑娘。”墨守成上前见礼。

吴云清抬头,看到他,眼睛一亮,手里的正骨钳都差点掉在地上:“墨少侠?怎么就你一人来了?周公子的信……”

她身后的门童连忙行礼,正是去年被周莽“打掉门牙”的盐商之子——如今早已洗心革面,留在吴家当学徒。

进了府,吴云清的父亲吴老郎中正在药房碾药,看到墨守成,放下药碾子笑道:“稀客啊。去年若不是你提醒,老夫还不知那盐商之子是妖邪所化。说来也奇,那五公子放火烧别院时,特意绕开了我院子的药圃,还留了张字条,说‘吴老伯的药救命,烧不得’。”

墨守成说明来意,将周莽的信递了过去。吴云清看完,拍着桌子叹道:“这五公子倒是个苦命人。去年他在安庆放的那场火,我后来才知道,那别院地下埋着血妖的祭坛,他是怕官兵来了打草惊蛇,才自己动手烧的。”她翻出个木箱,里面装满了各式假胡须、伤疤贴,“我这有套行头,到时候扮成被抢的民女,你就当路见不平的侠客,保准能把戏演得活灵活现!”

动身前往齐地的前一日,吴云清带着墨守成去安庆城最大的绸缎庄挑衣裳。她给自己选了件洗得发白的灰布裙,衬得身形愈发单薄,倒像个家境贫寒的孤女。

“墨少侠就不用扮了。”吴云清上下打量着他,“你这张脸,一看就是刚正不阿的侠客,到时候你‘路见不平’,一剑挑飞五公子的鞭子,这戏就更精彩了。”

正说着,绸缎庄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只见一个穿锦袍的少年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十几个家丁,正把一个卖糖葫芦的老汉往地上按。

“爷看上你的糖葫芦是给你面子!”少年嚣张地踢翻了糖画摊,“这点破玩意儿,也配要五十两?”

老汉哭喊道:“公子饶命啊!小的一家就靠这摊子过活……”

墨守成眼神一凝,运转破妄之力,果然在那少年身上察觉到一丝妖气。他身形微动,已挡在老汉身前,指尖凝起的金光在少年袖口一扫,那齐王府标记瞬间褪去,露出底下血妖族的符文。

“血妖余孽,竟敢冒充周公子。”墨守成声音转冷,观心独尊剑虽未出鞘,剑气已将少年笼罩。

少年脸色大变,化作一道黑烟就要逃,却被吴云清甩出的药粉拦住。药粉遇妖气燃起绿火,少年惨叫着现了原形——竟是只长着人脸的黄鼠狼。

墨守成一脚将其妖丹踏碎,冷声道:“周公子的名声,岂容尔等玷污。”

老汉惊魂未定,对他作揖:“多谢恩公……那少年说他是齐地来的五公子,小的还以为真是……”

“他是假的。”墨守成扶起老汉,“真正的五公子,虽看着荒唐,却不会欺凌百姓。”

吴云清若有所思:“看来有人不想让周公子的‘纨绔戏’演成,故意派妖物败坏他的名声。”

“更说明我们得快点去齐地。”墨守成道,“怕是有人要对周公子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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