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第43章 要饭花子养情妇(1/2)
有天晚上,在“郑州大酒店”气派的玻璃转门外,他盯上了一个目标。一个脑满肠肥、穿着灰色“的确良”中山装的中年男人,搂着一个烫着卷发、涂着口红、穿红色呢子大衣的年轻女人,摇摇晃晃地走出来,嘴里喷着浓烈的酒气。显然刚结束一场丰盛的宴请。
马高腿看准时机,立刻抱着小瘸凑了上去,腰弯得极低,声音哀切:“老板!老板娘!行行好,看看这孩子吧!饿了一天了,给口吃的吧!”
那胖老板正志得意满,被拦了路,眉头一皱,满脸不耐,挥手就像驱赶苍蝇:“去去去!哪来的要饭的,滚远点!”
他身边的年轻女人却“哎哟”一声,拽住了男人的胳膊,娇声道:“你看这小孩,多可怜呐!瘦成什么样了!老公,你就给他们点儿嘛,就当积德了!”
胖老板被女人一哄,嘿嘿一笑,显出几分“豪气”,从鼓鼓囊囊的皮夹里,看也不看,随手抽出一张钞票,甩给马高腿:“拿去!别再让我看见你们!影响市容!”
马高腿眼疾手快接住,低头一看,心脏猛地一跳——十元!崭新的大团结!他强压住狂喜,连连鞠躬:“谢谢老板!谢谢老板娘!您二位是大好人,长命百岁,发大财!”
那女人似乎善心大发,又回头,从自己精致的皮革小包里,掏出一包用油纸包着的点心,看样子是宴席上没动过的,塞到马高腿手里:“这个给孩子吃吧,可怜见的。”
等那对男女相拥着走远,钻进一辆停在路边的吉普车,马高腿才直起腰,迅速将十元大钞塞进最贴身的暗袋。然后,他走到一个僻静的墙角,就着路灯昏黄的光,迫不及待地打开那包点心。是精致的绿豆糕和酥皮点心,散发着诱人的甜香。他喉结滚动,再也忍不住,抓起一块就往嘴里塞,狼吞虎咽。甜腻的滋味在口腔化开,是久违的、极致的享受。小瘸在他怀里,似乎被点心的香气吸引,咿咿呀呀地叫着,伸出瘦弱的小手。
马高腿吃得正酣,低头看了一眼小瘸,犹豫了一下,掰下指甲盖大小、几乎是最碎的一角点心,小心翼翼地塞进她微微张开的嘴里。“你呀,牙都没长齐,吃不了这些好的,别糟蹋了。” 他嘟囔着,看着小瘸努力地用牙龈磨着那点碎屑,小脸上似乎露出一丝满足,他自己则三下五除二,将剩下的点心全部吞进了肚里。
在郑州,马高腿还意外地有了一个“家”。那是在火车站附近避雨时认识的。雨下得急,他抱着小瘸躲在一个关闭的店铺门洞里,浑身湿透,瑟瑟发抖。旁边还有一个女人也在避雨,三十五六岁年纪,脸上扑着厚厚的脂粉,也遮不住眼角的细纹和疲惫。她穿着一件半旧的呢子大衣,领口开得有些低,在深秋的寒风里抱着手臂。
看他护着孩子,自己大半身子淋在雨里,那女人犹豫了一下,开口了,声音带着点沙哑,却是地道的河南口音:“大哥,这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孩子淋病了可了不得。我住得不远,要不去我那儿避避?好歹有口热水。”
马高腿警惕地看了她一眼,但怀里小瘸打了个小小的喷嚏,让他心一横。他点了点头,跟着女人,深一脚浅一脚走进迷宫般的小巷,来到一间低矮破旧的平房前。房子很小,不到十平米,却出奇地整洁。一张木板床,一张旧桌子,一个煤炉,墙上贴着一张模糊的电影明星画报,已是全部家当。
女人——她让马高腿叫她月娥——手脚麻利地生了炉子,烧了热水,冲了两碗姜糖水,一碗递给马高腿,一碗自己小心地吹凉,用小勺一点点喂给小瘸喝。她又翻箱倒柜,找出几件颜色暗淡的旧童装,比划着,说要改小了给小瘸穿。
“这孩子……” 月娥喂完水,用手背试了试小瘸的额头,欲言又止,“是你亲闺女?”
马高腿捧着姜糖水,热水温暖着他冰凉的肠胃。他沉默了一下,咧嘴笑了笑,那笑容在昏黄的灯光下有些模糊:“路上捡的。没人要,我看她可怜。”
月娥没再追问,只是轻轻叹了口气,眼神有些飘忽。后来马高腿才知道,月娥是“做那种生意”的暗门子。她也有过孩子,被前夫带走后,就再也没见过。这间小屋,是她用皮肉钱租下的,一个临时的、冰冷的巢。
从那以后,马高腿每次来郑州“跑生意”,收工后,总会鬼使神差地绕到月娥这里。有时带两个热馒头,有时塞给她一两块钱。月娥从不白要,总是把小瘸收拾得干干净净,换上她改好的、虽然旧但整洁的衣服,还咿咿呀呀地逗她,教她含糊地喊“妈妈”。虽然小瘸大多只是睁着大眼睛看她。
“你说你,” 月娥一边给小瘸缝补一件旧衣服,一边数落坐在小板凳上抽烟的马高腿,“挣了钱,也不知道给孩子买身像样的衣裳,你看这补丁摞补丁的。”
马高腿吐出一口辛辣的烟雾,不以为然:“穿那么好干啥?穿得破破烂烂,要饭才方便。穿好了,谁还给你钱?”
月娥抬起头,瞪了他一眼,那双被生活磨损却依然残留着些许温柔的眼睛里,带着责备:“心肠这么硬,跟石头似的!对孩子也这样,早晚要遭报应的!”
马高腿只是嘿嘿一笑,不接话。等抽完烟,他从怀里贴身的内袋摸索了一会儿,掏出一个用红布包着的小东西,递给月娥。
月娥疑惑地接过,打开红布,里面是一只小小的、做工粗糙却擦得锃亮的银镯子。她愣住了,抬头看着马高腿。
“给你的。” 马高腿别过脸,看着炉子里跳动的火苗,“地摊上买的,不值几个钱。你们女人家,戴着玩儿。”
月娥拿着那只微凉的银镯子,手指轻轻摩挲着,眼睛忽然就有些湿润了。她低下头,半晌,才低声说:“浪费这钱干啥……我这样的,戴不戴都一样……”
有了月娥这个落脚点,马高腿的“生意”越发顺遂,心也似乎定了些。他甚至开始不满足于单打独斗。在行乞观察中,他注意到火车站、汽车站附近,总有一些无家可归、饥一顿饱一顿的流浪儿,像野狗一样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被大人驱赶,被同类欺负。
一个大胆的念头在他心里成形。他开始有意识地接触这些流浪儿,用食物——一个馒头,半块烧饼——作为诱饵。他挑那些看起来机灵、胆子大、又不是完全油滑的。他给他们派“活”:分散在不同的路口望风,重点是注意穿蓝色或绿色制服、戴大檐帽的“市管”或“公安”。一有风吹草动,立刻用约定的暗号(比如学狗叫,或者扔块石头)通知他。
作为回报,他管他们一顿饱饭,有时是热汤面,有时是菜包子。这些孩子,大的十二三,小的七八岁,在街头受尽白眼和欺凌,突然有这么一个看起来凶巴巴却“说话算话”、能让他们吃上热饭的“老头”管着,竟很快被他收服,成了他手下最忠实的“眼线”和“哨兵”。
马高腿看着这群渐渐听指挥、开始有“组织”的流浪儿,心里涌起一种久违的、类似当年指挥民兵连的感觉,甚至更加得意。当年指挥人,靠的是权柄和棍子;如今指挥这些孩子,靠的是食物和一点点庇护。本质似乎没变,都是为了“做事”。
他盘算着,等“资金”再雄厚些,或许可以把“业务”范围扩大到开封、洛阳,甚至更远。他需要更多的“信息”,更广的“地盘”。这不再仅仅是乞讨,更像是一门需要谋划、需要人手、需要开拓的“生意”。
每次带着他小小的“队伍”收工,像个得胜还朝的山大王一样,回到月娥那间低矮却温暖的小屋时,月娥看着这一大群泥猴似的孩子,总是又气又急,一边念叨着“造孽”、“把孩子都带坏了”,一边手脚不停地烧水给他们洗脸洗手,翻出所有能吃的,煮一大锅糊糊,看着他们狼吞虎咽。
马高腿则蹲在门口,慢悠悠地抽着烟,看着屋里橘黄的灯光下,月娥忙碌的背影和孩子们埋头吃饭的样子,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有眼底深处,偶尔闪过一丝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复杂难明的东西。城市的霓虹在远处闪烁,映不亮这陋巷的深暗,却仿佛给他那条摇摇晃晃、走向未知前方的路,打上了一层变幻不定、光怪陆离的底色。
郑州二七广场上人流如织,小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马高腿蹲在广场东南角的台阶上,面前摊开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小儿残疾,无钱医治,求各位好心人相助”。他怀里抱着小瘸,那孩子约莫五六岁,左腿明显比右腿细瘦许多,软绵绵地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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