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 唇枪舌战·寸土不让(2/2)

他没有用ppt,只是拿起几页纸。“首先,是关于项目现状。截至目前,在省中医药研究院、省医科大学药学院的鼎力支持下,我们完成了护脑藤的基源确认、活性部位锁定、初步的提取工艺优化,发现了具有抗肿瘤及神经保护潜力的gbe-3新组分,并在《中华神经医学杂志》、《中国科学通报》发表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我们与地区医院合作,启动了规范的小样本二期探索性临床研究,首例患者已观察到明确的生活质量改善。所有这些工作,都是在现有合作框架和极其有限的条件下完成的,证明了当前合作模式的有效性。”

他用事实开场,先确立了己方工作的价值和现有合作的基础。

“其次,关于知识产权。目前,项目已形成明确的知识产权包括:以青山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医科大学药学院为共同权利人的,关于护脑藤乙酸乙酯部位提取工艺及应用的相关专利申请(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在座各位作为作者的系列学术论文着作权;以及我们在临床实践中积累的、具有重要价值的诊疗数据和经验。这些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是项目最核心的资产。”

他明确了现有知识产权的归属,堵死了对方“共同申请”模糊化处理的路。

“基于以上现状,对于项目后续发展,我们坚持几个基本原则。”凌风目光扫过在场众人,“第一,科学主导原则。后续无论是深化基础研究,还是推向临床开发,每一个决策都必须建立在坚实、成熟的科学数据基础之上,由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把关,不能拔苗助长,更不能让非科学因素干扰研发方向。”

“第二,贡献匹配原则。任何新的合作方加入,其权利和义务必须与其实际贡献严格匹配。贡献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技术、平台、管理,也包括前期的发现和基础研究工作。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利益分配,应在清晰评估各方贡献的基础上,通过法律文件明确约定,确保公平合理。”

“第三,患者利益至上原则。我们探索的最终目的,是解决临床问题,造福患者。任何合作和开发模式,都必须以保障患者安全和权益为前提,不能为追求商业利益而牺牲伦理或冒不必要的风险。”

“第四,程序合规透明原则。合作方的引入、重大决策的做出,必须经过现有合作方的一致同意,并进行充分的利益冲突审查和公示,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