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零一章(1/2)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往前滚着,像一颗包裹着厚厚糖衣的、甜得发腻的软糖。北京的冬日渐深,空气干冷,但室内永远是恒温的春天。我在小花这栋堡垒般的房子里,彻底把自己活成了一株需要精心侍弄、却又百无聊赖的温室植物。
要说无聊,那肯定是有的。尤其当小花被各种会议、谈判、应酬绑得死死的,连“忙里抽闲”都变得奢侈;而秀秀那边,似乎也突然进入了某种“霍家业务繁忙期”,偶尔能陪我逛个街吃个饭,但像上次那样一整天畅快玩耍的机会,变得可遇不可求。
于是,大部分时间,我又回到了独自面对这空旷华丽空间的状态。但奇怪的是,和初来时那种被寂静包裹的心慌不同,现在的我,似乎已经找到了与这种“无聊”和平共处的方式,甚至……从中咂摸出了一种别样的、慵懒的乐趣。
反正我又不用被束缚,不用被逼着做什么。喜来眠的账本?远在雨村,眼不见为净。胖子的唠叨?隔着一层屏幕,可以选择性回复。小哥和瞎子的“骚扰”?风平浪静,乐得清净。在这里,天塌下来有小花顶着,地陷下去有解家的钞票垫着。我无邪,只需要负责一件事——让自己过得舒坦。
所以,每天早晨,在柔软得像云朵一样的大床上醒来,我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思考人生意义,而是思考今天该怎么“骚扰”别人,以及,怎么慰劳我这张被刘姨养得越发挑剔的嘴。
骚扰对象首选,自然是小花。通常是在他出门前,我会趿拉着柔软的拖鞋,穿着那身价值不菲但舒服得要命的真丝睡衣,揉着惺忪睡眼,晃晃悠悠地出现在餐厅。看着他一身西装革履,连头发丝都透着精致,正慢条斯理地喝着黑咖啡,浏览着平板上的财经新闻。
我就会凑过去,故意把下巴搁在他旁边的椅背上,拖长了声音:“花——儿——爷——,今天又要去赚几个亿啊?带我一个呗?我给你当拎包小弟。”
解小花通常眼皮都不抬一下,只是伸出两根手指,抵着我的额头,把我推开一点,声音没什么起伏:“别捣乱。好好吃你的早饭。刘姨给你炖了燕窝,在锅里温着。”
“燕窝啊……”我咂咂嘴,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但嘴上还要抱怨,“天天吃这些,我都快成仙了。今天中午想吃佛跳墙!刘姨会做吗?”
他这才抬眼,镜片后的目光扫过我,带着一丝无奈和纵容:“会。晚上回来陪你吃。” 然后起身,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大衣,一边穿一边往门口走,走到门口时,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回头补充一句,“别又瘫一天,记得活动。衣柜里新送来的那几件衣服,试试。”
“知道啦知道啦!解老板慢走!祝你日进斗金!” 我冲他挥挥手,看着他挺拔的背影消失在门后,心里那点因为早起而残留的迷糊,也被一种暖洋洋的、被妥帖安置的满足感取代。
打发完小花,早饭也吃得七七八八,燕窝的甜润还在舌尖萦绕。我慢吞吞地晃回楼上,推开卧室隔壁那间已经被我默认为“更衣室”的房间。巨大的衣帽间里,分门别类挂满了这段时间以来解雨臣给我添置的行头。从外出的大衣、西装、休闲装,到居家的羊绒衫、真丝睡衣,甚至还有搭配的围巾、帽子、鞋子,一应俱全,而且数量还在持续增加。
我站在琳琅满目的衣架前,开始思考今天出门(如果出门的话)穿什么。目光扫过一排排质地精良、剪裁得体的衣物,最后落在几件颜色和款式上。
一件是浅灰色的羊绒混纺高领衫,配深灰色的羊毛长裤,外搭一件剪裁利落的炭灰色长款大衣。另一件是米白色的圆领羊绒衫,配烟灰色的休闲裤,外搭一件燕麦色的羊毛开衫。还有一套,是深蓝色的羊绒衫配卡其色的灯芯绒长裤,外面可以套那件和我身上睡衣同色系的深蓝色羽绒服(轻薄但极暖)。
这些衣服,单看每一件都无可挑剔,但若是留心,就会发现,它们几乎都能在小花的衣柜里找到对应的“搭档”。或是颜色呼应,或是款式类似,或是面料质感相近。比如那件炭灰色大衣,他有件颜色几乎一样、只是版型略微不同的。那件燕麦色开衫,他有一件米白色的同款。深蓝色的搭配更不用说,他常穿这个色系。
这就是秀秀口中、我自己也早已默认的“情侣装”。最开始还觉得别扭、羞耻,甚至有点被“套路”的不爽。但现在?
我伸手摸了摸那件炭灰色大衣,面料柔软顺滑,做工精细得找不到一丝线头。又拎起那件燕麦色开衫,轻若无物,贴在皮肤上肯定是极致的舒服。再想想这些衣服标签上那些令人咋舌的价格(虽然我没付钱),以及小花挑选它们时那副理所当然、云淡风轻的样子。
心里那点微不足道的纠结,早就被更强大的理由碾碎了:
给我的!
贵的!
好看的!
穿着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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