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监管问责(2/2)
“这次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触目惊心,”王兵在汇报最后说,“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我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虚增标的、套取资金、虚假理赔等问题。同时,要完善农业保险监管制度,建立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核查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省局领导对王兵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决定采纳他的建议,部署全省农业保险专项治理行动。
一个月后,关于江城分局监管责任问题的调查有了结果。省局纪委经过深入调查,认定江城分局在国旺农险江城公司的监管中存在明显失职。
调查通报中指出:“江城分局对国旺农险江城中心支公司的监管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该公司长期、大面积的违法违规问题;在日常监管中,满足于看报表、听汇报,未能深入实际开展有效核查;对已发现的个别问题线索,未能一追到底,存在‘好人主义’和畏难情绪...”
根据调查结果,省局党委作出处理决定:江城分局副局长宋建国对分局保险监管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予以诫勉谈话;保监科科长李强对国旺农险的直接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予以通报批评;江口县办事处刘主任在受理群众举报过程中处置不当,未能及时上报重要线索,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处理决定公布后,在江城分局引起震动。宋建国在分局全体会议上做了深刻检讨。
“同志们,我作为分管副局长,对这次监管失职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宋建国面色沉重,声音低沉,“长期以来,我满足于完成日常监管任务,对保险机构的监管不够深入、不够严格。特别是对国旺农险这样的大型机构,存在畏难情绪,总想着‘大公司管理规范,不会出大问题’,放松了监管要求。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后果是严重的。”
他抬起头,看着台下的同事们:“监管工作没有大小之分,没有重要次要之别。每一家机构,无论大小,都应该得到同等严格的监管。每一次检查,无论常规还是非常规,都应该认真对待。这次教训是惨痛的,不仅给国家造成了损失,损害了农户的利益,也损害了我们监管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李强也在科室会议上做了检讨:“作为保监科科长,我直接负责对保险机构的日常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材料轻实查的问题。对保险机构报送的材料,往往看看表面数据,缺少深入分析和实地验证。对国旺农险的一些异常情况,虽然有所察觉,但未能追查到底,总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了监管漏洞,给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空间。”
处分决定也传到了平州。王兵得知后,将小马和小文叫到办公室。
“江城分局的处理结果出来了,你们听说了吧?”王兵问。
两人点头。小马说:“听说了,王科。宋局被诫勉谈话,李科长被通报批评。系统里也有一些人讨论,有人说处理轻了,这么严重的监管失职,应该撤职。”
王兵摇摇头:“组织处理干部,既要看问题的性质和后果,也要看干部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据我了解,宋局在其他方面的表现还是不错的,这次主要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诫勉谈话是组织的一种监督和教育方式,目的是让干部认识到错误,及时改正。”
他顿了顿,继续说:“至于说处理轻重的问题,我们要相信组织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恰当处理。作为监管干部,我们更应从中吸取教训,反思自己的工作。”
“王科,我有一个困惑,”小马说,“我们在基层检查时,经常能发现各种问题。但有些问题很明显,为什么属地监管部门就是发现不了?是真的能力不足,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
王兵沉思片刻,缓缓说道:“这个问题很复杂,每个具体案例可能原因不同。但我认为,除了监管能力、监管手段等客观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管动力问题。”
“监管动力?”小马不解。
“对,”王兵解释道,“通俗地说,就是监管者为什么而监管?是为了完成任务指标,还是为了防控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同的出发点,会导致不同的监管行为。如果只是把监管当作一项普通工作来完成,那么可能就是走程序、看材料、写报告。但如果把监管视为维护金融安全、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责,就会更加主动、更加深入、更加较真。”
他站起身,在办公室里踱步:“这次国旺农险案件,如果属地监管部门有足够的监管动力,就不难发现问题。保费异常增长、费用不合理支出、补贴与投保数据矛盾...这些都是很明显的疑点。但为什么没有深究?可能觉得‘没必要那么认真’,可能担心‘得罪人’,也可能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这就是监管动力不足的表现。”
小马恍然大悟:“我明白了。就像我们这次检查,如果不是一开始就下定决心要查个水落石出,可能也就满足于发现一些表面问题,不会深挖出后面的腐败窝案。”
“正是如此,”王兵赞许地点头,“监管工作最怕的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坐在办公室里看看报表、开开会,发现不了真问题。必须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带着问题意识去检查,带着责任担当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