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审讯室(1/2)
被两名警察押着走进审讯室时,我还在下意识地蹭手腕上的红印——那是手铐勒出来的,边缘泛着青紫,碰一下就疼。房间比我想象中更小,正中央摆着一张冷硬的金属桌子,两把深棕色的硬木椅子分放在两端,墙上贴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白色标语,字迹鲜红,在头顶惨白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刺眼。我的影子被拉得又细又长,贴在灰扑扑的水泥地上,像一道甩不掉的疤。
“坐吧。”对面的警察开口了,他戴着一副细框眼镜,眼神很平静,没有我预想中的严厉。他伸手推过来一杯温水,杯壁上凝着细密的水珠,“先喝点水,我们慢慢聊。”
我没有接那杯水,手指悄悄往桌下缩了缩,指尖抠着裤子上磨破的洞。他也不勉强,把水杯往我这边又推了推,然后翻开桌上的档案夹,纸张摩擦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像细小的虫子在爬。“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他的声音很稳,没有起伏。
“李军。”我盯着桌角的一道划痕,故意把声音压得很低,带着几分刻意装出来的茫然,“我……我没杀人,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这话我说得有气无力,却在心里反复默念——只要我不承认,他们就没有办法。
他轻轻“嗯”了一声,像是早就料到我会这么说。下一秒,他从档案夹里抽出一张纸,平铺在我面前——那是我的劳教档案,上面贴着我十年前的照片,头发乱糟糟的,嘴角还留着打架时的伤疤,“2001年,你因为盗窃被劳教两年,对吧?当时你在城郊的五金厂打工,偷了仓库里的铜丝,卖给了废品站。”
我的手指猛地攥紧,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疼得我后背瞬间冒出汗来。那段日子是我最不愿提起的噩梦——在劳教所里,我被比我壮的人抢饭吃,晚上睡觉被踹到地上,只能缩在墙角发抖。我咬着牙,把脸埋得更低,声音闷在喉咙里:“我不知道……你们认错人了。”
“我们没有认错人。”他把档案翻到下一页,拿出一张塑封的照片,推到我面前,“这是厂区后巷铁门的特写,看到这个红圈标出来的地方了吗?这是一枚指纹,我们在案发现场提取到的,经过三次比对,和你的指纹完全一致。”
照片上的指纹清晰得可怕,纹路像一条条细小的蛇,缠着我的眼睛。我像被针扎了一样猛地抬起头,手拍在桌子上,杯子里的水晃出几滴,溅在档案纸上,晕开一小片湿痕。“不是我的!”我大喊起来,声音嘶哑,“你们伪造证据!我根本没去过那个地方!”
旁边的警察立刻按住我的肩膀,力道大得让我动弹不得,掌心的温度透过衣服传过来,却让我觉得更冷。对面的警察依旧很冷静,他把照片收回去,指尖在档案上轻轻敲着,节奏缓慢,却像敲在我的心上:“我们不会伪造证据,所有的勘查、比对流程都符合司法规定,有完整的记录。你现在不承认没关系,但证据会说话。”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用沉默和谎言抵抗。他们问我那辆红色摩的的来历,我说“是在路边捡的,不知道上面有什么痕迹”;问我院子里老槐树下挖出的碎花围巾,我说“是从废品站淘来的旧东西,没见过什么刘梅”;他们追问案件的具体细节,我就故意岔开话题,喊着“我要吃饭”“我要睡觉”“我要见律师”,想着只要拖下去,他们总会因为证据不足放我走。可每次看到他们拿出新的物证——沾着黑灰的斧头、煤炉里提取的衣物灰烬、摩的座位下的微量血迹,我心里的慌意就多一分,像有只虫子在慢慢啃咬我的神经,夜里在牢房里躺着,总觉得耳边有脚步声,一睁眼却只有冰冷的铁栏杆。
直到那天,对面的警察换了策略。他没有再拿那些冷冰冰的证据,而是从文件夹里抽出几张照片,一张一张小心翼翼地铺在我面前。第一张是个蓝色的帆布包,上面印着“xx电子厂”的白色字样,边角磨得发白,带子上还缝着一块补丁;第二张是一张学生证,照片上的女孩扎着高马尾,穿着白色的校服,嘴角翘着,笑着比出一个“耶”的手势,眉眼弯弯的,眼里有光;第三张是一张工牌,上面贴着个短发女人的照片,笑容很温和,名字栏里写着“周敏”,下面印着“质检部”三个字。
“这些人都是普通人。”他的声音放得很轻,没有之前的严肃,手指轻轻点了点那张学生证,“她叫赵琳,是个大学生,放寒假回家,本来想给父母带点特产,结果再也没回去。她父亲因为这事突发脑溢血,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她母亲每天都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手里拿着她的学生证,总跟邻居说‘我女儿只是走丢了,她会回来的’。”他又指着那个帆布包:“这是刘梅的包,她在电子厂打工,每天早上五点就起床,晚上十点才下班,就想攒点钱给弟弟交学费。她母亲现在还在找这个包,说这是女儿第一个月工资买的,舍不得丢。”
我盯着那张学生证,女孩的笑脸在灯光下格外刺眼,突然想起小时候,母亲带我去公园玩,我也这样笑着比耶,照片被母亲夹在钱包里,她逢人就拿出来看,说“我儿子真可爱”。眼泪一下子涌上来,模糊了我的视线,我赶紧用手背胡乱地抹掉,可眼泪越抹越多,嘴里忍不住念叨着:“她也看不起我……她嫌我脏……她跟别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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