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执法规范整改(1/2)

1987年2月的呼兰,早春的暖意终于穿透了寒冬的余威。县局会议室的窗户敞开着,春风卷着院子里泥土的清香飘进来,落在长条会议桌的文件上,掀得纸页轻轻颤动。全县的民警都坐在屋里,深蓝色的警服整齐排列,连呼吸声都透着肃穆——这是“执法规范整改动员大会”的现场,许文斌局长站在台前,手里攥着一份厚厚的文件,正是《呼兰连环杀人案与沈砚冤案反思报告》。

“同志们,今天把大家叫来,不是为了批评谁,而是要正视我们曾经犯过的错。”许文斌的声音不高,却像重锤一样砸在每个人心上,“呼兰连环杀人案夺走了四条人命,而这一切的根源,是1983年沈砚案的执法疏漏——刑讯逼供、伪造口供、忽视证据链,我们用‘严打指标’代替了‘法律正义’,最终酿成了悲剧。如果当年我们能多一份严谨,沈砚就不会含冤而死,秦柏也不会走上绝路。”

他展开手里的文件,念出三项整改措施,每一条都掷地有声:“第一,所有刑事案件必须做到‘证据链完整’,无凶器、无赃物、无完整口供的,一律不得定案,谁签字谁负责;第二,审讯室全面改造,安装24小时录音录像设备,设备直接连接县局纪委,全程透明,禁止任何形式的刑讯逼供;第三,成立‘旧案复查小组’,对1983年以来的存疑案件逐一复查,不管过去多久,只要有疑点,就要查到底,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程野坐在第一排,手里的钢笔飞快地记录着。他想起第一次见到沈砚母亲刘桂兰时,老人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想起秦柏在看守所里,拿到平反通知书时颤抖的双手;想起四位受害者家属在赔偿款面前,或沉默或释然的模样。这些画面像潮水一样涌上来,让他更加明白,这场整改不是形式,而是对生命的敬畏,对正义的救赎。

大会结束后,许文斌拍了拍程野的肩膀:“旧案复查小组就交给你了,你是这个案子的亲历者,比谁都清楚证据的重要性。”程野用力点头,他知道,这不仅是一份任务,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2月15日,旧案复查小组正式成立。程野带着10名民警走进县局档案室,推开厚重的铁门时,灰尘在阳光里飞舞,落在一排排棕色的卷宗上,像给过去的案件蒙了层纱。“从1983年开始查,每一起案子都要核对证据清单,口供、物证、证人证言,少一样都要标记出来。”程野给大家分工,自己则拿起第一本卷宗——正是沈砚案的原始档案。

档案里的口供记录还留着当年的笔迹,“承认盗窃”“承认杀人”的字样刺眼,旁边却没有对应的凶器照片和证人签字。程野叹了口气,把档案放在一边,又拿起下一本——1984年的“王某盗窃案”。卷宗里只有王某的供述,写着“偷了供销社的50元钱”,却没有赃物追回记录,也没有目击证人的证言。“这个案子有问题。”程野立刻把小组的人叫过来,“去查王某的下落,还有当年的办案民警,一定要问清楚。”

民警们分头行动,有人去走访当年的办案民警,有人去乡下找王某。三天后,消息传了回来——王某因为这起“盗窃案”,不仅丢了工作,还被村民指指点点,后来举家搬到了邻县,靠打零工糊口。程野带着人找到王某家时,他正在院子里劈柴,手上的老茧厚得能塞进木屑。听到“要复查案子”,王某手里的斧头“哐当”掉在地上,眼圈瞬间红了:“这么多年了,还有人记得我的事?”

程野把卷宗递给王某,看着他一页页翻完,手指在“供述”两个字上反复摩挲:“当年他们说,我不签字就不让我回家,我没办法……”程野拍了拍他的肩膀:“王大哥,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我们一定会还你清白。”

3月10日,县局为王某举行了平反仪式。当许文斌把《平反通知书》递到王某手里时,他哭着跪在地上,对着县局的方向磕了三个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还我一个清白,我儿子终于不用再被人叫‘小偷的孩子’了。”程野站在旁边,心里又酸又暖——这就是复查的意义,不是为了翻旧账,而是为了弥补过去的错,让被冤枉的人重新抬起头。

与此同时,审讯室的改造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工人师傅扛着录音录像设备走进旧审讯室时,程野特意跟了过去。原来的审讯室只有一盏昏黄的灯泡,墙角还留着当年的划痕,现在要在屋顶装两个摄像头,墙面贴吸音棉,桌子换成透明玻璃的,确保没有死角。“设备一定要调试好,录音要清晰,录像要能看清嫌疑人的表情。”程野反复叮嘱工人,“这不仅是监督,更是保护——保护民警不犯错误,也保护嫌疑人的权利。”

2月20日,改造后的审讯室第一次投入使用。程野审讯的是一个涉嫌偷自行车的年轻人,男孩刚满18岁,进了审讯室就浑身发抖,双手紧紧攥着衣角。程野指了指屋顶的摄像头:“别害怕,我们的审讯全程录音录像,不会对你怎么样,有什么话就如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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