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秦柏的看守所会见(2/2)
秦柏摇摇头,目光落在桌上的《沈砚案复查初步报告》上,又看了看程野:“我杀了四个人,罪该万死,没什么好辩解的。但沈砚是无辜的,麻烦你多盯着他的平反案,别让他再等太久。”他顿了顿,从囚服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照片,小心翼翼地递过来,“这是1982年我和沈砚在农具厂的合影,那时候我们刚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一起去照相馆拍的。我带了四年,睡觉都揣在怀里,现在交给你,要是沈砚的冤案平反了,麻烦你把照片烧给他,告诉他,我没让他白死。”
程野接过照片,照片已经泛黄,边缘被摸得起毛,上面的两个年轻人穿着蓝色工装,笑得露出牙齿,眼神里满是对未来的期待。他握紧照片,郑重地点头:“我一定会的。”
会见结束后,程野立刻联系呼兰县局的老周,让他帮忙寻找1985年调离的预审科小李。老周通过邻市的公安系统,很快查到了小李的下落——他现在在邻市的一个乡镇派出所工作,负责户籍业务。
8月13日上午,程野驱车赶到乡镇派出所。小李已经四十多岁,头发有些稀疏,看到程野时,眼神明显有些躲闪。程野拿出沈砚案的卷宗和秦柏的供述,放在他面前:“1983年沈砚案的口供,是不是你代写的?”
小李沉默了很久,终于叹了口气,声音里带着愧疚:“是。当年郑钧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沈砚不认罪,案子结不了,你帮他写一份认罪口供’。我那时候刚参加工作没多久,怕被调走,就答应了。口供里‘承认盗窃’‘承认杀人’的句子,都是郑钧让我写的,沈砚根本没说过那些话……”他说着,从抽屉里拿出纸笔,写下了《证词》,详细描述了当年代写口供的经过,最后签上名字,按了红手印。
与此同时,沈阳警方根据秦柏提供的线索,在邵廷家进行了二次搜查。民警在邵廷书房的书柜夹层里,找到了一张泛黄的纸条——正是邵廷当年塞给秦柏的那张,可能是秦柏扔在路边后,被路人捡到,送到了邵廷家。纸条上的字迹是邵廷的,写着:“沈砚案凶器在百货商店仓库角落,1983年我复查时见过,没敢说,怕被报复。”
程野接到消息后,立刻带队赶到呼兰县百货商店。商店已经重新装修过,但仓库还保持着1983年的样子。民警在仓库的角落,搬开一堆废弃的纸箱,发现了一把生锈的水果刀——刀身全长约15厘米,刀柄上有模糊的指纹。技术人员提取指纹后,与沈砚的指纹进行比对,发现完全不符;又与当年百货商店员工的指纹比对,最终确认是仓库管理员的指纹。仓库管理员回忆,1983年案发后,他在仓库角落捡到这把刀,怕惹麻烦,就没敢声张,没想到成了洗清沈砚冤屈的关键证据。
8月14日下午,程野和沈阳警方的梁铎一起,抱着厚厚的案卷,走进了沈阳市检察院的大门。检察院的走廊很安静,脚步声在走廊里回响,每一步都很沉重。他们将《呼兰连环杀人案起诉意见书》及23项证据——包括主匕首、备用匕首、枪支、笔迹练习稿、邵廷的纸条、小李的《证词》等,一并交给了检察院的办案人员。
办案人员翻看了案卷和证据,又核对了秦柏的供述,对程野和梁铎说:“证据链很完整,尤其是秦柏的供述和物证能完全对应,没有任何矛盾。而且沈砚案的新证据,也间接印证了秦柏作案动机的合理性,可以起诉。”
从检察院出来,梁铎拍着程野的肩膀:“总算没白费功夫,这起案子终于要画上句号了。”
程野点点头,拿出手机,给呼兰县局的老周打了个电话:“沈砚案的凶器找到了,小李也提供了证词,现在物证、人证都齐了,平反材料应该没问题了。”电话那头的老周声音里带着兴奋:“太好了!我这就把材料整理好,上报省厅!”
当天晚上,程野坐在返回呼兰的火车上。窗外的夜色渐浓,偶尔能看到远处村庄的灯光。他拿出笔记本,翻到空白页,写下:“秦柏的复仇是一场悲剧,他用暴力的方式寻求正义,最终毁了自己,也毁了四个家庭。但这场悲剧,也让我们看到了当年执法的漏洞——刑讯逼供、伪造口供、证人作伪证,这些问题不仅制造了冤案,还引发了新的犯罪。作为警察,我们不仅要抓凶手,更要防止冤案的发生,这才是对生命的尊重,才是真正的正义。”
写完后,他合上笔记本,拿出秦柏给他的那张旧照片。照片上的两个年轻人笑得灿烂,程野的心里突然一阵酸涩——如果1983年沈砚案能被认真调查,如果没有那些执法漏洞,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连环杀人案,秦柏和沈砚,或许能像照片上那样,过着平凡却安稳的生活。
火车继续向前行驶,夜色中的铁轨延伸向远方,像是在指引着正义的方向。程野知道,沈砚案的平反和秦柏案的审理,还需要一段时间,但他相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而他能做的,就是继续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让更多的冤案得以昭雪,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