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制定人工智能伦理宪章(2/2)
好书推荐: 重生六零:我的时空兑换系统
ForTheLand
颖川传人拜师童渊
穿越:我弄出短视频,万族刷疯了
最强反套路:我真不是气运之子啊
西游:我,吕布,西行灭佛!
遥遥一梦非故人
穿越唐朝当财子
囤物资进空间:七零知青要下乡
四娃伴我闯天涯
3. 权利与责任:ai造成损害,责任在谁?是开发者、使用者、所有者,还是ai本身?关于是否赋予高级ai某种“有限法律主体地位”的讨论,尤为激烈。叶辰对此持极其谨慎的态度:“在当前阶段,谈论ai的法律主体地位为时过早。这可能会模糊责任边界,为真正的责任方开脱。现阶段,必须明确人类(开发者、部署者、使用者)的最终责任。ai是工具,工具的误用或缺陷,责任在于使用和制造工具的人。”
4. 隐私与数据权利:ai的运行依赖于海量数据,如何平衡技术进步与个人隐私保护?叶辰提出“数据最小化”、“目的限定”和“隐私嵌入设计”原则,要求在所有ai系统中默认内置隐私保护机制。
经过数月的反复打磨,参考了“火种”数据库中多个文明的经验教训,并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后,《人工智能伦理宪章(试行)》终于颁布。宪章开宗明义,确立了“人类利益至上”、“公平非歧视”、“透明可控”、“权责明晰”、“隐私保护”和“和平利用”六大基本原则。
宪章不仅是一份约束性文件,更是一种宣告:人类将主动塑造ai的发展方向,使其成为增强人类能力、促进社会福祉的工具,而非失控的力量。苏雨晴在协助叶辰整理宪章最终稿时,深深感受到这份文件字斟句酌背后的千钧重量。它为“伏羲”和未来更多ai的发展划定了跑道,虽然未来必然面临新的挑战,但至少,文明已经握住了引导方向的舵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