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同仇敌忾,遣使缉凶(1/2)
詹四海渔船血战倭寇、宁死不屈的悲壮事迹,经由海防队返航奏报、四海商会渠道扩散以及《大宋日报》的刻意渲染,如同燎原之火,迅速燃遍大宋沿海州县,继而震动整个朝野。先前因“靖海拓商令”而起的种种争议与非议,在这股同仇敌忾的民族情绪面前,瞬间显得苍白无力,偃旗息鼓。朝堂之上,无论先前是支持还是反对新政的官员,此刻的口径出奇地一致——对外!
御史台的弹劾奏章、各部院的上书、乃至民间清流士子的请愿,如潮水般涌向中枢,核心诉求高度统一:
其一,严惩凶手! 必须揪出围攻詹四海船队的倭寇元凶,明正典刑,以告慰死难海民,震慑宵小。
其二,日本国需为此负责! 倭寇虽多为海上亡命,但其中多有东瀛之人,其船只、武器、乃至部分组织,隐约与日本国内势力有所牵连。纵容乃至默许子民为寇,劫掠友邦,日本国难辞其咎!必须向大宋朝廷正式赔礼道歉,并承诺严厉约束其民,不得再犯。
其三,追究日本“不臣”之罪! 更有激进官员翻出故纸堆,指出自唐末黄巢之乱、遣唐使制度中断以来,日本已近两百年未曾向中原王朝遣使朝贡,恢复交往后亦未曾正式称臣纳贡,其国王即位亦未请中原王朝册封,实属“僭越”、“非法据有日本”,此番倭寇之乱,正可借此机会,重新确立天朝上国对日本的宗主权,令其称臣纳贡。
朝堂之上,群情激愤。主战派声音尤为响亮:
“倭寇小丑,屡犯天朝,劫掠商旅,屠戮百姓,今更敢公然围攻我大宋民船,致其几乎船毁人亡!此仇不报,国威何在?天理何存?”
“日本蕞尔小国,孤悬海外,竟敢纵容凶徒,滋扰上邦,实乃大不敬!若不加以严惩,四夷必将效仿,边患永无宁日!”
“当效汉武唐宗故事,发天兵,跨海东征,直捣倭巢!剿灭匪类,擒其伪王,复我华夏声威,令其世世代代,俯首称臣!”
“即便不即刻发大军,亦当遣使严词质问,限其按期交出凶手、赔偿损失、上表请罪。若敢不从,再议征伐不迟!”
要求遣使问罪乃至兴兵讨伐的声浪一浪高过一浪。然而,一个现实而尴尬的问题摆在了所有人面前,如何与日本沟通?
一名老成持重的鸿胪寺官员出列,泼了一盆冷水,说道:“诸位同僚,义愤填膺,固然可嘉。然则……自我朝立国以来,与日本国官方交往几近于无。唐末之后,海路多阻,其国又内乱频仍,遣唐使早绝。近百年来,虽偶有商船往来,民间略有交通,然两国朝廷之间,并无常设使节,亦无固定文书往来渠道。如今倭寇为患,其国中情势如何?执政者为准?是否知晓乃至纵容海盗?皆属未知。即便要遣使问罪,这国书……该送往何处?交与何人?”
此话一出,殿中激昂的气氛为之一滞。是啊,两国官方断交已近两百年,信息隔绝,对日本国内政治的了解,恐怕还停留在前朝典籍的零星记载和商贾水手的道听途说之中。现任的日本统治者是谁?是所谓“倭王”,还是实际掌权的“关白”、“将军”?其态度如何?一概不知。贸然发国书,很可能石沉大海,甚至被对方轻视;若派使团,又该前往何处觐见?
短暂的沉默后,更激烈的争论爆发了。
一派主张,“即便如此,亦当遣使!可选派精明强干、熟知海事之臣,携我大宋国书与问罪檄文,乘海船直赴日本。即便不知其朝廷所在,亦可先至其通商口岸,寻当地官员或有力豪族交涉,令其转达天朝旨意。此乃彰显我朝态度之必须,亦可探查其国虚实!”
另一派则更加激进,“探查虚实?何必如此麻烦!依臣之见,倭寇猖獗,其国必是羸弱混乱,无力约束,甚或官匪一家!我朝天兵,正可借此良机,以剿匪护商为名,发舟师东进!先扫清沿海匪巢,若其国不服,便直逼其都城!当年唐太宗也曾欲征日本,虽因风暴未成,然足见跨海征伐并非不可为!我朝水师若得加强,又有‘靖海拓商令’下民间船队可为辅助,未必不能成功!届时,何须遣使问罪?刀兵之下,自有公理!”
还有一派较为务实,但态度同样强硬,“发兵之事,牵涉甚广,粮草、舟师、时机,皆需从长计议,不可贸然。然遣使确有必要。不仅为问罪,更为通消息、正名分。可令使者携重礼与严词,明告其国,倭寇之乱,已触天颜。令其限期剿匪、交凶、赔款、上表请罪,并恢复朝贡。若其从之,则海疆可靖,商路可通,两国可复交往;若其不从,或虚与委蛇……则再议雷霆手段不迟。此乃先礼后兵,占据道义之高点。”
争论的焦点,从“要不要追究日本责任”,迅速转变为“如何追究”——是直接武力威慑甚至征讨,还是先行外交交涉施压?而无论哪种选择,都绕不开一个基本问题,恢复中断两百年的官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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