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谋划(2/2)
新丽集团的资金已经被抽干,想要起死回生,唯一的生路就是引入外部的“白衣骑士”。
然而,在这生死存亡之际,他又该如何判断,来人是踏雪而来的救星,还是张舒布下的棋子?
真正的白衣骑士本就稀少,愿意接手新丽这个烫手山芋的更是凤毛麟角。
如今的新丽,就像一个在荒漠中濒死的旅人,任何递到面前的水囊,哪怕明知可能藏着穿肠毒药,也由不得他不喝。
他们,已经饿得太久,饿得失去了选择的资格。
1991年的香港公司,其控制权结构高度依赖于其注册时订立的公司章程细则。这些章程会包含一些特殊条款,削弱51%股权的控制力。
例如特别决议需75%以上投票同意,重大变更亦须在席股东75%或以上的支持。
公司还可以通过股份类别设计强化控制权。
比如,发行具有不同投票权的a类股与b类股:创始人持有每股十票的股份,而投资者仅持每股一票。如此一来,即便创始人持股比例低于51%,仍可牢牢掌握投票主导权。
此外,股东协议或章程中也常赋予特定股东对关键事项的一票否决权。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新丽集团作为典型的家族企业,其股权结构设计过于简单。
大股东林家长期以来依靠51%的持股,牢牢掌握公司控制权,小股东根本无法动摇其地位。
可如今,随着集团股权被稀释,林家的持股比例已注定降至51%以下。
这意味着他们正在失去最根本的“一般控制权”。
持有超过50%的股权,被称为多数控制权,就能够决定董事会成员的任免、任命审计师、批准董事薪酬报告等核心事宜。
正因为能主导董事会构成,大股东方可间接掌控公司的日常运营与战略方向。
因此,在谁真正控制董事会这一根本问题上,51%的股权始终是一条决定性界限。
此刻对林家与新丽集团来说,这条界线显然已经守不住了。
更要命的是,林家受限于家族企业思维,没有给创始人的控制权设置足够保护,也没有在股权架构中留下防御的后手。
章程之中没有设置特别投票权,协议里未见一票否决条款,家族持股一旦稀释,再无屏障可守。
这意味着,一旦张舒的持股突破51%,他便能直接掌控董事会多数席位,从而控制整个集团。
如今林家唯一的生机,是期待一位实力远超张舒、且决意站在林家这一边的白衣骑士。
这位骑士不仅要资金雄厚,更须态度坚决,愿意为林家注入资本、稳住股权、抵御收购。否则,林家必败!!
葛赉沉思了一刻钟,抽了三支烟,最终仍摇了摇头。
张舒见状,哑然一笑,拍了拍屁股便起身准备离开。
“张生,您这是要去哪儿?”葛赉下意识问道。
张舒回过头,“林家增发新股的流程还得走一阵子,我总不能干等着。陪老婆继续逛逛香江。怎么,葛总也有兴趣一起?”
葛赉连忙摆手,“不了不了,这香江的景,我早就看腻喽。”
他目送张舒消失在走廊转角,心底不由得暗叹,真是大心脏啊!
等到谜底被揭开的那一刻,恐怕不止林家,整个香江都要为之惊掉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