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阎埠贵的“制度化管理”(2/2)
《红星轧钢厂职工服务站及手工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暂行)》洋洋洒洒十几页,开篇是总则,接着分章节详细规定了:
“第三条:所有现金及票据收支,必须于业务发生当日下班前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月结。逾期未登记者,每次扣罚责任人岗位津贴五毛钱。”
“第五条:所有支出票据,必须要素齐全,写明事由、日期、金额,并有经手人、至少一名证明人、会计阎埠贵审核签字,三者缺一不可,方为有效凭证。票据模糊不清、涂改无盖章者,不予报销。”
“第八条:单笔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元整(含五元),需事先填写《大额支出申请单》,经陈醒组长或于莉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紧急情况下可口头请示,但事后须于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账目核算,误差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五。凡单次错账金额超过五分钱者,需责任人提交书面说明,陈述原因,并视情况扣罚津贴。”
而这还只是开胃菜。真正展现阎埠贵“功力”的,是那本《物资领用、保管及报废管理规定》。
“第二章领用程序:第四条:领用扫帚、拖把、抹布等低值易耗品,必须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旧物需交由库管员查验,扫帚需保留至少百分之六十的完整度(以篾条数量计),拖把头磨损不得超过三分之二,方可换新。不符合标准者,视为非正常损耗,需由领用人照价赔偿或从计件工资中扣除。”
“第五章生产物资管理:第十五条:合作社生产区域,为节约用电,每盏额定工作台灯功率不得超过四十瓦。违者,一经发现,超出部分电费由该区域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承担。”
“第十七条:笔墨、纸张、笔记本等办公用品,领用需在《文具领用登记簿》上详细登记领取人姓名、日期、物品名称及数量,并预估使用周期。非正常原因导致提前耗尽或丢失者,需本人书面说明,并经于莉经理批准方可补领。”
“附则:甚至对煤炉用煤的每日定额、开水供应时间、乃至厕所用纸的领取周期和每次限量,都做了明确规定……”
当阎埠贵站在作坊中央,清了清嗓子,用他那带着浓重文人腔调、抑扬顿挫的声音,向全体社员逐字逐句宣读这些规定时,整个作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听得目瞪口呆!
傻柱正拿着个大茶缸子喝水,听到“扫帚需保留百分之六十完整度”时,一口水差点喷出来,他使劲掏了掏耳朵,咧着嘴低声对旁边的刘光天道:“我的妈呀!我说光天,你爸这……这比咱厂里考八级工的技术规程还他娘的严苛呐!这以后放个屁是不是都得打报告记下来?”
刘光天也是一脸懵,挠着头嘿嘿傻笑,不知该作何反应。于莉则是边听边暗暗咂舌,心里盘算着以后自己签字批条子可得更加谨慎了。
然而,陈醒在仔细翻阅了这叠厚厚的制度后,脸上却露出了极为满意和赞赏的神色。他当即站起身,环视众人,声音洪亮地宣布:
“好!三大爷辛苦了!这份制度,定得好!定得及时!定得细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咱们服务站和合作社要想长远发展,就必须靠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我宣布,从明天起,这两份规定正式生效,严格执行!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包括我和于莉经理!三大爷作为制度的起草者和主要监督人,有权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记录和提出处理意见!”
这番话,如同给阎埠贵加冕了一般。他顿时觉得自己的身形都高大了起来,一股浩然正气充盈胸间。他感觉自己不再是那个只会拨弄算盘、斤斤计较的退休老教师,而是化身为“制度的化身”,是集体财产的忠诚卫士!
从第二天起,阎埠贵便正式进入了角色。他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红布,亲手缝制了一个袖标,上面用毛笔工工整整地写着“制度监督”四个字,每天端端正正地戴在胳膊上。他手里时刻拿着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像巡视自己领地的君王,开始在服务站和合作社的各个角落进行巡查。
“光天!你们组领的焊锡丝,用量登记了吗?我看这消耗速度有点快啊!”
“于莉经理,这张五块二的采购单,你批了字,证明人是谁?没写清楚,按制度不能入账,得补上!”
“赵婶!你这新领的拖把,旧的呢?拿来看看!……哎呀,这旧拖把头我看至少还能再用半个月嘛!这次给你记一下,下次再这样提前换,可要按制度扣钱了!”
“那个……新来的小王是吧?你这台灯是不是换了六十瓦的灯泡?赶紧换下来!四十瓦足够亮了!要节约用电,制度上写得明明白白!”
他一丝不苟,铁面无私,对事不对人。起初还有人觉得他不近人情,私下抱怨,但看到陈醒和于莉都带头严格遵守,加上阎埠贵引经据典、搬出制度条款时那副不容置疑的架势,慢慢地,大家也就习惯了,甚至开始下意识地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
混乱的局面逐渐变得井然有序,物料消耗明显下降,账目清晰得像一面镜子。阎埠贵沉浸在这种维护“铁律”带来的巨大满足感中,每天戴着红袖标巡查的身影,成了服务站和合作社一道独特的、却又不可或缺的风景线。陈醒成功地将阎埠贵的“算计”天赋,引导到了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的正道上,为这两个新生集体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