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可控之内容争鸣(1/2)
明理学宫的设立,如同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帝国的知识阶层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被征召的学者们,从最初的忐忑不安,到逐渐适应了这所皇家学宫优越的物质条件和相对宽松的学术环境后,那颗沉寂已久的、属于学者的心,开始重新活跃起来。学宫之内,很快就出现了李斯所期望看到的——**学术争鸣**的景象。
然而,这种争鸣,从诞生之初,就带着鲜明的“**可控**”烙印。
学宫的管理权,牢牢掌握在丞相府派出的官员手中。所有入宫的学者,都需登记造册,其日常言行、交往对象,虽无明目张胆的监视,但也处于学宫官员的留意之下。学宫内定期举办的“**论讲**”活动,其议题往往由学宫官员与几位德高望重的首席博士(如淳于越被任命为儒家首席博士)商议后拟定,多集中于诸如“如何劝课农桑”、“如何教化百姓”、“古今礼法之变”、“边防与民生之关系”等与现实治理密切相关的“安全”话题。
在这一框架下,不同学派的思想碰撞,确实迸发出了一些火花。
在一次关于“礼法关系”的论讲中,儒家博士淳于越与法家背景的待诏(李斯安排入宫,平衡势力)**晁错**(虚构人物,非汉之晁错)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淳于越引经据典,强调“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认为治国当以德教为本,礼乐为先,刑法乃不得已之补充,批评秦法过于严苛,不近人情。
晁错则针锋相对,引用李斯在朝堂上的观点,强调“世异则事异”,指出在当下大一统的帝国,面对复杂的民情和潜在的威胁,必须依靠统一、明确、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来规范行为,维持秩序。他认为“礼”过于空泛,且易被贵族曲解利用,而“法”则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更为公平有效。
双方引经据典,唇枪舌剑,听得在场其他学派的学者和少数被允许旁听的官员如痴如醉。这种围绕具体议题的深入辩论,确实能够启发思考,甚至对朝廷政策形成有益的参考。例如,在听取了双方观点后,有官员私下向李斯建议,是否可以在基层推行法度的同时,也加强乡约民规的引导,融入一些儒家的道德教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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