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章 防舞弊与僵化(1/2)
初夏的微风带着些许燥热,穿过书房敞开的窗棂,拂动着李斯额前的几缕银丝,也搅动着空气中尚未散尽的墨香。他刚刚写完那封详细阐述“制科”注意事项、言辞恳切的长信,命心腹家仆以最快速度送往咸阳。然而,放下笔,他的心情并未感到丝毫轻松,反而愈发凝重,如同压上了一块无形的巨石。他的思绪如同窗外被风吹得摇曳不定、光影斑驳的树影,反复萦绕在“制科”推行后可能面临的两大顽疾之上——“防舞弊与僵化”。这两者,如同潜伏在良策美景之下的毒蛇,若处置不当、防范不周,足以使一切选贤任能的初衷付诸东流,甚至可能滋生更大的弊端。
首先便是“防舞弊”。李斯对此有着近乎本能的警惕,他一生宦海沉浮,太清楚权力与利益对人心的腐蚀力量。一旦“制科”成为入仕的重要乃至主要途径,其背后所代表的官位、权力与荣耀,必将引无数人趋之若鹜,也必有宵小之徒甘愿铤而走险。他靠在椅背上,闭上双眼,凭借对官场规则和人性的深刻洞察,脑海中便清晰地浮现出种种可能发生的、甚至是他曾听闻或亲历过的舞弊情形:
有考前泄题者。这是对考试公平最致命的打击。命题官员或其身边亲近之人,受巨额贿赂或人情请托,将试题内容提前泄露给特定考生。此弊一成,则考试形同虚设,寒门学子再无出头之日。他甚至在心中冷静地模拟了泄题的几种可能渠道——负责印刷、保管试题的底层吏员被重金收买;参与命题的官员在青楼酒肆等公共场所酒后失言,被有心人听去;乃至利用信鸽、密信等隐秘方式远距离传递答案……每一种都需严加防范。
有考场之内作弊者。此弊花样百出,防不胜防。或将经文律条抄录于极薄的绢帛上,夹带于衣襟、鞋袜、发髻之中;或买通监考的巡场小吏,里应外合,趁人不备传递写有答案的纸团;或与邻近考生事先串通,利用约定好的咳嗽声、敲击案桌的次数为暗号互通有无;更有甚者,寻找学识出众的枪手替考,利用早期图像信息不发达、身份核验手段简陋的漏洞,冒名顶替入场,李代桃僵。
还有考后阅卷、定榜环节的篡改。此弊更为隐蔽。贿赂关键位置的阅卷官,即便实行了“糊名誊录”,也能通过事先约定的特殊笔法、在特定位置做微小标记等方式识别出特定试卷,从而在评分时刻意抬高;或者在统计最终成绩、张榜公布的环节做手脚,偷梁换柱,将有名者黜落,将无名者添入。
“防弊之要,在于制度设计严密如铁桶,执行过程铁腕无私,惩处措施酷烈足以震慑人心。”李斯在心中默念,指尖无意识地在案几上划着。他深知,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仅仅依靠官员的道德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起一套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不留死角的制度牢笼。除了之前信中已强调的“糊名”、“誊录”外,还需加强试题命制与保管的极端保密措施,比如将命题人集中于一地与外界隔绝,直至开考后方可放出;考场需派可靠之人进行严格搜身,甚至考虑提供统一的、无夹带可能的考试服装;监考人员需从不同部门、不同系统抽调,使其互相监督,难以串通;对舞弊者,一旦查实,不仅本人终身禁考,更要革除已有功名,流放边陲苦寒之地,并视情节轻重株连家族、严惩不贷,务必使其犯罪成本高昂到无人敢轻易尝试。
然而,比舞弊这种“显性之疾”更隐蔽、更具长远腐蚀性的威胁,是“僵化”。李斯的眉头紧紧锁起,形成了一个深刻的“川”字。他的思维超越了眼前的利弊,投向了数十年乃至百年之后。他仿佛看到,当“制科”成为选官主流,甚至唯一正途之后,一种新的、更为可怕的困境可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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