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论少年天才(2/2)
上述例子令人惊叹不已:我这里再举一个已被世人遗忘的实例,因为它可以弥补一部不完整的传记。约翰·威尔逊,就是那个威尔逊定理的威尔逊。该定理为:若 p 为质数,则所有小于 p 的自然数的乘积加 1,能被 p 整除。所有数学家都知道这个威尔逊定理,但很少有人知道威尔逊是谁。他于 1741 年 8 月 6 日出生在阿普尔瑟韦特的豪,是威斯特摩兰郡特劳特贝克一处小庄园的继承人。他被送往剑桥大学彼得学院就读,在读期间,其代数水平被认为是全校最强的,仅次于本世纪最杰出的代数学家之一——沃林教授。他是 1761 年的数学荣誉学位考试一等合格者,随后担任了一段时间的私人导师。当时帕莱已读到第三年,决心全力争夺数学荣誉学位考试一等合格者(他最终成功了),有人向他推荐威尔逊作为导师。二人都热衷于工作,只是有时帕莱去上课时,会发现导师的外门上写着钓鱼去了。这对帕莱而言简直是雪上加霜,因为他本人非常喜欢钓鱼。威尔逊不久后离开剑桥,进入律师界。他在北部巡回审判区执业非常成功;有一天,他正在特劳特贝克的小庄园度假时,惊讶地接到消息,与他素不相识的瑟洛勋爵竟推荐他担任民事法庭法官。他于 1793 年 10 月 18 日去世,作为律师和法官享有极高的声誉。这些事实部分来自米德利的《帕莱传》(无疑源自帕莱本人),部分来自《绅士杂志》,以及沃森主教撰写的墓志铭。威尔逊未曾发表任何作品;那个让他在数论领域留名的定理,是他传达给沃林,并由后者发表的。他于 1788 年与瑟金特·阿代尔的女儿结婚,并育有后代。有了家庭,许多人会这样说:但即便没有孩子,夫妻二人也是一个家庭。精算师在这方面理应准确,这让我想起一位精算师对另一位精算师的记载。威廉·摩根在他舅舅理查德·普赖斯博士的传记中写道,博士和他的妻子从未蒙福增添家庭人口。我从未在其他地方见过如此精确的表述。关于威廉·摩根,我想补充一点:我的姓氏和研究领域有时让人将我和他混淆,这实在是我的荣幸。对搞错的人来说,年代根本无关紧要;摩根人生的最后三年(1830-33年),正是我精算生涯的头三年。这个误解既给我带来了荣誉,也对我有利。正是因为这个误解,我才有幸结识了人类中最崇高的一位——伊丽莎白·弗莱,她来找我咨询一项涉及人寿问题的慈善计划,因为她大概印象里觉得某个叫的人曾研究过这类事情。
牛顿再遭推翻
一部关于崇高太阳光学的论着,令人信服地论证了我们伟大的光源——太阳——实质上不过一个冰体!此书推翻了迄今所有现存的宇宙体系;证明那位着名且孜孜不倦的艾萨克·牛顿爵士在其太阳系理论中,距离真理之遥远,犹如希腊罗马的许多异教作家。绅士查尔斯·帕尔默着,伦敦,1798年,八开本。
帕尔默先生用取火镜点燃了一些烟草,发现冰制透镜也能达到同样效果,于是说道:
如果我们假设太阳被移走,代之以一个地球上的冰体,它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太阳是一个接收上帝光辉的水晶体,它作用于地球的方式,就如同太阳光照射到凸面镜或玻璃上一样。
1801年11月10日,泰滕霍尔的牧师托马斯·科穆尔斯先生致信威廉·赫歇尔爵士,兹摘录如下:
有人或会问,既然如此,牛顿学说何以能解决所有的天文现象及与之相关的所有问题,无论是追溯既往还是推演未来?答案是,他确实将他所运用的原理与天空的实际现象进行了严格的类比,由此产生的规则和结果与这些现象相符,并能精确解答所有相关问题。尽管这些原理并非事实和真理,或自然本身,而是以类似对数、正弦等人工数字的方式与自然类比。这里产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牛顿是有意欺骗世人吗?绝非如此:他接收并使用了已成型的思想;他在需要时对原理稍作扩展和收缩,并忽略了一些后果。但在他年事已高时,他开始怀疑这些原理的根本虚无性;而我从一个确凿的轶事中有充分理由相信,他在去世前已认识到这一点,并打算收回他的错误。然而,无论如何,有人确实欺骗了世人,即便不是故意,至少也是疏忽。这个人也是世人所深深亏欠的。这位哲学家不是别人,正是伽利略。
认为牛顿在去世前想要收回其学说,在悖论者中是一种常见的观念。然而,在牛顿八十四岁时出版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第三版中,并没有任何收回的声明!以上故事的寓意在于,一位宁愿去指导威廉·赫歇尔也不愿学习正确拼写的绅士,可以在一个合适的地方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作为对他人的警示。看来,万有引力并非真理,而只是真理的对数。
身为悖论家的主教们
尊敬的约翰·威尔金斯主教[502]的数学与哲学着作……共两卷。伦敦,1802年,8开本。
这部着作,或至少该版本的一部分——据我所知可能是全部——是印制在“木”上的;更准确地说,是印制在木浆制成的纸上。这种纸表面粗糙,对着蜡烛举起时,透明度极不均匀。书中重印了论述地球与月球的相关作品。关于“登月可能性”的论述,在此版本及1640年版本中是整合在一起的;但根据卷首传记的记载以及迪斯雷利的提及,我推测它最初应有独立的书名页,并作为单独的小册子流传过。威尔金斯论述此主题时半认真半戏谑,显然尚未完全下定决心。他明确认为“技艺尚未达至巅峰”,后人必将揭示隐藏的真理。至于携带食物的难题,这位爱嘲讽人的清教徒认为,可以训练天主教徒在航行中禁食,或将圣餐中的面包用作他们的“旅途补给(viaticum)”[503]。他还设想了多明戈·贡萨莱斯的故事或许能成为现实,即野雁能找到飞往月球的路径。想必有人记得——或者更常用的说法是,想必已无人记得——兰达夫主教弗朗西斯·戈德温[504]的遗作于1638年出版,恰是威尔金斯首版着作的同一年,因此威尔金斯得以在书末提及该作品。戈德温在书中让多明戈·贡萨莱斯乘坐野雁牵引的战车登上月球,并如旧书惯常的写法,就此主题进行了详尽论述。颇具趣味的是,威尔金斯竟被严肃地指控剽窃戈德温——要知道威尔金斯的写作态度是认真的(或近乎认真),而戈德温写的却是小说。此事或可向哲学家们表明,纯粹的思辨与寓言之间的距离是何等之近。从崇高到荒谬仅一步之遥:至于何者为崇高、何者为荒谬,则需各人自行判断。在我看来,优秀的小说是崇高的,而拙劣的思辨则是荒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