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夜不收(1/2)
冬日草原的深夜,地面草木枯黄,覆盖着薄薄的积雪,在月光下泛着银白色的光芒。
月亮又大又圆,悬在漆黑的夜空中,如同一只巨大的眼睛,俯视着这片苍茫的土地。月光清冷,映照在雪原上,让黑夜也显得异常明亮,能见度极高。
草原上一片死寂,只有寒风呼啸,卷起雪花,发出呜呜的声响。
归化城西南五十里,一片稀疏的林子里。
几个黑影隐藏在枯树和灌木丛中,一动不动,如同雕塑。他们身上披着厚重的羊皮袄,外面罩着灰褐色的斗篷,与周围的枯草树木融为一体,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这些人,正是明朝边军的夜不收。
为首的叫王文耀,今年二十八岁,身材精瘦,面容黝黑,一双眼睛格外有神。他趴在雪地里,手里握着一把蒙古弯刀,另一只手按着腰间的匕首,目光如鹰隼般扫视着远方。
在他身边,还有几个同伴,都是同样的装束,同样的警惕。
更让人意外的是,在这些明军夜不收身边,竟然还有几个蒙古斥候!这几个蒙古斥候,身穿锁子甲,外面套着蒙古式的皮袄,头戴毡帽,背后背着弓箭,正和明军夜不收低声交谈。
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场景。因为蒙古人最恨的,就是明军的夜不收。
夜不收,是明军中的精锐斥候,但他们可不是普通的斥候。
他们既要侦查敌情,又要暗杀破坏,既要深入敌后,又要全身而退。可以说,他们更像是特种兵,是明军中最神秘、最凶狠的一群人。
由于他们经常出关侦查蒙古人的行踪,整夜不回营,天亮前才能返回,因此被称为夜不收。明军募兵时,按照身体条件、精神气质等评选,中等、下等的只能去当营兵,而只有全都上等的才能成为夜不收,可见招募标准之严格。
在隆庆议和之前,明朝与蒙古敌对时,夜不收经常出关暗杀、侦查、破坏。他们潜入蒙古人的营地,割喉放火;他们埋伏在草原上,暗杀落单的蒙古人;他们甚至潜入蒙古贵族的大帐,刺杀首领。
因此,夜不收与蒙古斥候那是冤家对头,见面就是你死我活。
更遭人恨的是,夜不收经常出关烧荒烧边——在草原上到处纵火。
草原是蒙古人的命根子,没有草原,牛羊就没有草吃,没有牛羊,蒙古人就活不下去。而夜不收偏偏专干这种事,看着一片片好好的草原,被烧得一片焦土,寸草不生,蒙古人能不恨吗?
因此,夜不收如果落入蒙古人手里,下场极其凄惨。剜眼、剖腹、剥皮、点天灯,什么酷刑都有。
夜不收们也深知这一点,所以他们从不投降,总是死战到底。实在不行,也要最后给自己一刀,绝不能活着落入敌手。
但今天,夜不收却和他们的死敌——蒙古斥候,混在一起。
夜不收王文耀随榆林军到达杀虎口后,很快就奉命先行出关,侦查林丹汗动向,与他们一起的还有顺义王部的土默特斥候。
一个土默特斥候悄悄爬到王文耀身边,用蒙古语低声说:夜老鼠,这里距离林丹汗的大营只有五十里了。察哈尔的斥候在这附近出现过,要小心。
夜老鼠,是蒙古人对夜不收的称呼,充满了恨意和敬畏。就像老鼠一样,神出鬼没,防不胜防,而且专门咬人要害。
夜不收经常在关外厮混,懂蒙古语是硬性要求。王文耀的蒙古语说得极为流利,甚至能分辨出不同部落的口音。
知道了。王文耀用蒙古语回答,声音压得很低,要是发现了察哈尔人,尽量干掉,不能让他们发现大军的动向。
那个土默特斥候点点头:放心。察哈尔人的斥候大多在北边。我们部落的勇士退向了北边的大青山,察哈尔人都在那边搜索,这边的很少。
大青山,就是连绵不绝的阴山山脉,位于归化城以北。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是土默特人最后的退路。
哈哈,另一个土默特人压低声音笑道,谁也想不到,你们明人敢出长城这么远。
王文耀竖起一根手指,示意安静。
他的眼神突然变得锐利,如同捕猎的狼。
看那边。他抬手一指。
远处,月光下,一队骑士正缓缓向这边驶来。
雪地里,黑色的人影格外醒目,大约五骑,排成一列,慢悠悠地骑马走着。他们显然也在巡逻,寻找可能的敌人踪迹。马蹄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在寂静的夜里传得很远。
是你们部落的吗?王文耀低声问,眼睛死死盯着远处的骑士。
土默特斥候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那些人的装束和马匹,摇摇头:不像。我们部落的人都撤到大青山了,这边不会有人。
那就是察哈尔人!另一个土默特人咬牙切齿,声音里带着刻骨的仇恨,这帮狗东西,上个月杀了我们部落好多人,连妇孺都不放过。我阿爸就是死在他们手里!
他说话时,手已经握紧了弯刀,指节都发白了。
准备。王文耀压低声音,用眼神示意大家分散位置,别让他们跑了。等他们靠近林子,一起动手。记住,先射人,如果有人逃跑,就射马。
几个人无声地散开,隐藏在不同的树后和灌木丛中,形成一个包围圈。他们动作轻柔,连积雪都没有发出声响。
每个人都取下背上的弓箭,搭上羽箭,瞄准远处的骑士。月光下,箭头泛着森冷的光芒,带着死亡的气息。
那五个察哈尔斥候毫无察觉,依然慢悠悠地向林子靠近。他们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还在互相低声交谈着什么,显然也在搜索敌情。为首的那个还打了个哈欠,显然有些困倦——毕竟是深夜,人最疲乏的时候。
这正是夜不收最喜欢的时机。
五十步。
四十步。
三十步。
王文耀屏住呼吸,弓弦拉成满月,手臂纹丝不动,瞄准为首的那个骑士的胸口。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能听到血液在血管中流动的声音。这种感觉,他太熟悉了——这是战斗前的紧张和兴奋。
二十步。
已经进入必杀距离。
王文耀一声低喝。
咻——咻——咻——
数支利箭破空而出,在月光下划出几道致命的寒光。
小心——!
为首的察哈尔斥候突然感觉到危险,大喊一声,本能地猛拉缰绳,想要让战马转向。
但已经晚了。
噗——噗——噗——
三支箭几乎同时射中,精准无误。一个察哈尔人喉咙中箭,连惨叫都没发出就从马背上栽下;一个胸口中箭,鲜血喷涌而出;还有一个背后中箭,整个人趴在马背上,然后滑落下来。
他们摔在雪地里,鲜血很快染红了洁白的雪,在月光下触目惊心。
剩下的两个反应极快,不愧是察哈尔的精锐斥候。他们立刻拨马就走,而且身子一低,做出蹬里藏身的动作——整个人躲在马的一侧,只用一只脚踩在马镫上,一只手抓着马鞍,让马的身体完全挡住自己,避免被箭射中。
这是草原上最高明的骑术,需要极强的臂力、腰力和平衡感,只有最优秀的骑士才能做到。
该死!是高手!土默特人骂了一声,翻身上马,追!别让他们跑了!要是让他们把消息传回去,咱们就全完了!
王文耀和其他夜不收也立刻上马,马蹄踏碎积雪,紧追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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