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高处之寒(1/2)
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楼是新建的,二十八层玻璃幕墙在秋日阳光下反射着冷冽的光。苏清越站在大门前,仰头看着楼顶那枚巨大的国徽,深吸了一口气。
门禁系统需要刷卡,她被拦在了外面。保安从岗亭里探出头:“同志,找谁?”
“我是来借调的,云湖区法院苏清越。”
保安查了一下登记表:“哦,研究室借调的是吧?上十七楼,找孙主任。”
电梯平稳上升,镜面墙壁映出她穿着法院制服的身影。苏清越整理了一下衣领,想起李梅送她时说的话:“到了省高法,少说话,多观察。那里的水,比咱们云湖深多了。”
十七楼走廊很安静,深灰色地毯吸收了脚步声。研究室的牌子挂在1览室,她遇见了周维。
两人都愣了一下。周维先开口:“这么巧?”
“我来查资料。你呢?”
“查个国企改制的案例。”周维在她对面坐下,“听说你在省高法很受重视?民四庭的赵庭长跟我爸夸你了。”
“赵庭长认识周伯伯?”
“都是省高法的老人了,当然认识。”周维压低声音,“不过清越,有件事得提醒你。赵庭长和孙主任……关系比较微妙。你夹在中间,要注意分寸。”
苏清越皱眉:“什么意思?”
“民四庭是业务庭,研究室是综合部门,但都涉及环境资源审判的业务指导。”周维说得含蓄,“有时候对同一个问题,两边可能有不同看法。你是研究室借调的人,但又在民四庭参与案件,这个位置比较敏感。”
“我明白了。”苏清越点头,“我会注意。”
“还有,”周维犹豫了一下,“你那个环境公益诉讼的案子,判决书还没出吧?”
“没有,调查期间暂停了。”
“可能快出了。”周维说,“我听云湖那边的人说,赵立民副院长最近压力很大。鑫旺化工找了不少关系,想推翻那个案子。”
苏清越握紧手中的笔:“证据确凿,怎么推翻?”
“程序上做文章。”周维说,“比如质疑环保协会的原告资格,或者主张案件应该由中院管辖。只要找个理由发回重审或者移送管辖,你的判决就作废了。”
“这是干预司法。”
“所以你要做好准备。”周维看着她,“如果案子真的被动了,你怎么办?”
苏清越沉默了很久:“依法抗辩。如果省高法要过问这个案子,我会提交完整的案件报告。”
“可能不够。”周维说,“你需要更权威的支持。比如……研究成果。如果你能在省高法的指南中,把相关规则明确下来,以后类似的案件就有依据了。”
这话点醒了苏清越。是的,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规则的力量是强大的。如果她能参与制定全省环境资源审判的规则,就能为无数个“鑫旺化工案”提供保护。
周一上午,省政法委的调研座谈会在省委大楼举行。参会的有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环保等部门的代表,还有几位专家学者。
苏清越坐在后排,听着前面的发言。大多数都是宏观论述,谈理念、谈意义、谈成绩。轮到她时,她站起来,打开笔记本:
“各位领导,我想从基层实践的角度,谈几个具体问题。”
她讲了三个案例:鑫旺化工偷排案、某矿区生态修复案、某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每个案例都指出了当前审判中的难点和困境,然后提出具体的建议——如何完善证据规则,如何统一赔偿标准,如何加强部门协作。
她讲得很细,数据翔实,逻辑清晰。讲完后,会场安静了几秒。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