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高处之寒(2/2)

主持会议的政法委副书记开口了:“这位年轻同志讲得很好,很实在。你叫什么名字?”

“省高法研究室借调干部,苏清越。”

“哦,你就是写那篇论文的苏清越。”副书记点点头,“基层来的同志,看问题就是实在。你提的这几个建议,我们会认真研究。”

散会后,几个环保部门的代表围过来,跟她交换联系方式。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的负责人也走过来:“苏法官,我们最近在办一个跨省污染案,有些证据问题想跟你请教。”

回省高法的路上,苏清越的手机响了。是云湖区法院李梅打来的。

“清越,鑫旺化工案的判决书今天出了。”

苏清越的心提了起来:“结果呢?”

“和你庭审意见一致。确认违法,判令赔偿环境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李梅顿了顿,“但是……赵院长加了一条:鉴于企业已经整改,且为地方经济做出贡献,惩罚性赔偿不予支持。”

苏清越握紧手机。这是典型的“和稀泥”——承认违法,但不重罚;肯定公益,但兼顾“大局”。

“当事人什么反应?”

“环保协会可能上诉。”李梅说,“不过清越,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赵院长顶住了很大压力才保住这个判决。你要知道,区里主要领导都过问了这个案子。”

挂了电话,苏清越站在省高法大楼前,仰头看着高耸的玻璃幕墙。阳光刺眼,她眯起眼睛。

她想起鑫旺化工厂旁边那条发黑的小河,想起河岸寸草不生的土地,想起环保协会孙律师那期盼的眼神。

是的,判决保住了,但打了折扣。而这,可能就是基层司法的现实——在原则与现实之间,在法律与“大局”之间,寻找那个艰难的平衡点。

但至少,她推动了一块石头。虽然只推动了一毫米,但山的高度,确实降低了那么一点点。

她走进大楼,刷卡,进电梯。镜面墙壁里,那个穿着制服的年轻女法官眼神坚定。

十七楼到了。门开时,她看见孙主任站在走廊里,像是在等她。

“座谈会开得怎么样?”孙主任问。

“还行。”

“嗯。”孙主任递给她一份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要开个专家论证会,讨论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草案。我们省有两个名额,我推荐了你。”

苏清越接过文件,是正式的会议通知。时间在下个月,地点在北京。

“我?”

“对,你。”孙主任说,“基层的声音需要被听见。去吧,好好准备。”

回到办公室,苏清越打开电脑。屏幕上是她正在修改的《环境资源审判实务指南》草案。光标在闪烁,像在等待她写下新的条文。

她新建了一个文档,标题是:“关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议”。

窗外,秋日的阳光洒满城市。车流如织,行人匆匆,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轨道上。而她,坐在省高法十七楼的办公室里,正在参与塑造这个省的司法规则。

这条路很长,很艰难,但每一步都算数。

她开始打字。键盘的敲击声在安静的办公室里回响,坚定而清晰,像心跳,也像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