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民情上达(1/2)
永历十七年十一月,南京城已入初冬。《大明通政公报》引发的涟漪尚在扩散,而文华殿内,一场更为深刻、旨在触及帝国统治神经末梢的变革,已在监国朱常沅胸中酝酿成熟,即将付诸朝议。
殿内炭火正旺,却驱不散笼罩在重臣间的凝重。朱常沅面前摊开的,不再是度支司的账册或报纸的样刊,而是一卷精心绘制的《监察舆情总览图》——图上以不同颜色与符号,密密麻麻标注着各级监察机构、重要关隘、税卡、卫所,以及用朱笔圈出的数十处“舆情淤塞”“吏治昏暗”之地。
“诸卿,”朱常沅的声音打破了沉寂,他手指轻轻点在地图上南京、南昌、潮州等几处,“《通政公报》发行数期,民间渐有回响。然报纸所载,终究是朝廷想说之话,想让民知之事。民间疾苦、吏治弊情、蒙冤负屈,如何能真实、无滞、直达天听?都察院巡按御史,固有风闻奏事之权,然员额有限,周期漫长,且多集中于州府以上、官员之过,于州县以下胥吏之奸、豪强之横、小民之冤,往往鞭长莫及,或为地方所蔽。”
他目光扫过都察院左都御史王应华,以及面露沉思的李元胤、沈廷扬等人:“去岁至今,度田清税,阻力重重。南昌‘田皮田骨’之诡,潮州‘资本静默’之流,延平‘军阀固利’之僵,其根皆在于上下壅塞,民情不通,法纪不行于基层!胥吏敢欺上瞒下,因上不知下情;豪强敢肆意转嫁,因民无处申告;新附将帅敢阳奉阴违,因朝廷耳目难及!长此以往,纵有良法美意,亦必坏于执行,国本动摇,实源于此!”
王应华心中一凛,出列躬身:“监国明察秋毫,老臣惶恐。都察院确有失察之处。然天下州府众多,情弊万端,仅靠监察御史及不定期巡按,确有力不从心之憾。且……且风闻奏事,易启告讦之风,若广开言路,不加甄别,恐小人构陷,淆乱朝纲。”
“王总宪所虑,正是关键。”朱常沅并不意外,“故今日之议,非为削弱 都察院,亦非滥开告讦之门,而是要在现有监察体系之外,重织一张 更密、更深、更直接 的法网,开辟一条民情可直达、冤屈有处诉、吏治受监督 的新途。此网此途,与都察院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维纲纪。”
他站起身,走到悬挂的地图前,朗声道:“孤意,设立‘通政巡访司’,直属监国行在,专司 察访民间利病,接受吏民申诉,稽查州县以下胥吏、豪强不法,并 监察 《通政公报》所载政令于地方之施行实况。”
“通政巡访司?”众人低声重复,这个名字显然与《通政公报》一脉相承,更强调了“巡访”与“通政”的职能。
“其制大略如下,”朱常沅缕条分析,“第一,机构设置。于南京设通政巡访司,设都巡访使一员,正三品,由孤特简;副使二员,从三品。各省 会城设巡访分司,设分巡使一员,正五品。各府 及要冲之地设巡访所,设巡访官一员,正七品。州县 不常设,但巡访官 需定期巡察 所辖州县。”
“第二,人员选任。都巡访使、副使,须清正刚直、通晓律例、熟知民情 之重臣担任。分巡使、巡访官,可由三品以下、六品以上 京官或外官中考绩优良、无贪墨劣迹 者考选 调任,亦可特荐 在野有清望、知实务之士充任。严格实行 避籍、避亲 制,任期三年,不得连任 同一地方。其属下吏员、探访,可招募 当地正直士人、退伍老兵、商贾伙计 中熟悉本地情形、敢于任事 者充任,给予公食钱、优叙 激励。”
“第三,职权与行事。其职权主要有五:一,受状。于各巡访司、所门外,设‘通政箱’,无论士农工商,军民人等,凡有冤屈、控告、建言,皆可匿名或署名 投书。箱钥由巡访官与当地府县佐贰官 分掌,定期共同开启,登记在册,不得扣押、私阅、销毁。重大案情,巡访官可 直接 受理 诉状。二,察访。巡访官及属下,需定期、不定期 深入城乡市镇、关津码头、屯堡军营,暗访 民情吏治,查核 赋役征收、狱讼断决、物价平准等事,记录 所见所闻,不预审断。三,稽查。对州县以下胥吏、衙役、粮长、里老 之贪墨、勒索、枉法、欺压 等事,有查实 后直接 捕拿、讯问 之权(限于从九品及未入流者),案情重大者,可会同 或移文 地方有司处置。对豪强劣绅 之不法,有查证 后参劾 之权。四,通报。将察访 所得民情、吏弊、舆情,及受理申诉 之大概情形(不涉具体未决案件),按月 汇总,除密奏监国外,可摘要 供《通政公报》酌情刊载,使天下共见 地方治理之得失。五,复核。对《通政公报》所刊政令在地方施行 之实际情况、效果、弊端,进行独立访查复核,密报 监国及相关部门,以为政策调整 之参。”
朱常沅一口气说完职权范围,殿中已是鸦雀无声。这套设计,可谓深思熟虑:机构独立(直属监国)、人员专业(考选避籍)、职权明确(受状、察访、稽查、通报、复核)、覆盖基层(直达州县以下)、与现有体系互补(不取代都察院,不干预地方正印官审判,但可稽查胥吏、参劾豪强、受理申诉、独立察访)。尤其是“通政箱”的设置,为普通民众开辟了一条理论上可以绕过层层衙门的申诉通道;而将察访情报摘要供给《通政公报》,则意味着民间疾苦与吏治弊病,有可能通过公开媒体,形成舆论压力。
“监国……此制……此制规模宏大,牵涉甚广。” 良久,王应华才涩声开口,“设立独立 之监察系统,且职权可直达胥吏、受理民讼,与都察院、按察使司、府州县官 之权,恐有重叠、冲突。且‘通政箱’匿名投书,若奸民挟嫌诬告,刁徒兴讼图利,巡访司如何甄别?若处置不当,或敷衍塞责,反使民怨积聚。再者,巡访官稽查胥吏、参劾豪强,若无强力保障,恐易遭反噬,难以立足。其人员、经费,亦非小数。”
王应华的担忧非常实际,触及了权力分配、诬告风险、执行保障、财政成本等核心难题。
李元胤沉吟道:“王总宪所言,俱是实情。然臣以为,监国此议,实乃治本之图。以往监察,多止于官,而吏 与豪 之为奸,实为祸民之首。通政巡访司若成,正如在地方官与胥吏豪强之间,插入一把 朝廷直握的利剑,使其有所忌惮。至于权责冲突……可明定界限。巡访司主在‘访’与‘查’,最终处置权、审判权,仍归都察院、按察司及地方正印官。巡访司可提供查实之证据、案卷,并可监督 后续处置是否公正。若地方官拖延、枉法,巡访司可直奏监国,或 通过 公报 曝光。如此,既不越权,又能形成制衡。”
沈廷扬补充道:“经费之事,度支司可专项列支。此司之设,若能有效遏制胥吏贪墨、豪强转嫁,使赋役得均,税收得实,其所节省 之钱粮、增加 之岁入,远 超其耗费。至于防诬告……可定严规:凡匿名 投书,巡访司需暗访核实,证据确凿 方可行事;凡署名 控告,需告知 诬告反坐之罪。且巡访司不直接裁决,只负责调查与移送,可减少 诬告之利。对巡访官之保障,需以明诏 宣示,凡戕害、诬陷巡访官者,以 对抗朝廷、藐视法纪 论,加等治罪!其家属,朝廷优加抚恤。”
陈邦彦也道:“臣南巡时,深感地方信息壁垒 之高。往往府县 不知乡里 实情,省城 不知州县 弊政。通政巡访司若遍布府县,正可打破 此壁垒,使朝廷能实时 掌握最基层 之动态。其与《通政公报》配合,一为暗中察访,密奏舆情,一为公开信息,引导舆论,一暗一明,相得益彰,实为固本安民 之良策。至于人选,确需慎之又慎,宁缺毋滥。初期可于 江西、福建、广东 等试点省份 及南直隶 先行设立,积累经验,再行推广。”
支持者从弥补监察漏洞、打破信息壁垒、遏制基层腐败、配合舆论引导等角度,论证了设立通政巡访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提出了化解权力冲突、防范诬告、保障人员安全的初步构想。
朱常沅听着众人的讨论,心中脉络愈发清晰。他抬手示意安静,缓缓道:“诸卿所言,切中肯綮。设立通政巡访司,确为险棋,亦为必行之棋。其险,在于触动既得利益,易生反弹,需人、需钱、需铁腕支撑。其必行,在于不行此棋,则度田清税等一切革新,终将 溃于蚁穴,朝廷之根基,永无真正牢固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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