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荒唐的“公平劫匪”(2/2)

陈建国给他戴上手铐,忍不住摇头:“你知不知道抢劫罪看的是性质,不是金额?就你这脑子还学人抢劫?”

审讯室里,男子叫王大军,32岁,本地人。他交代自己原本只是想“搞点快钱”,但得手后越想越不对劲。“电视里抢劫都好几万,我才一千五,不划算...”他反复强调这个词,仿佛在评价一笔失败的投资。

“你知道‘风险收益比’这个词吗?”做笔录的周明忍不住问道,旁边的陈建国瞪了他一眼。

“我知道!我就是觉得风险太高,收益太低!”王大军竟然理直气壮,“这不合理!”

陈建国叹了口气,转向周明和张晓雯:“通知他家人了吗?”

“联系上了,他妻子正在赶来的路上。”张晓雯回答,然后压低声音,“陈哥,他这算不算有精神问题?”

“我看是脑子有问题。”陈建国没好气地说。

当王大军的妻子李秀英赶到派出所时,她的表情复杂得难以形容——愤怒、羞愧、困惑,还有一丝荒唐。结婚六年,她知道丈夫有些小毛病:爱占小便宜,爱算计,有时候算得不太聪明。但她怎么也想不到,这种“算计”会用在这种地方。

“警察同志,他...他是不是傻了?”李秀英的第一句话让在场警察不知如何回答。

“他只是对‘公平交易’有过分的执着,即使是在违法犯罪的时候。”周明试图用比较专业的语言解释,但说完自己都觉得荒唐。

这个案件很快在当地传开,人们戏称王大军为“公平劫匪”。便利店那晚的监控录像片段在网络上小范围流传,网友评论五花八门:“这劫匪是金牛座吧?”“这是强迫症犯罪吗?”“突然有点同情是怎么回事?”“这大概是最有契约精神的劫匪了...”

庭审那天,小小的法庭里挤满了人。林小梅出庭作证,陈述了那晚的荒诞经历。陈建国、周明和张晓雯作为办案人员出席。旁听席上,除了王大军的家人,还有一些好奇的市民和记者。

法官宣判时指出,王大军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虽然金额不大,但其持刀威胁的情节严重。考虑到他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且无前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王大军低头听着判决,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最终没有开口。或许他还在计算,用三年半的自由换一千五百元,这“买卖”是否划算。

宣判结束后,陈建国在法院门口点了支烟。周明走过来:“陈哥,你说他到底怎么想的?”

“有些人啊,”陈建国吐出一口烟,“太会算计,算来算去,把自己算进去了。公平?这世上最公平的就是法律。”

街对面,便利店的灯光依然明亮。林小梅已经调了白班,她始终记得那晚的荒唐,但也记得警察出现时那种安心的感觉。城市的夜晚依然有危险,但也有光——不只是便利店的灯光,还有警灯,还有那些在夜色中守护公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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