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蹲守(2/2)
这车厢是专门为苏鹤延订制的,宽敞,结实,舒适。
车厢内壁铺了一层厚厚的棉花,又用棉布包裹好,摸上去,软软的,还能起到保温的作用。
座位上,也是铺了棉花,有加了坐垫,身后、两侧亦都是造型可爱,手感柔软的靠枕。
苏鹤延坐在上面,就像是被一团团的棉花包裹住。
不管是坐着,还是歪着,亦或是躺着,都非常舒服。
这座下面,还有专门的取暖设备。
现在已经九月上旬,秋末冬初,身体健康的人,基本上也就穿个夹棉的袄子。
苏鹤延却不行,她不但穿得多,还要有必要的取暖工具。
手里的暖炉,只是其一。
座位下燃着的炭盆,才是保暖的主力。
坐在下首伺候的茵陈,蹲在门口的黑丫头丹参,额上、鼻尖都出了汗。
车厢里的温度真的很高,所以,即便开着车窗,苏鹤延也不觉得冷。
十三岁的少女,本是开始花蕾初绽的年纪。
苏鹤延是美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全京城的人都知道,她是病秧子、短命鬼,但每个见到她的人,第一个感觉不是病弱、可怜,而是惊艳——
乌发雪肤,明眸皓齿,整个人美丽得如同古画里的仕女。
惊艳过后,人们下意识地想要仔细观看,就会发现,小姑娘的皮肤白得有些不正常,是那种常年不见阳光的病态冷白。
她的身形过于纤细,瘦瘦的,弱弱的,还有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羸弱,让人禁不住的心惊,更有着深深的怜惜:
这丫头莫不是有什么不足之症。
唉,可怜又可惜啊。
若不生病,如此容貌,定能倾国倾城、祸国殃民。
偏偏先天不足,这般病弱,别说艳绝天下了,估计都活不长!
苏鹤延:……呸!你才活不长!你全家都活不长!
而我,就不死!就松鹤延年、长命百岁!
有时候,被病痛折磨得快要心理扭曲的时候,苏鹤延也会想:
都说“祸害遗千年”,就是小说里,也是恶毒女配恣意畅快九十九集,最后一集才下线。
那我要是当个坏人,是不是也能舒服的多过几年?
我也不求“遗千年”,只求百年就够了!
嗯嗯,争取把我家百岁送走,而不是被它送走!
存着这样的想法,苏鹤延便开始“作恶”。
当然,她还有和谐社会赋予她的三观与底线,她不会伤害无辜的人,她只会“以恶治恶”。
“呸!我才不是恶女,我是行侠仗义,为民除害的侠女!”
苏?侠女?鹤延选中的第一个“惩戒”的恶人,便是王琇。
原因都是现成的:
其一,王家欠了赵家的血债,赵家的仇人,便是她苏鹤延的仇人!
其二,王琇是京中出了名的纨绔、恶少,妥妥的祸害。
收拾他,真真是兼具了公义与死仇,一举两得!
完美!
“算算时辰,应该回来了呀!”
丹参已经十五岁了,她完美遗传了父亲的优良基因,个子足足比苏鹤延高出一头,跟钱锐这个少年郎,几乎一般高。
在苏家好吃好喝待了七年,皮肤还是那么黑,人也还是那么的瘦。
她的模样,让苏家上下都非常好奇:这丫头,一顿饭能够抵得上三四个大男人的饭量,吃那么多,却不见胖。
当然,不是说丹参白吃这么多的米粮,她吃下的所有东西,全都化做了力气。
天生神力,原来真的不是古人杜撰,亦不是艺术加工,而是真实存在。
丹参自身重量也才一百多斤,却能举起几百斤的重物。
她的拳脚功夫,更是十分扎实。
双项叠加,就王琇那样从小练武的将门纨绔,丹参一拳就能打飞出去。
轻则打断几条肋骨,重则直接毙命。
有丹参一个武婢在苏鹤延身边保护,就能抵得上十来个训练有素的护卫。
还有一个灵芝,虽然没有丹参的神力,却有一双堪称飞毛腿的脚。
她轻功好,跑得快。
若出现紧急情况,她跑起来比马儿都不差什么。
不管是报信,还是拉着苏鹤延逃命,灵芝都能发挥奇效。
苏鹤延:……一“手”一“脚”,果然是我最靠谱的守护者。
苏鹤延身边不只是有两个天赋异禀、武功精湛的武婢,还有家里配备的护卫,舅舅送来的老兵,以及元驽送给他的暗卫。
明里暗里的人手加起来,足足二三十人。
别说遇到王琇这样的纨绔了,就是真跟小股的匪人、乱兵遭遇,他们也无法靠近苏鹤延。
丹参自身武力值爆表,便也喜欢打架。
尤其是跟着姑娘行侠仗义,严惩败类。
王?败类?琇:……呜呜,我已经知道错了,我已经在躲着你了,还不行吗?
苏鹤延用事实告诉他:不行!
王琇对着她绕路走,那苏鹤延就主动出击,蹲在王琇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守着。
丹参掰着手指头,“昨儿一早,王大麻子就带着他的狐朋狗友加狗腿子出了城。”
“晚上城门下钥了才回来,结果就被守城的官爷给挡在了城门外,只得悻悻的离开!”
“他应该是在城郊三十里的那处驿站留宿,今儿早上起来,赶路回京城,也就一两个时辰的事儿。”
丹参说到这里,也有些疑惑,“对啊,姑娘,他怎么还没回来?”
“难道,这败类,刚回京城,就又跑去欺负人了?”
说到败类二字,丹参忍不住举起小拳头,用力地晃了晃,仿佛只要王琇在场,她就能一拳打过去。
不能怪丹参也这么怨恨王琇,她的父亲铁塔本就是赵家军。
几年前的那场惨烈战役,铁塔活了下来,可他的许多袍泽,都永远的留在了战场上。
血海深仇啊,怎能遗忘?
苏鹤延挑眉:“又去作恶了?他都不怕的吗?”
王家正处在风口浪尖,王琇竟还敢惹祸?
他,只是坏,并不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