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隋朝的官职体系(2/2)
- **职能**:掌管图书典籍、天文历法。
- **长官**:秘书监(从三品),下设着作郎、太史令等。
- **内侍省**
- **职能**:宫廷事务,由宦官担任,长官为内侍(从五品)。
- **国子寺**(炀帝时改为“国子监”)
- **职能**:最高学府,掌管教育,长官为祭酒(从三品),下设博士、助教。
### **二、地方官制**
隋朝废除了南北朝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两级制**(炀帝时一度改州为郡,实行郡、县两级),简化了行政层级。
#### **1. 州(郡)级**
- **长官**:州刺史(炀帝时称“郡守”,正三品至从四品不等,依州郡等级而定)。
- **属官**:长史、司马(协助刺史)、录事参军(掌文书)、功曹、户曹等曹参军(分管各事务)。
#### **2. 县级**
- **长官**:县令(上县从六品,中县正七品,下县从七品)。
- **属官**:县丞(副县令)、主簿(文书)、县尉(治安)。
#### **3. 特殊地区**
- **总管府**:设于边境或军事要地,掌管军政,长官为**总管**(正三品以上),如并州总管、扬州总管。
- **行台尚书省**:临时性地方最高机构,总领数州军政,如河北道行台、河南道行台,长官为行台尚书令(亲王兼任)。
### **三、官员品级与俸禄**
- **品级**:分为**九品三十阶**(每品分正、从,正四品以下每品再分上、下阶),最高为正一品(如三师、三公,多为荣誉衔),最低为从九品下阶。
- **俸禄**:按品级发放,以实物(粟米)为主,辅以土地(职田)和人力(力役)。
### **四、选官制度:科举制的创立**
- **背景**:废除曹魏以来的“九品中正制”,打破世家大族对官场的垄断。
- **内容**:炀帝大业年间(605年后)设**进士科**,标志科举制正式创立,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如秀才科、明经科等),为寒门子弟提供了入仕途径。
### **五、隋朝官制的特点与影响**
1. **中央集权强化**:三省六部制削弱了相权(分割为决策权、审议权、执行权),加强了皇权;地方废三级制为两级,减少了行政层级。
2. **官僚体系规范化**:六部职能明确,奠定了后世行政框架(唐、宋、明、清基本沿用)。
3. **选官制度革新**:科举制打破门第限制,扩大了统治基础,影响深远。
4. **承前启后**:整合了汉魏以来的官制经验,为唐朝的成熟官制(如三省六部、科举完善)奠定了基础。
### **总结**
隋朝官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转折点,其核心“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不仅巩固了隋朝的统治,更成为后世王朝的范本,深刻影响了东亚各国(如日本、朝鲜)的官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