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隋朝的官职体系(1/2)
隋朝的官职体系在继承前朝(尤其是南北朝)的基础上进行了重大改革,为后世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奠定了基础。其核心特点是**废除九品中正制,创立科举制**(隋炀帝时期),并**确立三省六部制的雏形**,削弱了魏晋以来世家大族的权力,加强了中央集权。
### **一、中央官制**
隋朝中央官制以**三省六部制**为核心框架,同时保留了一些传统机构。
#### **1. 三省(最高决策与执行机构)**
- **尚书省**
- **职能**:最高行政机构,总领六部,执行政令。
- **长官**:尚书令(正二品,不常置,实际首长为左、右仆射)。
- **副长官**:左仆射、右仆射(从二品),分领六部事务。
- **属官**:尚书左丞、右丞(协助仆射处理省内事务)。
- **门下省**
- **职能**:审议政令,封驳皇帝诏书或尚书省奏请,拥有“封驳权”(审核纠错)。
- **长官**:纳言(正三品,由侍中改称,唐复称侍中)。
- **属官**:给事黄门侍郎(副长官)、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等,负责侍从、规谏。
- **内史省**(隋初称“中书省”,炀帝时改称“内史省”)
- **职能**:草拟皇帝诏令,参与决策。
- **长官**:内史令(正三品,由中书令改称)。
- **属官**:内史侍郎(副长官)、内史舍人等,负责起草文书。
**三省关系**:内史省草诏→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
#### **2. 六部(尚书省下辖机构,分管具体行政事务)**
六部为隋朝始创,后世基本沿用,职能如下:
- **吏部**:掌管官员选拔、考核、任免(文官人事)。
- **户部**(初称“度支”,炀帝时改称“民部”,唐避李世民讳改为“户部”):掌管户籍、土地、赋税、财政。
- **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外交。
- **兵部**:掌管军事、武官选授、军械、边防。
- **刑部**:掌管法律、刑狱、司法审判。
- **工部**:掌管工程建设、屯田、水利、工匠。
**六部长官**:均为**尚书**(正三品),副长官为**侍郎**(从四品)。
#### **3. 其他重要机构**
- **御史台**
- **职能**:监察百官,弹劾不法。
- **长官**:御史大夫(从三品),下设治书侍御史、侍御史等。
- **秘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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