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安河惊魂(2/2)
“唔……咕噜……”他又呛了一口水,肺里火辣辣地疼。
意识开始模糊。
难道……我秦翌,自在居士,七情逍遥界之主,没死在仇敌手中,没败在高手剑下,却要在这条小小的安河里……淹死?
这死法也太憋屈了吧?!
传出去,齐疯子能笑他三百年!
就在他意识即将沉入黑暗之际——
一只枯瘦却有力的手,抓住了他的后衣领。
猛地向上一提!
“哗啦——!”
秦翌整个人被提出了水面,像只落汤鸡一样被甩到了岸边的草地上。
他趴在草地上,剧烈咳嗽,吐出好几口水,胸膛起伏,大口喘息。
阳光刺眼,他眯着眼,看向那个救了他的人。
佝偻的背影,粗布衣裳,手里还提着一个空了的酱油瓶子。
王掌柜。
他不知何时回来的,正好路过河边。
王掌柜低头看着狼狈不堪的秦翌,浑浊的老眼里没什么情绪,只是沙哑地说了句:
“不会水,就别往深处去。”
说完,他提起酱油瓶子,转身,继续慢悠悠地往忘忧居方向走去,仿佛只是随手捞起了一只不小心掉进水里的猫。
秦翌趴在草地上,看着王掌柜远去的背影,脸上阵红阵白。
丢人。
太丢人了。
他默默爬起来,拧干湿透的短裤,穿上灰布衣衫,也低着头往回走。
路上,他遇到了从后山回来的哑巴张和宋寻。
宋寻看到秦翌浑身湿透、头发还在滴水的狼狈模样,清冷的脸上露出一丝诧异。
哑巴张清澈的眸子看了他一眼,似乎明白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几不可查的笑意。
秦翌把头埋得更低了。
……
忘忧居小院。
当秦翌灰溜溜地回到院子时,发现气氛有点不对劲。
齐疯子不哼小调了,刘瞎子也不打鼾了,两人都直勾勾地盯着西厢房门口。
李剑直还在洗衣服,桃夭夭则躲在他身后,探出个小脑袋,一脸好奇加惊恐。
西厢房门口,站着一个小姑娘。
看起来约莫十一二岁年纪,穿着一身缩水版的黑色衣裙,赤着小脚。
墨黑的长发梳成双丫髻,小脸精致得如同瓷娃娃,皮肤雪白,眼睛又大又亮,眼尾微微上挑,竟还残留着一丝与年龄不符的妩媚。
但她的身高……实在有点矮。
桃夭夭已经算是娇小玲珑,将近一米六。
可这个小姑娘,看起来比桃夭夭还要矮一个头,目测最多一米四。
她正低头看着自己的小手小脚,脸上满是新奇,又有点苦恼。
“成了……又好像没完全成……”她嘟囔着,声音稚嫩,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磁性。
齐疯子揉了揉眼睛,又掏了掏耳朵:“小……小魔女?”
刘瞎子虽然看不见,但感知到那股熟悉的、属于魔千雅的气息,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你……你真把自己变成豆丁了?”
魔千雅——没错,这个一米四的小萝莉,正是折腾了许久终于“成功”变身的魔千雅——抬起头,没好气地瞪了他们一眼: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只是她此刻顶着这样一张稚气未脱的萝莉脸,说出“美女”两个字,实在没什么威慑力,反而显得有些……滑稽。
齐疯子终于忍不住,爆发出惊天动地的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小魔女!你……你真行!哈哈哈!一米四!你打算以后就这么跟在小直子后面跑了?他一步顶你两步!哈哈哈哈!”
刘瞎子也笑得捶胸顿足。
魔千雅气得小脸涨红,跺了跺脚——可惜个子太矮,跺脚也没什么气势。
她转头看向李剑直,想寻求一点“安慰”,却见李剑直正好拧干了最后一件衣服,站起身,将衣服晾到竹竿上。
做完这些,他转头,目光落在魔千雅身上。
空洞的眸子,一如既往,没有任何波澜。
既没有惊讶,也没有嘲笑,甚至没有好奇。
只是平静地看了一眼,然后便移开目光,端起木盆,去后院倒水了。
仿佛她变成什么样子,都与他无关。
魔千雅:“……”
更气了!
偏偏这时,浑身湿透、垂头丧气的秦翌走进院子。
他看到魔千雅的新形象,愣了一下,随即扯了扯嘴角,想笑,又想起自己刚才差点淹死的糗事,顿时笑不出来了。
两人对视一眼。
一个变成了一米四的萝莉。
一个差点在齐膝深的河里淹死。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同病相怜的尴尬。
“咳。”秦翌清了清嗓子,决定假装什么都没看见,默默走到古槐下,坐下,运功蒸干衣服。
魔千雅也哼了一声,转身回了西厢房,大概是去研究怎么“长高”一点。
院子里重归“平静”。
齐疯子笑够了,重新躺回藤椅,哼起了小调。
刘瞎子继续打鼾。
桃夭夭从李剑直身后钻出来,跑到窗台边看她的小泥龟。
李剑直倒完水回来,静立院中,继续观想寂灭。
宋寻和哑巴张走到石桌旁,开始复盘刚才的剑招。
王掌柜提着打满的酱油瓶子,慢悠悠走进厨房,开始准备午饭。
仿佛刚才的“安河惊魂”与“萝莉变身”,都只是这平凡一日里,微不足道的小插曲。
这就是忘忧居。
总有人在做着稀奇古怪的事,总有人会闹出哭笑不得的笑话。
但最终,一切都会归于这吵吵闹闹、却又莫名和谐的日常。
因为在这里,无论你变成了什么样,无论你闹了多大的笑话,都不会有人真的在意。
大家都有自己的事要忙,都有自己的烦恼要解决。
能在一起吃饭,在一起晒太阳,在一起吵嘴斗气,便已足够。
至于那些小小的尴尬与糗事?
笑过,也就忘了。
日子还长,明天还会有新的热闹。
这就是忘忧居,永远不缺故事的……家。